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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峰的素质真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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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旁白说:林雨峰终于承认丁元英确实比他棋高一着。
其实不是高一着的问题,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没得比。
以他在剧中的身份地位,素质差的令人难以想象。
先说第一件事:格律诗来谈每月100套,为期一年的供货合同
下属的经理已经意识到可能有冲击自己市场的风险,所以才没有当场答应而向他请示。
林玉峰琢磨什么呢?
1.给人家设个陷阱,将合同由月供改为一次性签订1000套,埋下他认为的巨大的隐患。
2.在他看来,对方定价过高,失败是必然的。由于是定制,又无法拆散零售,只有退货,到时候再敲人家一笔。
整个大思路就是不安好心,不是以进行良好合作为出发点,是破坏和制造障碍。简单的说
就是一个字“坑”,以坑为出发点。
可尼玛他就不想想,音响标价虚高是正常现象,人家标11600和到底能承受什么样的实际价格销售,是毫不相干的。他的设定对方定价过高失败的思路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以他在这行资深的经验,即使不经过后期的多方成本核算,也大致能推断出对方的实际成本,至少能在标价基础上打5折。
(后期测算对方的成本不会低于4200-4500左右,要提醒各位的是,当时他还不是很清楚格律诗的产品具有多优秀的水准,在这种前提下,推测成本应该更低)
作为一个新创立的品牌,对方花了这么高的成本在国外鉴定包装造势,绝不可能是头脑发热不想清楚的行为。假定搞价格战作为宣传手段是极为常用可以预见的套路
这么轻率地做出站不住脚的假定,并以这种假定决定应对措施,如此掉以轻心是很可笑的。
这种商业头脑,居然活到今天还能成为国内龙头,实在是很不真实。


1楼2013-07-04 13:49回复
    2.在展销会受到冲击后
    第一反应是恼火,愤怒这很正常
    这其中
    1.是因为有人敢不要命摸老虎屁股的面子问题,尊严问题。
    2.是认为对方手段恩将仇报,给脸不要脸,也就是叶晓明他们认为自己理亏,这么做无法面对乐圣的理由
    3.是认为对方采取了违法的竞争手段,低于成本恶意倾销产品扰乱市场
    这个第一点,也是林雨峰个人极为在意的东西,长期高高在上的地位,被发烧友吹捧的虚荣。自我定位的偏差。
    第二点是很荒谬的,本来就没有给什么恩惠,所有出发点都是恶意的。
    第三点也是基于之前的轻率判断。
    为什么说是轻率地呢,因为已经有资料显示,对方的生产是在古城,但是他和己方没有人认真思考这意味着什么,只是想当然的以大城市,标准工业化生产模式来推断对方成本,所有的分析成本报告都是以这个为前提的。
    格律诗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结构已经清楚了,他们就没有想过,以对方这种资本量和管理层构成水准,能够承担得起前期的包装成本和这种亏本销售的损失吗?
    须知以他们的计算,每卖一套,格律诗大约要赔掉1000元,500套简单计算就是50万。这还不包括人员办公费用,宣传费用,仓储费用等等一系列不可忽略的成本。
    也不去想想对方发起这种价格战,是如何考虑消化剩下的500套产品,以及最重要的如何考虑处理和乐圣以后关系的问题。
    只基于上面这些原因,就自认为有绝对把握的一门心思准备打官司,一口气彻底消灭对方。
    这是林雨峰这个所谓的董事长的滑稽思路。


    2楼2013-07-04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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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得知对方居然是扶贫企业,一切基于成本和法律依据的优势判断都被粉碎,失败已经注定的前提下。
      他首先想的
      1.不是企业的利益,自己身为董事长对股东,消费者,员工,对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如何尽快弥补错误,将损失降到最低,找对方庭外和解,争取合作化被动为主动
      2.不是坦率的承认自己的愚蠢和失策,衷心钦佩对方的高明和睿智,诚心的尽快找到丁元英化解矛盾,讨教对策。
      林雨峰的做法是,找到一个以前混黑道的朋友去吐苦水,扯淡。
      正像他的那位朋友所说“你在这个时候来找我,心里就有用杀人泄愤的手段解决问题的想法”
      这尼玛的什么素质?什么玩意儿?
      别说作为一个董事长不合格,作为一个普通的商人不合格,作为一个有道德的人都不合格
      生意受挫,赢不了人家就想通过黑道杀人解决问题?有恶气就干掉对方?
      什么东西?!


      4楼2013-07-04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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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那位朋友摆事实讲道理,点明他这么做的利害关系,也真心提供了对应方法。
        你要么就坦率的和对方合作。接受现实
        要么就离开公司,借这个机会退下来,至少还占据了道义上的高点。
        因为即使对方是扶贫公司,即使公司败诉,但这种道德上的不正当竞争是存在的。自己作为一个受害者的形象还是可以保住的。也算为之前的大话找回了面子。
        或者就加入朋友的公司,单干合伙人家都没意见。
        应该说,这话绝对到位了。不是没有出路,不是没有解决办法。
        可林雨峰还是固执的拿上了枪去找丁元英了
        咱甭管他对丁元英的恐吓到底是真心还是做戏,至少这事儿干的太不入流了。
        还问人家“是不是料定了我不会杀你”?
        尼玛正像丁元英说的“我要说算到了,你就会开枪证明我判断的错误,要说没料到,你就会开枪证明我撒谎的错误”
        反正就是找个借口,给自己开枪杀人师出有名。
        原因其实就一个“恼羞成怒”
        要自杀就自杀,还非得弄个遮羞布,伪装成疲劳车祸。
        你说可怜吗?我觉得不恰当
        你说可悲吗?我觉得不恰当
        你说可笑吗?我觉得似乎也不恰当
        某种程度上,我觉得他是另一个版本的刘冰
        自我意识被错误的自我认定到高于自我实际,所以找不到解决出口和平衡的人。


        5楼2013-07-0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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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们被人阴,多是首先自己动机不纯。
          2.咱们都属于事后诸葛亮,如果林雨峰成功了就是另外一种解读了。
          3.这世界要不是黑白天道,那还叫众生么?


          IP属地:河南6楼2013-07-04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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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外话再说说丁元英对他的说明
            “这件事,充其量是个现代版的灰姑娘,到乐圣的门口化点缘而已”
            这就是林雨峰心结的一大块,明明是被强奸了,还不得不拉上裤子就拽着人家拜堂成亲。
            是不是这么个理儿,其实还两说着呢。
            因为从实质上说,农村手工作坊降低成本来竞争,和发达国家转移制造业到第三世界国家是一码事儿。
            都是在对方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增加自身的产品竞争力,占领更多的市场,取得自身的利益。
            你能说国外企业把生产基地转移到国内,利用国内不完善的制造,生产,管理,环保规定和较低的人力成本是卑鄙的吗?
            至少法律上站不住脚,而事实上这一行为被接受的原因正在于发展程度不平衡带来的一拍即合,各取所需。所以极少甚至没有什么人会强烈抵触这种现况,绝大部分人是接受的。不但是现实上,而且在思想上。
            同理,丁元英的计划,也是这种内在规律的运作。只不过之前没有人这么做。或者没人想到,或者想到没有实施,或者实施了没有这么彻底和轰轰烈烈。
            即使今天,丁元英没有做这件事,始终都会有人开始做这件事。也许今天,也许明天。
            这个竞争,林雨峰迟早都得面对,而且应该很快,因为资本的需求和发展的需求互相找寻出口的动力才是关键。
            而且要再提醒的是,一切都是在发展不平衡和法律制度差异的基础上,是合法的。
            丁元英的话,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谦词。再露骨点其实是给林雨峰留了面子。
            可林雨峰从来没这么想,他只觉得“委屈”。
            这样的一个人物,还敢认为自己只不过是比丁元英“棋差一招”,说实话,他的没有自知之明实在是到了一个很高的地步。


            7楼2013-07-04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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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这还真的是赤裸裸的打脸啊,丁元英只从那一句,只有矛,没有盾。其实就把林雨峰看透了,整个局都是根据他这种性格设定的。改革开放以后的第一批实业者,或多或少都有林这种毛病,一种暴发户的短视和太过浅薄的积累,使他们都很难正视自身的问题。林雨峰不过是一个典型而已。


              IP属地:山西8楼2013-07-0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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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雨峰现象在当今是普遍存在,无论经商暴富、还是仕途腾达,无论艺术界,还是房地产,无论高端阶层,还是贫民百姓,只要渉及利害关系,无不”黑白”通吃,既便有所顾忌而未成亊实,却冤怨于心而难以泯仇。
                这是变异文化造就的变异理念而产生的变异价值观之变异产物。重庆簿X乂事件即是缩影。
                在”只要抓住老鼠就是好猫”之理论指引下,全民向钱看,不惜突破做人底线,以破坏生存环境、肆意浪费资源、互相坑爹为代价换取”GDP”增长,导致如今连最起码的食品安全都难以保障。


                IP属地:山西来自iPad9楼2013-07-05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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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林与丁,毫无可比性。正如搂主所言,天壤之别的境界之别。
                  林认定丁要与他”争分天下、自不量力”,”天下之大,舍我其谁”?!
                  而丁是”借力使力,三两拔千斤”,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势在必得、顺理成章。是在”理悟”之后的”证悟”。是在借”神话”证道,在”自觉觉他”。是反思”文化属性”之一次”新文化革命之演示。是”神即道,道法自然,如来”之”一以贯之”之”如实观照”。


                  IP属地:山西来自iPad10楼2013-07-05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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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本身的重点就是在小聪明上。利用的就是乐圣的自大,没把这个芝麻放在眼力


                    11楼2013-07-05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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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2013-09-19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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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是林,丁不死也残。你是神,我做魔!


                        17楼2013-09-22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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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进不退 最后没退路了


                          IP属地:福建18楼2013-10-06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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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中的林玉峰,只有矛,没有盾。他的死不是丁元英策划的,是他从一开始,甚至更早所影响的


                            19楼2014-03-16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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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楼2014-06-01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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