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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研究通讯1985年第4期《释“滋生人丁”》,作者陈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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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度娘


IP属地:江苏1楼2012-09-06 13:41回复
    “滋生人丁”是清代的一种特殊人丁,始见于《清圣祖实录》卷二百四十九,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壬午条的记载:“朕览各省督抚奏编审人丁数目,并未将加增之数尽行开报,今海宇承平已久,户口日繁,若按见在人丁加征钱粮,实有不可。人丁虽增,地亩并未加广,应令直省督抚,将见今钱粮册内有名丁数,勿增勿减,永为定额。其自后所生人丁,不必征收钱粮,编审时止将增出实数察明,另造清册题报。” 这即是清代著名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措施的基本内容,其中叙述了制定该措施的直接原因以及“滋生人丁”的有关规定,不过当时仅作为给与大学士、九卿等官员的一般谕旨,没有公布于众付诸实行。 康熙五十二年三月十八日,康熙皇帝以“恩诏”的形式,向全国颁布了“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措施: “嗣后直隶各省地方官遇编审之期,察出增益人丁,只将实数另造清册奏闻,其征收钱粮,但据五十年丁册定为常额,续生人丁永不加赋。”[1] “滋生人丁”由此产生。这一年,清代的人丁统计中第一次出现了“滋生人丁”一项的记载。[2]


    IP属地:江苏2楼2012-09-06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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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31 18: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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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五十五年六月,清政府定立了新增人丁抵补病老死衰人丁、确保康熙五十年丁额的办法。 “新增人丁补足旧缺额数,除向系照粮照地派征丁银外,至于按人派丁者,如一户之内,开除一丁,新增一丁,即以新增之丁抵补开除之缺,傥有开除二、三丁,本户抵补不足,即查明亲支,新增之丁多者抵补,若亲支抵补不足并无亲支抵补者,即推查于同里同图之中粮多者顶补,余丁归入滋生册内造报,庶于康熙五十年丁册之原额毫无亏缺,与续生人丁永不加赋之诏款相符。”[11] 由此,在“丁随地派”的地区,“滋生人丁”与新长成人丁之间不能划等号,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补足康熙五十年丁额之后剩余的新长成人丁才可作为“滋生人丁”,不交纳丁银。如河南,康熙五十年全省有人丁1,781,505丁,“康熙五十五年编审,将新增人丁补足1,781,505丁之额外,共盛世滋生户口人丁50,365丁。”[12] 事实上,造成康熙五十年丁额空缺的原因,并不仅限于人丁的自然衰亡,严重的自然灾害也时常导致人丁的死亡和流徙。在这种情况下,缺额人丁同样要由新长成人丁抵补,如果缺额过多,一届编审抵补不足,则下届编审继续抵补,直至足额为止。康熙五十七年,甘肃发生强烈地震,大批房屋倒塌,压死压伤人丁多达7,367丁,占康熙五十年丁额的六分之一强。灾后,清政府令该省以历届审出的新增顶补地震压伤丁。至乾隆元年,共抵补过281丁,倘缺7,086丁。[13]可以说,甘肃自康熙五十七年以后已基本不存在“滋生人丁”了。 有相当数量的地区,新长成人丁抵补的不是康熙五十年丁额,而是所谓的“原额”,即万历年间的人丁数额。这些地区一般受明末清初战争的影响较大,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人丁损失严重,经过数十年的恢复,康熙五十年的在册人丁仍未达到明万历朝的数额。清政府责令七补足“原额”之后,再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措施。这方面,广东省的情况比较典型。 广东清初实行过严厉的“海禁”,“沿海民人田地多有迁徙逃缺”自康熙元年至五十年各届编审。共报逃缺丁口73,417丁口4分8厘。[14]户部以逃缺过多,令将“未复丁口,嗣后有递年垦复丁口及遇编审增溢人丁,俱照例编征,以符原额,俟原额补足之日,应遵恩诏免其派征。”所以,广东以一开始就没有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措施,新增人丁继续派征丁银。后来,只是由于广东人民和士绅的强烈反对及地方官吏的抵触,编审补丁难以进行下去,清政府才于乾隆元年,将广东“逃缺未复丁口共71,627丁口零,免其将新增复人丁编征补额,所有察出增溢人丁,悉行造入盛世滋生册内具题。”[15]浙江常山县顶补“原额”人丁的做法与广东略有不同。该县有“原额”人丁7,388丁口,市丁1,184丁口,乡丁6,204丁口,康熙五十年,全县共有,796丁口,缺额1,592丁口。该县每届编审,以新增乡丁抵补缺额,新增市丁作为“滋生人丁”上报。康熙五十五年,“增乡丁二十有三,补从前缺额,新增市丁十八丁,入滋生册内。”[16]


      IP属地:江苏5楼2012-09-06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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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地区的情况也很特殊,这里几乎也不存在“滋生人丁”。 东北是清朝的所谓“龙兴”之地,长时期内禁止内地人民徙入生活,造成经济发展的极度落后。为加速该地区的发展,清政府规定,凡于康熙五十二年颁布诏令后新建置的州县,一律不准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措施,新长成人丁继续交纳丁赋。例如,复州、永吉、宁海三州县,分别建于雍正四年、五年和十二年,系属新设,审出新增人丁“照例征粮。”[17]至乾隆二十二年,户部在吉林的人丁编征问题上,仍坚持这一决定。“吉林理事同知原系永吉州改设,永吉州又系雍正五年设立,本系康熙五十二年恩诏后添设,该同知所管民人原系自外新来,并非土著滋生户口,应令将军嗣后滋生人丁编审时,顶补年老病故人丁外,有多增者照例征粮。”[18] 与此相连,清政府对出关的人们也做了特别规定。康熙五十二年九月,奉天府尹董宏奏请,“奉天地方与别省不同,每年有回籍人,有安插徙民但今未遇编审之年,此二项人民应否起科征粮之处,应请部示。”户部回复,“前项回籍及徙民与恩诏内开续生人丁永不加赋者不同,应令该府尹照例起科征粮可也。”[19]出关谋活及返居本籍的人们,都不能成为“滋生人丁”。当然,这个命令的实行范围,并非限于东北的奉天一府。 一些偶然的因素,也往往导致清政府取消某些地区的“滋生人丁”。 陕西、甘肃两省,雍正五年“摊丁入地”,以粮载丁,“将通省之丁银,摊入通省之地粮,”本色税粮一石,折银一两,载丁银一钱五分。民地,粮轻丁重,赋税由此减轻,但屯地、更名地,粮重丁轻,赋税有增无减,陕西增二万五千余两,甘肃增九千余两,苦累不堪。地方官吏不断奏请豁除屯更地增加丁银。[20]


        IP属地:江苏7楼2012-09-06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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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完了,丫的发个帖都各种问题,度娘越发的没节操了


          IP属地:江苏17楼2012-09-0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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