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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交谈,直到青苔长到我们的唇上,且淹没了我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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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标题就知道这是个文艺的音乐帖 大家要严肃 不许笑
本帖绝不剥夺王二毛放爱咳嗽的权利 我们是个民主的团体【如果被和谐了 那菊花=min二声 zhu三声】
镇楼曲


1楼2013-08-02 16:27回复


    2楼2013-08-02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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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0 16: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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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2013-08-02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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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贴一定会有爱咳嗽的相信我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08-02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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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7楼2013-08-04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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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这两篇文章,也是不住的喜欢~水水啊 继续更下去吧 我相信你的品味←_←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3-10-13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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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更一篇
              随笔十三-史铁生
              我曾想过当和尚,羡慕和尚可以住进幽然清静的寺庙里去。但对佛学不甚了了,又自知受不住佛门的种种戒律,想一想也就作罢。何况出家为僧的手续也不知如何办理,估计不会比出国留学容易。
              那时我正度着最惶茫潦倒的时光。插队回来双腿残废了,摇着轮椅去四处求职很像是无聊之徒的一场恶作剧,令一切正规单位的招工人员退避三舍。幸得一家街道小作坊不嫌弃,这才有一份口粮钱可挣。小作坊总共三间低矮歪斜的老屋,八九个老太太之外,几个小伙子都跟我差不多,脚上或轻或重各备一份残疾。我们的手可以劳作,嗓子年轻,梦想也都纷繁,每天不停地唱歌,和不停地在仿古家具上画下美丽的图案。在那儿一干七年。十几年后我偶然在一家星级饭店里见过我们的作品。
              小作坊附近,曲曲弯弯的小巷深处有座小庙,废弃已久,僧人早都四散,被某个机关占据着。后来时代有所变迁,小庙修葺一新,又有老少几位僧徒出入了,且唱经之声隔墙可闻。傍晚,我常摇了轮椅到这小庙墙下闲坐,看着它,觉得很有一种安慰。单是那庙门、庙堂、庙院的建筑形式就很能让人镇定下来,忘记失学的怨愤,忘记失业的威胁,忘记失恋的折磨,似乎尘世的一切牵挂与烦恼都容易忘记了……晚风中,孩子们鸟儿一样地喊叫着游戏,在深巷里荡起回声,庙院中的老树沙啦沙啦摇动枝叶仿佛平静地看这人间,然后一轮孤月升起,挂在庙堂檐头,世界便像是在这小庙的抚慰下放心地安睡了。我想这和尚真作得,粗茶淡饭暮鼓晨钟,与世无争地了此一生。
              摇了轮椅回家,一路上却想,既然愿意与世无争地度此一生,又何必一定要在那庙里?在我那小作坊里不行么?好像不行,好像只有住进那庙里去这心才能落稳。为什么呢?又回头去看月下小庙的身影,忽有所悟:那庙的形式原就是一份渴望理解的申明,它的清疏简淡朴拙幽深恰是一种无声的宣告,告诉自己也告诉别人,这不是落荒而逃,这是自由的选择,因而才得坦然。我不知道那庙中的僧徒有几位没有说谎,单知道自己离佛境还差得遥远,我恰是落荒而逃,却又想披一件脱凡入圣的外衣。
              而且从那小庙的宣告中,也听出这样的意思:入圣当然可以,脱凡其实不能,无论僧俗,人可能舍弃一切,却无法舍弃被理解的渴望。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3-10-13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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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能带给你们的事物
                李娟
                我从乌鲁木齐回来,给家人买回两只小兔子。卖兔子的人告诉我:“这可不是普通兔子,这是 '袖珍兔’,永远也长不大的,吃得又少,又乖巧。”所以,一只非得卖二十块钱不可。
                结果,买回家喂了不到两个月,每只兔子就长到了好几公斤。比一般的家兔还大,贼肥贼肥的,肥得跳都跳不动了,只好爬着走。真是没听说过爬着走的兔子。而且还特能吃,一天到晚三瓣嘴喀嚓喀嚓磨个不停,把我们家越吃越穷。给它什么就吃什么,毫不含糊。到了后来居然连肉也吃,兔子还吃肉?真是没听说过兔子还能吃肉……后来,果然证实了兔子是不能吃肉的,它们才吃了一次肉,就给吃死了。
                还有一次,我从乌鲁木齐回来,带回了两只“金丝熊”(乌鲁木齐真是一个奇怪的地方……)。当时我蹲在那个地摊前究了半天,觉得”金丝熊”看起来要比上次的兔子可靠多了,而且要更便宜一些,才五块钱一只。就买回去了。我妈一看,立刻骂了我一顿:“五块钱啊?这么贵!真是,家里还少了耗子吗?到处都跑的是,还花钱在外面买……”我再仔细一看,没错,的确是耗子,只是少了条长尾巴而已……
                只要我从乌鲁木齐回来,一定会带很多很多东西的。乌鲁木齐那么大,什么东西都有,看到什么都想买。但是买回家的东西大都派不上什么用场。想想看,家里人都需要些什么呢?妈妈曾明确地告诉过我,家里现在最需要的是一头毛驴,进山驮东西方便。可那个……我万万办不到。
                家里还需要二十到三十公斤马蹄铁和马掌钉。下山的牧民总是急需这个。另外我叔叔补鞋子,四十码和四十二码的鞋底子没有了,用来打补丁的碎皮子也不多了。杂货店里的货架上也空空落落的,香烟和电池一个月前就脱销了。
                可是我回家,所能带给大家的东西不是神气活现的兔子,就是既没尾巴也没名堂的耗子。
                我在乌鲁木齐打工,没赚上什么钱。但即使赚不上钱,还是愿意在那个城市里呆着。乌鲁木齐总是那么大,有着那么多的人。走在街上,无数种生活的可能性纷至沓来,走在街上,简直想要展开双臂走。
                晚上却只能紧缩成一团睡。
                被子太薄了,把窗帘啊什么的全拽下来裹在身上,还是冷。身上还穿着大衣,扣子扣得一丝不苟,还是冷。
                后来我给家里打电话,妈妈问我:“还需要什么啊?”我说:“不需要,一切都好。就是被子薄了点。”于是第二天晚上她就出现在我面前了,扛着一床厚到能把人压得呼吸不畅的驼毛被。她挂了电话,立刻买来驼毛洗了,烧旺炉子烘干,再用柳条儿抽打着弹松、扯匀,细细缝了纱布,熬了一个通宵才赶制出来。然后又倒了三趟班车,坐了十多个钟头的车赶往乌鲁木齐。
                我又能给家里带来什么呢?每次回家的前一天,总在超市里转啊,转啊。转到“中老年专柜”,看到麦片,就买回去了。我回到家,说:“这是麦片。”她们都很高兴的样子,因为只听说过,从没吃过。我也没吃过,但还是想当然地煮了一大锅。先给外婆盛一碗,她笑眯眯喝了一口,然后又默默地喝了一口,说:“好喝。”然后,就死活也不肯喝第三口了。
                我还买过咸烧白。一碟一碟放在超市里的冷柜里,颜色真好看,和童年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外婆看了也很高兴,我在厨房忙碌着热菜,她就搬把小板凳坐在灶台边,兴致很高地说了好多话,大都是当年在乡坝吃席的趣事。还很勤快地早早就把筷子摆到了?桌子上,一人位置前放一双。等咸烧白蒸好端上来时,她狠狠地夹了一筷子。但是勉强咽下去后,悲从中来。
                ——不是过去喜爱过的那种,完全不一样。乌鲁木齐的东西真是中看不中用。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一些过去的事物、过去的感觉,永不再有了。她九十多岁了,再也经不起速度稍快一些的“逐一消失”。
                我在超市里转啊转啊。这回又买些什么好呢?最后只好买了一包红糖。但是红糖在哪里没有卖的啊?虽然这种红糖上明确地标明是“中老年专用红糖”……妈妈,外婆,其实我在欺骗你们。
                我不在家的日子里,兔子或者没尾巴的小耗子替我陪着我的家人。兔子在房间里慢慢地爬,终于爬到外婆脚下。外婆缓慢地弯下腰去,慢慢地,慢慢地,终于够着了兔子,然后吃力地把它抱起来。她抚摸兔子倒向背后的柔顺的长耳朵,问它:“吃饱没有,饿不饿?”——就像很早很早以前,问我“吃饱没有,饿不饿”一样。天色渐渐暗下来,又是一天过去了。
                还有小耗子,代替我又一年来到深山夏牧场,趴在铁笼子里,背朝广阔碧绿的草原。晚上,妈妈脱下自己的大衣把笼子层层包裹起来,但还是怕它冷着,又包了一层毛衣。寒冷的夜里,寂寞的没尾巴小耗子把裹着笼子的衣物死命地扯拽进笼子里,一点一点咬破。它们在黑暗中睁大了眼睛。
                很好看,干净纯粹,距离我们的生活非常遥远。
                虽然只看过李娟的冬牧场(她出的书也不多),但是她写得确是那种非常实在非常生活,于是就让人哭了的文章。


                10楼2013-10-2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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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0 1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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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3-11-13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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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3-11-15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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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为了别人而活着——爱因斯坦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的处境是奇怪的:每个人,都是来做一次短暂的访问,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不过有时似乎也会觉察到有某种目的。
                      但是从平日的生活来看,有一件事情我们是很清楚的:我们是为别人而活,最重要的是为了这些人活:他们的笑容和幸福构成了我们快乐的源泉。同时,我们活着还为了另外无数个不相识的生命,怜悯之心,将我们同他们的命运联系起来。每天,很多次,我都会意识到我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那些活着的,和死去的人们的工作之上的,意识到我必须诚挚地、竭尽全力地努力去回报我所得到的东西。我经常心绪不宁,感觉自己从别人的工作里承袭了太多,这种感觉让我惴惴不安。
                      总体上在我看来,从客观的角度,没完没了地思考自己为什么会存在,或者是生命有什么意义,是非常愚蠢的行为。不过,每个人都有一些理想,来指引着自己的抱负和辨别是非。始终在我面前闪耀着光芒,并且让我充满活着的喜悦的理想,是善、美和真理。对我来说,以舒适和享乐为目标的生活从来没有吸引力。 以这些目标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一套伦理观点只能满足一群牲畜的需要。


                      13楼2013-11-20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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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年,我们一起喜欢的男生
                        by豌豆 http://www.douban.com/note/192153491/
                        2011-12-26 23:18:27 今天我哭了,哭得很惨,原因比较复杂,但有一条简单而清晰:我在这年末突然悲哀地发现自己离17岁已经过去六、七年了。
                        我一个人哭还嫌不够,便找来《爱情万岁》里的杨贵媚陪我一起哭,我等了她一个半小时来酝酿她的情绪,终于等来了最后的三分钟痛哭。她哭她的,我哭我的,反正,我们都很不高兴。
                        我一般从来不想年龄这回事儿,因为我还年轻,犯不着如此矫情。但我一看到那么多得意洋洋的大学生都在看《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我就泄气了。我以前可也是这样看《蓝色大门》的。
                        看完这部《那些年》后发现这主要是一部拍给男生看的电影,很多东西我并不是很明白。
                        但我当年喜欢过的男生,却是和沈佳宜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大众情人、集多种优秀特质于一身(或许是女生们的想象也未可知)。
                        我有时候倒还是会怀念起他来……
                        那个男生到底是怎么吸引到我的呢?现在回想起来的是第一次见到他的——小腿的时候,这么说实在有失文雅。但我现在还清晰地记得那个画面:他从我旁边走过,我不经意看到了他结实有力的小腿,他给我的第一个印象便是这样运动且充满活力。那个时候我上中学。
                        他因为个子很高,总是坐在最后一排,也没有同桌,话不多,偶尔还在班上说点笑话。钢笔字写得非常好看,据我所知家庭有些破碎。他衣着很简单,但由于身材正,穿什么都精神。
                        他有一次曾英雄救美。让我非常心动。
                        我们班当时有个阮经天那种造型的痞痞男生,某天午后班上出了一件坏事,老师要大家投票招供一下是谁干的,我们没有《那些年》里面那么团结有礼貌,大家纷纷投票把他招了。
                        这个男生得知大家都选中他后羞愤不已,准备报复我们。而他报复的方式就是放学的时候把门一关,拿着一块木板敲敲讲台,然后大吼起来:是哪个投的老子的票,有种站出来单挑。
                        然后我就被他吓死了。他想找我单挑吗?
                        我的同桌因为不小心看到了我的投票,就安慰我说:他吓唬你的,别怕。我的同桌是很讨厌的,什么都喜欢看我的,这种投票还要看一下我的。正当气氛紧张尴尬之时,一个声音响起:哎,你快点下来吧,别站在上面犯傻了。
                        这一句话把冷冰冰的气氛全打散了,站在上面的男生挠头笑了笑,竟放弃报复,走了下来。
                        据我所知,我中意的他好像从没在班上拉帮结派过,但一直人缘都不错。帅哥做到这一点,说明他做人不错喔。也没怎么看出来他跟谁玩得比较好,据说跟隔壁的“黑皮”关系不错。
                        在此粗略地把我们班的女生分成两种:喜欢他的和不好意思承认喜欢他的。
                        自认喜欢他的女生又可分为两种,除了我这样含蓄腼腆害羞的,当然还有胆大的。我曾在午休时分亲眼目睹一个女生翻他的钱包,并声称自己发现了他两天都没有用钱。
                        看到这一幕我着实惊讶,这个女生平日里是那种咋咋呼呼型的,怎么看都不像会过早情窦初开,但是没有足够的好奇,一个人又怎会对他人有如此大的兴趣?
                        我们班还有一个和我一样喜欢写作文的女生,她平时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痛斥他的种种不是,走路大摇大摆啦,自以为是啦,我当时也真就以为这位成绩很好的女生对他是不屑一顾的,心里还疑惑他也没那么高调何至于惹人厌烦呢。直到某一天,我惊奇地发现她原来和我一样是很喜欢看他打球的,某一次他打着打着脱了一件衣服,她还尖叫了。这个发现让我大长了见识。
                        不过我也不是个诚实的女生,因为面子或者别的什么问题,对外界我一直宣称自己喜欢的是另一个男生。我想这样他就不会注意到我,我也可以继续安心地喜欢他而不觉得尴尬。
                        我的好朋友有一次竟有幸和他当同桌了,对此我很悲愤。而为了平息我的悲愤以及使我们的友谊更加有香香的味道,我的好朋友决定以每天报告他的私生活来补偿我。而有时候她不肯说,我还要去买小饼干贿赂她。
                        我的好朋友有一次给我带来了个好消息,他在英语课上对我进行了一次评价!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我们的英语对话需要找一男一女上去角色扮演,英语老师点到了我和同桌,由于我的同桌是一个很帅但是很怂的男生,他对着英语书不知所措,我也有点为他着急。
                        大概就是这个时候,他跟我的好朋友说,嗯,(他们两个是)美女与野兽。
                        我的好朋友就在心里一直攒着这句话,一下课就穿过两个组跑来告诉我了。她先忍着不说,望着我笑了好久好久,你猜,你猜我要跟你说什么,……XX说你好话了!
                        于是,十四岁的我,因为这样一句可勉强看作好评的话,而开心了好长一段时间。因为有了这句话,我们好像有了一点点交集。
                        接下来我们本该有一个更大的交集,但后来全被我们的班主任给破坏了。
                        当时,我们班换位置的方式主要是前三排和后三排换,由于我一直坐在第三排,所以有一次换位置就被换到了第六排。
                        而他由于长得高,不管坐在哪里都会挡住一片,所以继续留在了最后一排。
                        简单来说就是这次的换位置行为使我直接来到了他的旁边。
                        我之前一直相信如果有机会,我们一定会至少成为朋友。这一次的机会让我欣喜不已,我一定可以好好了解他一番。
                        没想到短短五分钟之后,悲剧就发生了。我还没当他几分钟的同桌,我们的班主任就找不到我了,她就开始喊我,因为她和我妈妈是同事,她不能把我放在一个老师看不见的地方。
                        我在内心里跟他道了一声byebye后,便乖乖拿着我的书包离开了他。真是心有不甘。学生时代的友好关系似乎都是靠座位的紧密程度来确立,一旦离他那么远,就根本没有说话的机会了。
                        我那个时候真的好喜欢他,我们大概只同班半年,此后的一年半,再没有机会近距离靠近他。半年以后的时间,只是能看到他经过我们班时留下的一个背影而已了。
                        我曾把他的名字写满整张纸,他连名字都那么有英气。
                        后来我还偷看过他的日记,托我妈妈的福,她当了他的班主任。我把他每一篇日记都看了,大概还给他写过评语。后来东窗事发,“黑皮”有一天就问我了,XX问你是不是看过他的日记?
                        我记得他有一篇日记写的是自己、爸爸和爷爷的关系,好像是他后来躲到卫生间去哭了。现在回想起来这一段却全是我自己躲到卫生间去哭了的画面,好奇怪。


                        15楼2013-11-20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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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后来,我读高中,遇见了一个新的朋友,她竟然是他小时候的玩伴,给我讲了很多他小时候的事情。
                          我一直像个私家侦探一样打探着关于他的许多事。此后我迷恋过的许多人,也都是他这一款。话不多,喜欢运动,穿衣搭配简单,有点英雄气,名字好听。
                          故事到这里一直索然无味,因为我们之间根本就没发生什么嘛。我只是在自己的一次次想象中,学会了哭,也常常笑,我也有了懂事以来、人生中第一个好朋友,我们一起分享过和他有关的许多事。
                          还比如还有一次,我们刚下完体育课,就去小卖部买汽水喝,汽水的价格是从瓶装到百事即5毛到3块不等的,我们当时正喝的是普通瓶装汽水,后来我的好朋友眼尖看到他也是下课课往小卖部走,便赶快嘱咐我以最快速度把5毛汽水藏起来,然后去买肉串吃。我照做了,发现他也是来买水喝的。
                          事后我问好友刚才改喝汽水为吃肉串的理由,她告诉我,汽水价格不等,我们喝的居然是最便宜的一种,但肉串却只有五毛钱一种价格,所以在那种情况下还是吃肉串比较有面子!
                          高中时代并不美好,后来则又因为种种不可名状的少年忧伤,记忆中的十七岁好像一直和浅层次的阅读、文字、自我臆想,以及音乐为伴。
                          高一,因为一次活动,我们班组团去了他的学校。居然也遇见了他。因为紧张,我的话语吞吞吐吐,并不敢正视他。
                          多亏了这次的巧遇,加上好友的鼓励,回来后我向他学校的那个方向寄去了自己生平的第一封情书。情书大意把他夸赞了一番,希望他高中继续那么厉害迷倒众生云云。
                          某天,我的一个头脑发昏的下午,好友举着一封信喜滋滋朝我走来。那个画面就此定格,好像是对我美好少女时代的一次完胜总结。他的来函是这么说的,我没有那么好,谢谢你的关注,我眼中的你则一直是一个从容且自信的女生。
                          故事到这里完结或许也可以,这次的勇敢表白也使我在他的人生中留下了一丝痕迹罢。但我后来又嫌这个痕迹不够大,还想留深一点——我做了一个很不好意思再提起的举动。因为听信了当时班上男生的一些流言,说他由于追求者众多,对于情书什么从来不放在眼里,而只是随意处置、到处一扔。
                          我于是思考了好几天,决定把我的小情书要回来。我似乎已经看到了我的小情书被他随便地放在一个抽屉里,被两个小男生发现后当众宣读并哈哈大笑。
                          一向不轻言喜欢的我怎可忍受这种事情的发生,我写信去声讨他,并要求把我的小情书还回来。这么贵重的东西我怎可随便付诸他人,我要把它好好存起来,以纪念我当时为止最美好的一桩情感。
                          很欣慰,我的信没要回来,他给我回了如下的话:
                          信是你写给我的,再找我要,不好吧。这封信我会好好收藏,和别的珍贵的东西一起放在抽屉的最后一层。
                          再后来,我又听说过他的许多事,他已渐渐长成了一个社会所需要的大人罢。
                          在以后的好多年中,我都在努力学会去更好地了解自己所喜欢的人,和他接触,交谈等等,把心中那个模糊的印象具体化。但与此同时,我也无可避免地失去了悄悄喜欢一个人时自由的感觉,那种自由自私地要命,丝毫不关心他的本身状态和感受,而只是随便想象,是想象心中最适合自己的一个人,更是少女时代对自己的一个期许:未来的我,一定要变成一个很精彩的女生!
                          多年以后,我看到了《天使艾米丽》、《美丽在唱歌》这样的电影,它们使我产生了强烈的错觉,电影讲的好像就是我的故事。于是,我对他这没什么情节、不值一述的迷恋,也因为有了这些怀有同样隐秘心事的少女的加入,而悄悄变得盛大起来。


                          16楼2013-11-20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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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0 15: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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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愤怒者的自白
                              鲁塞尔.培柯
                              每隔几个月,我就会一肚子不高兴。我赌气,为期并不太久,我只要每年能有两三次连续三天的机会让我发脾气,其它的时候生活就会好忍受些。在那三天里,我总面色凝重。
                              在那三天里,要是有人跟我打招呼说:“你好吗?”我会回答说:“不好。”如果有人说:“找个时间一起吃午饭好吗?”我会说:“何必!”如果电话铃声响起,对方说:“请等一等好吗?C先生要找你。”我会说:“我不要跟他说话。”随即把电话挂上。
                              这样,似乎对我的生活是有益的调剂。
                              经过三天说老实话之后,我便可以再度投入社交说假话,假装自己兴高采烈,假装不知道对我说:“找个时间一起吃午饭”的人是在敷衍我而已,收藏起我对C先生的妒忌。
                              可是,真莫名其妙,有些人偏不肯让别人发脾气。上个月我想发泄积愤时,就不断受到爱管闲事的人的纠缠。
                              “笑一笑吧,”他们异口同声的说,“别愁眉苦脸。难道你不知道单单是活着已经很美妙了吗?”
                              在你脾气坏透了的时候,说这样的话实在是荒谬至极。当然如果拿反面的情况来比较,那么单是活在人世间就已经很美妙。可是如果不必通过假装展露笑脸来使别人知道你庆幸不死,那岂不是更美妙吗?
                              可是,办不到,每逢我咆哮说“这星期我发脾气发得很痛快,我厌倦了笑,尤其是讨厌那些掌握原子弹的政客的笑容”时,许多人听了为之愕然。
                              只要我感到厌倦起来,我就知道我快要愤怒了。我讨厌一月,也讨厌二月总是年复一年的的跟随着一月,就像饥荒与瘟疫跟随战争似的。我讨厌足球,讨厌篮球,讨厌棒球。我尤其讨厌那些不肯让我讨厌的人,他们总是要我笑一笑,露出笑脸。我讨厌一切,却非常喜欢这种厌倦感。
                              现在我不能容忍的事情,列出来真令人吃惊。我们容忍猥琐的电影,容忍完全乏味的笑话,以及容忍黄金时间的电视节目,我们既然愿意容忍这一切而保持笑脸,那为什么不能容忍一个只希望三天不笑的人呢?难道我们大家都怕它会传染吗?
                              不错,如果人人都在三天中同时愠怒,后果的确堪虞,因此,愠怒的人一经发现,立即便会受到快乐巡逻队的骚扰,惟恐他会把营造满足气氛的人整个儿拖垮。
                              我个人的脾气已在数星期前发完了。现在我好吗?很好。找个时间一起吃午饭吧?好,就这一两天吧。C先生要和我通话吗?好吧,他是个混蛋,但也不能怪他。


                              18楼2013-11-23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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