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份晚8点左右. 共青团路(酒仙桥) 鲁HF80***越野车(白色)撞到骑自行车的市民. 撞人后.车上二男子仪表堂堂,高大魁梧.官相.富商模样.如正人君子般下车.而出人意料.此二男下车.不但不道歉;不仅不搀扶;不但不询问伤情,反而 骂骂咧咧,举起被撞人骑的自行车 猛摔、狂砸 被撞人.....这是在兖州恶霸横行的一个小露脸.目前此车主也许无颜见人了吧.车信息查不到了.掏出一点钱摆平.损失就是仅仅给被撞的那个市民一点钱吗?鲁HF1808没有被关被拘..此事令人深思.难道钱是万能的?社会道义何在?市民安危谁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