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齐鲁电视台(抱歉,忘记是哪个频道了)的一档民生新闻栏目报道了一则新闻,本人观后大感疑惑——齐鲁电视台把政府赋予的寄托和新闻人的职业素养都抛到那里去了?新闻内容大概是——某地几方投资兴建了一座浮桥,以前收益很高,最近突然经营情况直线下降,入不敷出。原来是浮桥的那一头村子里在路旁修了限宽水泥墩,大型货车没法通过,造成浮桥车流量直线下降,以前浮桥过一部大车200到300元,现在只能靠每次10的小车....!其原因是浮桥在最近的一次翻修中将吨位提高到200吨。引来了很多大型超限车辆,报道中提到一些大货车的载重量在100吨,这些大型车辆毁坏公路,恶化交通安全环境,民房被撞烂,女童命丧车轮。村民为了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得已在路口设立限宽设施。村民修了限宽设施,造成大车没法通过,保障了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给浮桥上造成了很大的经营损失,浮桥上苦不堪言,请来记者来报道,声称村民修限宽设施妨碍救护车通行,等等交通安全法与公路法明文规定超限超载是违法行为,超过55吨的车辆不准上路行驶,齐鲁电视台也经常报道一些执法部门打击超载违法车辆的新闻报道,而这次,不知怎么了,齐鲁电视台台的记者却为这些超载车辆代言,为他们的违法行为制作方便、不惜余力的劝乡政府把限宽设施拆掉,还质疑乡政府修限宽设施的合法性!整篇报道着重报道浮桥的效益以前如何的红火,现在如何的不赚钱,股东满肚子委屈,请问齐鲁电视台的记者,编辑,你们学历高,眼界宽,单位有一帮律师!你们就不知道浮桥赚的钱是黑心钱吗?为一百吨的车打开方便之门,为了浮桥赚钱,不顾百姓生命了?今天报道司机盲目追求利益罔顾国家法律,明天为严重超载的车拔掉障碍!你们是人们的喉舌吗?大货车压坏的道路不是人民的血汗吗?被大货车轧爆脑袋的女童不是人命吗?你别说降低车速可以解决问题,法律规定乡村道路就不准超过30吨的大货车通行,更何况一百吨的大货车!!!你们没有一丝一毫的客观中立,你们是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你们不惜余力的为浮桥上谋取利益,不惜使用舆论公器,谁给你们的权利和动力?本人文化不高,文采蹩脚。恳请齐鲁电视台与广电部门对这则新闻加以关注,提高新闻采编人员的法律认识,加大职业道德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