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地
这是要哥写的文,嘿嘿,分享一下!
第一部 南域鬼咒
楔子
借尸还魂,最早源自铁拐李成仙的传说。
但被真正载入案例卷宗,却是在南宋末年。
当时的临安府,天子脚下,发生过这样一件“借尸还魂”的奇案。
京城有一姓“崔”的大户,老爷崔远是几乎垄断当时京城粮业的富商,虽为人乐善好施,但却极其沉迷鬼神之说。 崔老爷有一妻徐氏,早年病故,只留下一双女儿。
大女儿崔芸,端庄秀慧,好针织女红。小女儿崔玲喜欢四处游历,却在一次出游时不慎跌入湖中溺毙。崔老爷痛心疾首。
时有一游方道人,人称鬼卜子,好算命理,能通阴阳。崔老爷便差人招其入府为小女超度。却不想这道人竟当面拒绝,还告知崔老爷,大女崔芸也将遭此劫,要他好生看管。
前面也说崔老爷沉迷鬼神,故深信之。从此不准崔芸踏出崔府半步,甚至连庭院的鱼池都给填上了。可惜数年后,鬼卜子所言的劫难还是发生了。
那年正逢旱灾,崔老爷因生意繁忙,故经常出走外地。因此崔芸便常有机会出府宅游玩,出行时只带丫鬟小莲。
崔芸一次游至偏僻山林时扭伤了腿,便差小莲回府唤人来,自己却到溪边纳凉。不想正遇上歹人,行非礼之事。崔芸誓死相抗,争执中却跌入小溪。
等丫鬟领着下人赶来时,崔芸正昏迷于小溪边,众人见小姐浑身湿透,衣衫不整,知道出了大事,把小姐接回府后,连夜差人唤回崔远。
待崔远回府时,小姐已经苏醒,只是像患疯病一般,时笑时哭,喜怒无常。
不日后,非礼小姐的歹人被捕获。衙门想崔小姐前去指认。哪知这一去,竟引来了桩骇人奇闻。
原来小姐见到犯人后便破口大骂,与原本的大家闺秀判若两人。更甚之,崔芸竟自称为犯人过世的妻子李氏,并将犯人的家底一一述出。
犯人名为王三,本是门市里卖猪肉的,而李氏则是隔摊卖刺绣,两人日久生情,便结了连理,这本是美事,却不曾想婚后这王三竟沾上赌博,并好赌成性,把家里一点小底全给败光了,更负债累累。李氏因此整日斥责王三,闹的鸡犬不宁,有一日王三为了赌资,竟趁李氏洗澡时,偷其玉镯,却被李氏发现,争执之间,王三竟将李氏淹溺于澡盆之内,深夜时弃于山林小溪之中,而王三弃尸的小溪,正是崔芸被非礼的地方。
经过官府核实,崔芸之言大多属实,但邻里们却说王三虽然好赌成性,但是对其妻尚且尊重,绝不可能做出杀害之事。其妻李氏是不堪重负自溺而死。而且自李氏死后,王三已经戒赌,又做回了猪肉买卖。 而狱中王三也大喊冤枉,称当时自己只是去溪边祭拜亡妻,眼见崔小姐落水,本是想救之,后见小姐有被侵犯的痕迹,恐遭人所嫌,故仓皇逃之。
崔小姐也一直自称“李氏”,更言崔芸已于溪中溺毙,自己只是借其身,向王三索命。
两方各有说法,案件便一直悬而未破,一拖就是大半年。
这案情虽没有进展,但崔小姐却又发生变故,一日崔小姐醒来后,不再自称李氏,竟言说自己是早间溺毙小女儿崔玲,在阴曹遇到了大姐崔芸,得知了王三非礼之事,便向阎王请求,让其回阳间为姐伸冤,阎王应允,并给予一月期限,秋后鬼门大开之时,便要召其回去。
崔老爷本就迷信鬼神,见女儿由此一说,更是深信不疑。故对官府施压,要求惩治王三。
官府耐不住压力,便以“借尸还魂”和“鬼神控诉”一说,将王三问斩。
而一月后,崔府又举起白事,原是崔小姐亡故。崔老爷也因此一病不起,不久后便也去世了。
官府将此案设了卷宗,呈上朝廷。可惜后来宋亡后,文献大多遗失或被毁,此案的卷宗不知去向,这借尸还魂案也仅是坊间流传的最为详尽的版本。而民间的说法,也各有不同。
有人说这王三其实根本没有戒赌,只是因为没有家财供他挥霍而已,那日他在荒山间,见到崔小姐身上佩戴的贵重首饰,便起了歹意,想谋财害命。也有人说,王三是冤枉的,是官府为了给崔老爷有个交代,故意拿王三搪塞。更有说,崔芸亡故后,崔老爷聘人上演了一出借尸还魂的戏文,那个“疯女”只是崔老爷请来的戏子,根本不是真正的崔芸。
就当时的环境而言,此案被称作“借尸还魂”也无可厚非。
但要是在今日,这崔芸将被按上一个“人格分裂”的病号,而王三,也会因证据不足而被判无罪,此事绝不会以“借尸还魂”来断案。
“虽然只是坊间传言,但流传至今,这‘崔氏还魂案’也有它本身的价值。希望各位同学能就这个案件,以自己的观点写一篇论文。不过这篇论文的分数并不会加到你们的毕业成绩里,所以交不交就看各位自己的兴趣了。”教授说完,便合上了讲义,走出课室。
由于这次课程是专门为即将就职的毕业生而设,所以来听课的人并不是很多。
我平时都喜欢坐在课室角落之类比较冷清的地方。因为这种地方有助于思考,虽然我本不算是一个喜欢思考的人。
走出课室后,发现天色似乎有点阴沉。
对于身在异乡的我来说,过早的回到租房实在是一件很无趣的事,为了打发时间,我漫无目的地开始瞎逛起来。 可惜天不遂人愿,一场倾盆而泻的大雨将我逼到了路边一家名为“沁研水坊”的地方,看了看立在店门外的商品标牌,满目皆是果汁冷饮的名字,于是决定先去里面避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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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南域鬼咒
楔子
借尸还魂,最早源自铁拐李成仙的传说。
但被真正载入案例卷宗,却是在南宋末年。
当时的临安府,天子脚下,发生过这样一件“借尸还魂”的奇案。
京城有一姓“崔”的大户,老爷崔远是几乎垄断当时京城粮业的富商,虽为人乐善好施,但却极其沉迷鬼神之说。 崔老爷有一妻徐氏,早年病故,只留下一双女儿。
大女儿崔芸,端庄秀慧,好针织女红。小女儿崔玲喜欢四处游历,却在一次出游时不慎跌入湖中溺毙。崔老爷痛心疾首。
时有一游方道人,人称鬼卜子,好算命理,能通阴阳。崔老爷便差人招其入府为小女超度。却不想这道人竟当面拒绝,还告知崔老爷,大女崔芸也将遭此劫,要他好生看管。
前面也说崔老爷沉迷鬼神,故深信之。从此不准崔芸踏出崔府半步,甚至连庭院的鱼池都给填上了。可惜数年后,鬼卜子所言的劫难还是发生了。
那年正逢旱灾,崔老爷因生意繁忙,故经常出走外地。因此崔芸便常有机会出府宅游玩,出行时只带丫鬟小莲。
崔芸一次游至偏僻山林时扭伤了腿,便差小莲回府唤人来,自己却到溪边纳凉。不想正遇上歹人,行非礼之事。崔芸誓死相抗,争执中却跌入小溪。
等丫鬟领着下人赶来时,崔芸正昏迷于小溪边,众人见小姐浑身湿透,衣衫不整,知道出了大事,把小姐接回府后,连夜差人唤回崔远。
待崔远回府时,小姐已经苏醒,只是像患疯病一般,时笑时哭,喜怒无常。
不日后,非礼小姐的歹人被捕获。衙门想崔小姐前去指认。哪知这一去,竟引来了桩骇人奇闻。
原来小姐见到犯人后便破口大骂,与原本的大家闺秀判若两人。更甚之,崔芸竟自称为犯人过世的妻子李氏,并将犯人的家底一一述出。
犯人名为王三,本是门市里卖猪肉的,而李氏则是隔摊卖刺绣,两人日久生情,便结了连理,这本是美事,却不曾想婚后这王三竟沾上赌博,并好赌成性,把家里一点小底全给败光了,更负债累累。李氏因此整日斥责王三,闹的鸡犬不宁,有一日王三为了赌资,竟趁李氏洗澡时,偷其玉镯,却被李氏发现,争执之间,王三竟将李氏淹溺于澡盆之内,深夜时弃于山林小溪之中,而王三弃尸的小溪,正是崔芸被非礼的地方。
经过官府核实,崔芸之言大多属实,但邻里们却说王三虽然好赌成性,但是对其妻尚且尊重,绝不可能做出杀害之事。其妻李氏是不堪重负自溺而死。而且自李氏死后,王三已经戒赌,又做回了猪肉买卖。 而狱中王三也大喊冤枉,称当时自己只是去溪边祭拜亡妻,眼见崔小姐落水,本是想救之,后见小姐有被侵犯的痕迹,恐遭人所嫌,故仓皇逃之。
崔小姐也一直自称“李氏”,更言崔芸已于溪中溺毙,自己只是借其身,向王三索命。
两方各有说法,案件便一直悬而未破,一拖就是大半年。
这案情虽没有进展,但崔小姐却又发生变故,一日崔小姐醒来后,不再自称李氏,竟言说自己是早间溺毙小女儿崔玲,在阴曹遇到了大姐崔芸,得知了王三非礼之事,便向阎王请求,让其回阳间为姐伸冤,阎王应允,并给予一月期限,秋后鬼门大开之时,便要召其回去。
崔老爷本就迷信鬼神,见女儿由此一说,更是深信不疑。故对官府施压,要求惩治王三。
官府耐不住压力,便以“借尸还魂”和“鬼神控诉”一说,将王三问斩。
而一月后,崔府又举起白事,原是崔小姐亡故。崔老爷也因此一病不起,不久后便也去世了。
官府将此案设了卷宗,呈上朝廷。可惜后来宋亡后,文献大多遗失或被毁,此案的卷宗不知去向,这借尸还魂案也仅是坊间流传的最为详尽的版本。而民间的说法,也各有不同。
有人说这王三其实根本没有戒赌,只是因为没有家财供他挥霍而已,那日他在荒山间,见到崔小姐身上佩戴的贵重首饰,便起了歹意,想谋财害命。也有人说,王三是冤枉的,是官府为了给崔老爷有个交代,故意拿王三搪塞。更有说,崔芸亡故后,崔老爷聘人上演了一出借尸还魂的戏文,那个“疯女”只是崔老爷请来的戏子,根本不是真正的崔芸。
就当时的环境而言,此案被称作“借尸还魂”也无可厚非。
但要是在今日,这崔芸将被按上一个“人格分裂”的病号,而王三,也会因证据不足而被判无罪,此事绝不会以“借尸还魂”来断案。
“虽然只是坊间传言,但流传至今,这‘崔氏还魂案’也有它本身的价值。希望各位同学能就这个案件,以自己的观点写一篇论文。不过这篇论文的分数并不会加到你们的毕业成绩里,所以交不交就看各位自己的兴趣了。”教授说完,便合上了讲义,走出课室。
由于这次课程是专门为即将就职的毕业生而设,所以来听课的人并不是很多。
我平时都喜欢坐在课室角落之类比较冷清的地方。因为这种地方有助于思考,虽然我本不算是一个喜欢思考的人。
走出课室后,发现天色似乎有点阴沉。
对于身在异乡的我来说,过早的回到租房实在是一件很无趣的事,为了打发时间,我漫无目的地开始瞎逛起来。 可惜天不遂人愿,一场倾盆而泻的大雨将我逼到了路边一家名为“沁研水坊”的地方,看了看立在店门外的商品标牌,满目皆是果汁冷饮的名字,于是决定先去里面避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