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承秦制,西汉继秦之后建立了中央集权,确立地主阶级掌权的封建制度。它是战国变法运动以来,地主阶级政治、经济发展的高峰。做为封建社会居放统治地位的地主阶级‘它随着历史和政治、经济的发展,其内部结构在不同的特定历史环境中,也发生着相应的变化。其内部结构的调整和变化,又促进了经济结构在某些方面的演变和发展。在西汉中后期所形成的“豪强地主”就说明了这一点。 效本文试就“豪强地主”形成的背景、条件及特点和地位做一粗浅的探讨。 、
自战国变法运动始,地主阶级即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从其内部结构来看,则是以军功地主和宗法地主为主体。如魏国李埋提出“食有劳而禄有功” 刘向《说苑·政理》、!,以废除领主制的世卿世禄特权秦国商鞍变法中规定∀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史记·商君列传》!,但并没有剥夺宗法地主的经济权益。至秦始皇兼并六国,建立中央集权,军功地主曾显赫一时。而西汉初,为巩固新建的西汉政权,对阶级结构进行了调整。西汉初期,从地主阶级内部结构来看,在“兵罢皆归家”的诏令中,规定了“以有功劳行田宅” 《汉书·高帝纪》!,获第七级爵 公大夫! 以上者,封给食邑,成为军功地主,为“强本弱末” ,根除旧势力的隐患,对于原六国贵族后裔的势力加以控制, “徙六国疆族”及“豪杰名家,且实关中” ,保留了战国以来的宗法地主。同时,为确立地主阶级的绝对统治地位,培植起来了贵族官僚地主阶层,它是以刘氏宗室和异姓功臣为主体。《汉书·高帝纪》载∀ “其有功者,上致至王,次只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亲,或为列侯,皆令置吏,得赋敛” ,通过皇帝的“封”、“踢”、“赏”等形式,从国有上地中获得了大量的耕地,过着“衣食租税”的剥削生活。此外尚有一般的中小地主,他们通过购买占有土地。上述四个阶层,构成了汉初地丰阶级的整体。
汉初推行休养生息的玫策使吐会经济得到了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至文景时不仪“民近战国” ,人口由汉初的六白万恢复到二千万,而米价则由汉初“石五干钱”降到二、二十钱。封建秩序的隐定和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促进了工商业的发达。高祖时推行抑商政策, “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这是因为“不轨逐利之民,畜积余业以稽市物,物踊腾粱” 《史记·平准书》!, “乘上之急,所卖必倍” 《汉书·食货志》!,大商贾在经济困难时期囤积居奇,抬高物价,扰乱市场,增加国家的财政困难所致。一旦经济情况好转,则“复弛商贾之律” 《史记平准书》!,所以到了·惠帝、吕后#付,放宽了对商人的限制。并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方便条件,如“开关梁,弛山泽之禁” ,它一方面为商品流通,繁荣经济开了方便之路,使富商大贾能“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 ,另一方面,促进了大手工业主的经营,“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在商业经济活跃的情况下,货币经济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金属货币的统治地位已确立,商业往来支付,财富积累等均以货币为单位。文帝时曾“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 ,出现了大金属货币铸造业主,如“吴 王! 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坪天子” , “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 《汉书·食货志》!。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着汉初以来地主阶级内部结构的变化。商业经济的发展,大工商业主不断涌现,而且他们的经济、政治地位也在不断的改变。从财富上来看,他们可以“富坪天子” 从政治上来看,他们可以“交通王侯” ,甚至“封君皆低首仰给” 同上!。因此“商人对于这样的一个社会是**的因素,……现在商人在这个社会上出现了,这个世界的改变,就是从他那里出发” 《资本论》三卷一一七七页!。商业经济的发展,是触动西汉初期以来地主阶级内部结构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封建社会中,土地象征着财富,是古代社会中唯一重要的经济部门,是财富的源泉。在地主阶级土地私有自由买卖的制度下,原有的军功地主,在处于中央集权的和平时期,它已没有发展的前途,宗法地主,在商品、货币经济日益冲击社会的情况下,要扩大自己的财势,尚需另做努力,而贵族官僚地主,虽然享有政治特权,经济上占有优势,但同样,仅依靠封地食邑和傣禄的收入,也远不能满足对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发展的追求,而大工商业主,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占有了大量的货币,为了使其变为生息的资本,开始占有和兼并着大量的土地,即以末致财,以本守之,转化为大工商业主地主,在武帝时期富商大贾占有土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 《史记。平准书》!。这些变化,都受当时的政治形势和经济的发展所制约,并为中后期“豪强地主”的形成奠定了丛础。
自战国变法运动始,地主阶级即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从其内部结构来看,则是以军功地主和宗法地主为主体。如魏国李埋提出“食有劳而禄有功” 刘向《说苑·政理》、!,以废除领主制的世卿世禄特权秦国商鞍变法中规定∀ “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史记·商君列传》!,但并没有剥夺宗法地主的经济权益。至秦始皇兼并六国,建立中央集权,军功地主曾显赫一时。而西汉初,为巩固新建的西汉政权,对阶级结构进行了调整。西汉初期,从地主阶级内部结构来看,在“兵罢皆归家”的诏令中,规定了“以有功劳行田宅” 《汉书·高帝纪》!,获第七级爵 公大夫! 以上者,封给食邑,成为军功地主,为“强本弱末” ,根除旧势力的隐患,对于原六国贵族后裔的势力加以控制, “徙六国疆族”及“豪杰名家,且实关中” ,保留了战国以来的宗法地主。同时,为确立地主阶级的绝对统治地位,培植起来了贵族官僚地主阶层,它是以刘氏宗室和异姓功臣为主体。《汉书·高帝纪》载∀ “其有功者,上致至王,次只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亲,或为列侯,皆令置吏,得赋敛” ,通过皇帝的“封”、“踢”、“赏”等形式,从国有上地中获得了大量的耕地,过着“衣食租税”的剥削生活。此外尚有一般的中小地主,他们通过购买占有土地。上述四个阶层,构成了汉初地丰阶级的整体。
汉初推行休养生息的玫策使吐会经济得到了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至文景时不仪“民近战国” ,人口由汉初的六白万恢复到二千万,而米价则由汉初“石五干钱”降到二、二十钱。封建秩序的隐定和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促进了工商业的发达。高祖时推行抑商政策, “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这是因为“不轨逐利之民,畜积余业以稽市物,物踊腾粱” 《史记·平准书》!, “乘上之急,所卖必倍” 《汉书·食货志》!,大商贾在经济困难时期囤积居奇,抬高物价,扰乱市场,增加国家的财政困难所致。一旦经济情况好转,则“复弛商贾之律” 《史记平准书》!,所以到了·惠帝、吕后#付,放宽了对商人的限制。并为商业的发展提供了方便条件,如“开关梁,弛山泽之禁” ,它一方面为商品流通,繁荣经济开了方便之路,使富商大贾能“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 ,另一方面,促进了大手工业主的经营,“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在商业经济活跃的情况下,货币经济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金属货币的统治地位已确立,商业往来支付,财富积累等均以货币为单位。文帝时曾“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 ,出现了大金属货币铸造业主,如“吴 王! 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坪天子” , “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 《汉书·食货志》!。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着汉初以来地主阶级内部结构的变化。商业经济的发展,大工商业主不断涌现,而且他们的经济、政治地位也在不断的改变。从财富上来看,他们可以“富坪天子” 从政治上来看,他们可以“交通王侯” ,甚至“封君皆低首仰给” 同上!。因此“商人对于这样的一个社会是**的因素,……现在商人在这个社会上出现了,这个世界的改变,就是从他那里出发” 《资本论》三卷一一七七页!。商业经济的发展,是触动西汉初期以来地主阶级内部结构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封建社会中,土地象征着财富,是古代社会中唯一重要的经济部门,是财富的源泉。在地主阶级土地私有自由买卖的制度下,原有的军功地主,在处于中央集权的和平时期,它已没有发展的前途,宗法地主,在商品、货币经济日益冲击社会的情况下,要扩大自己的财势,尚需另做努力,而贵族官僚地主,虽然享有政治特权,经济上占有优势,但同样,仅依靠封地食邑和傣禄的收入,也远不能满足对日益丰富的物质生活发展的追求,而大工商业主,则随着经济的发展占有了大量的货币,为了使其变为生息的资本,开始占有和兼并着大量的土地,即以末致财,以本守之,转化为大工商业主地主,在武帝时期富商大贾占有土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 《史记。平准书》!。这些变化,都受当时的政治形势和经济的发展所制约,并为中后期“豪强地主”的形成奠定了丛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