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文教局),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小学教学计划安排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吉教基字[2011]20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为:普通高中2012年1月16日—2月26日计6周;初中2012年1月9日—2月26日计7周;小学2012年1月4日—2月26日计8周。学校领导和教师提前一周上班
这是去年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