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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嘲不是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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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河南1楼2013-06-24 21:46回复
    啧啧,在做自己并不十分肯定的事或已经出了差错的时候,总是自顾自的这样说道“反正自己这么肤浅”等等类似的话,时间久了,次数多了,屡教不改,慢慢的就发现这只不过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说辞,对他人的搪塞,给自己找的借口,一点也不豁达谦虚!
    自嘲本应是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却又因为种种原因没法立即改变,对自身处境的一种嘲笑和不满,在感受到问题所在后,及时的去调整完善,从而改变自身的缺陷,这样做的动机是对自己的不满足,这样做的目的是更加完善的自己,能够坦白的承认自身的不足,豁达的看待,这是一种智慧!


    IP属地:河南2楼2013-06-24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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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我却一而再再而三的犯这种错,对自己一次次做出的轻浮的不负责的判断找了这样一个好的保护伞,我总是很轻易的就去肯定一些东西,即便我对那些东西根本就没有去深入的思索,我总是拿肤浅来做自己对自己的挡箭牌,却又从没真正这么认为过,我明知自己远还没有历练出那样的胸怀,每当有人一本正经的来否定自己时,不论对错与否,那种理智根本无法遏制住的冲动,如果自己真把自嘲当真的话,是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吧。
      我深知这两种“批评”的差异,也从来不曾怀疑过,身为一个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也没有去深刻思考的年轻人势必会在看待事物的问题上出现差错,我又凭什么一旦被否定就怒不可遏呢?别人的否定至少对于批评者而言是真心的“批评”,自身的这种没有当真的戏弄式的“批评”又是怎样的一种产物呢?
      法律对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在触犯法律的问题上有一些优待,这全然是因为法律认为他们在18岁之前思维价值观的不健全,从而他们就算真的做了错事也非真心想做错事,而是不成熟所导致的,我想,这种保护伞式的自嘲正是遵循了这样的思维,即使出了什么差错,也仅是因为自己对这类问题理解的不够深刻,而非自己真正的问题,这完全就是有意的对责任的一种逃避!根本就不符合自嘲真正的含义。
      导致的后果已经发生,要做的是弥补和预防下次再犯,而非一定要走满18岁这样一个过程。
      这样想来未成年人保护法随着时代的变化应该有所修缮才是,随着网络的发达,现在年轻人过早成熟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那么在已经有了完整价值观是非观后,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去庇护这些早熟未成年人们的意义吗?
      这也许会成为未成年人“有意犯法”的漏子,就像我有意的拿“肤浅”做挡箭牌一样。


      IP属地:河南3楼2013-06-24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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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于承认自身的问题,下一步自然就是根据自嘲的内容来完善缺陷,知道“自嘲”不起来为止~


        IP属地:河南4楼2013-06-24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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