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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20121007《C-JeS无须担负『因美国免费公演造成的损失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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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7《C-JeS无须担负『因美国免费公演造成的损失索赔』的责任》
作者&原文出处:金美爱记者 / NEWS TOMATO
译者&译文来源:jrw8008(柠)



1楼2012-11-08 22:3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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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2012-11-08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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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企划JYJ(金在中、金俊秀、朴有天)美国公演的承办方,向C-JeS提出『原定为收费的美国公演,后来转换为免费公演,因此门票没能贩卖。要求支付相应於门票的价款(1亿2500万圜)』的诉讼,但遭败诉。
      根据10月7日法院所示,C-JeS於2010年9月与P社签订『美国公演的贩卖权等权利』的《承办合约》。


      3楼2012-11-08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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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P社将《承办合约》所附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让渡给另一承办方C社。据此,C社开始著手准备签证等JYJ的美国公演。
        不过,当初JYJ美国公演为收费公演,因公演签证的问题,才会被转换为免费公演,而承办方C社也因此没能收取门票贩卖价款。由於无法精算与公演相关的开支费用,C社的债权人金氏为了收取额款,便向C-JeS提出诉讼。


        4楼2012-11-08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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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C-JeS与P社签订的《承办合约》当中,明确标示『只有事先获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让渡全部或部分的债权』的条项。
          根据上述内容,法院无法认定C-JeS同意或应允P社将公演的部分权利让渡给C社。


          5楼2012-11-08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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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尔高等法院民事31部(裁判长李东元)对於金氏向C-JeS提出的『收款款项诉讼』,表示「关於美国公演的P社权利,并没有让渡给C社,因此C-JeS没有理由向C社支付相关价款」,并判决原告败诉。


            6楼2012-11-08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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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楼2012-11-08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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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氏应该找P社算帐才是!


                8楼2012-11-08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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