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理论认为:
凡是能够接受外来电子对的分子、离子或原子团称为路易斯酸(Lewis acid),即电子对接受体,简称受体;
凡是能够给出电子对的分子、离子或原子团称为路易斯碱(Lewis base),即电子对给予体,简称给体。
或者说:
路易斯酸(Lewis acid)是指能作为电子对接受体(Electron pair acceptor)的原子,分子,离子或原子团;
路易斯碱(Lewis base)则指能作为电子对给予体(Electron pair donor)的原子,分子,离子或原子团;酸碱反应是电子对接受体与电子对给予体之间形成配位共价键的反应.
发帖时候请注意,不要把这一部分当作超理。
凡是能够接受外来电子对的分子、离子或原子团称为路易斯酸(Lewis acid),即电子对接受体,简称受体;
凡是能够给出电子对的分子、离子或原子团称为路易斯碱(Lewis base),即电子对给予体,简称给体。
或者说:
路易斯酸(Lewis acid)是指能作为电子对接受体(Electron pair acceptor)的原子,分子,离子或原子团;
路易斯碱(Lewis base)则指能作为电子对给予体(Electron pair donor)的原子,分子,离子或原子团;酸碱反应是电子对接受体与电子对给予体之间形成配位共价键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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