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9月28晚 在济南大学西校区35栋宿舍楼旁发生的捅人事件。
受害人:柴栓 ,是安徽籍学生,家里唯一的儿子,现是济南大学资环学院环境工程大二的学生,现年19岁。事件经过详情;据警方调查9月24日在上课期间因同学肖啸宇(犯罪嫌疑人26岁)向柴栓口出脏话后,两人产生争吵被同学拉开,随后在28日的下午大学体育课后在宿舍楼道再次发生争吵,为此柴栓还受到轻伤。当晚7点10分左右两人相约在35号楼宿舍对面,犯罪嫌疑人肖啸宇带着水果刀就在两人争执时拿出凶器将柴栓连捅数十刀后失血过多而死。 然而现场的两名同学眼睁睁的看着这件悲剧的发生却没有及时制止和报案。
案发当晚父母及家人接到校方的的电话,说柴栓出事了,具体情况到学校再说,让家长迅速赶来,家人带着焦急的心理连夜从安徽老家速往济南赶来,还边联系柴栓的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就在29日早上当我们赶到济南时听到校方老师说柴栓去世了,这几个字对家人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柴栓的父母当场就受不了打击晕了过去,当我们问校方什么原因时,校方只字不提,只说案发地在校外,学校无责任,但询问警务人员说案发地是在学校宿舍35号楼不到40米的校内。面对巨大的悲痛我们还是选择了冷静的解决问题。
受害人家属来到济南已经有十几天时间了,虽然校方给安排了食宿,但自至今校方没有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经过数次交涉,为了柴栓父母以后的生活,对于柴栓死亡提出的相关的民事赔偿,校方的代表一直都不给予答复,并表示校方无任何责任,不承担民事赔偿,只对受害者家人表示同情和慰问;面对校方这一次又一次推卸责任,自己的儿子现在还冷冰冰的躺在殡遗馆,作为受害都家人非常的痛心。当然面对校方这样的说法也让受害人家人无法接受。作为一个高等学府,作为校方领导自己的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这样的凶杀案件,就是这样处理的吗?难道大学除了传授学生专业知识外在学生监管和保护及其思想教育等方面就没有责任吗?这种恶意事件不是偶然的,如果校方在9月24号发生矛盾后到9月28日悲剧发生前这5天内对两同学给予调解和心理辅导,一定能阻止这场悲剧的发生。就连知情的学生及群众及警务人员都表示:校方肯定有一定责任,但事发后校方却拿出这种极为不负责任的态度,让受害人情何以堪,既失去了最爱的亲人又得不到公平说法。
一个农村的家庭的唯一儿子,历经辛苦把他供到大学却葬送了年轻的生命。怎么承受得了打击,母亲精神已经错乱,家人的生活觉得步入地狱。做为受害人家属怀着失去亲人的悲痛也要为死去的柴栓对校方讨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让死者安息,生者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