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五十五年六月,清政府定立了新增人丁抵补病老死衰人丁、确保康熙五十年丁额的办法。 “新增人丁补足旧缺额数,除向系照粮照地派征丁银外,至于按人派丁者,如一户之内,开除一丁,新增一丁,即以新增之丁抵补开除之缺,傥有开除二、三丁,本户抵补不足,即查明亲支,新增之丁多者抵补,若亲支抵补不足并无亲支抵补者,即推查于同里同图之中粮多者顶补,余丁归入滋生册内造报,庶于康熙五十年丁册之原额毫无亏缺,与续生人丁永不加赋之诏款相符。”[11] 由此,在“丁随地派”的地区,“滋生人丁”与新长成人丁之间不能划等号,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补足康熙五十年丁额之后剩余的新长成人丁才可作为“滋生人丁”,不交纳丁银。如河南,康熙五十年全省有人丁1,781,505丁,“康熙五十五年编审,将新增人丁补足1,781,505丁之额外,共盛世滋生户口人丁50,365丁。”[12] 事实上,造成康熙五十年丁额空缺的原因,并不仅限于人丁的自然衰亡,严重的自然灾害也时常导致人丁的死亡和流徙。在这种情况下,缺额人丁同样要由新长成人丁抵补,如果缺额过多,一届编审抵补不足,则下届编审继续抵补,直至足额为止。康熙五十七年,甘肃发生强烈地震,大批房屋倒塌,压死压伤人丁多达7,367丁,占康熙五十年丁额的六分之一强。灾后,清政府令该省以历届审出的新增顶补地震压伤丁。至乾隆元年,共抵补过281丁,倘缺7,086丁。[13]可以说,甘肃自康熙五十七年以后已基本不存在“滋生人丁”了。 有相当数量的地区,新长成人丁抵补的不是康熙五十年丁额,而是所谓的“原额”,即万历年间的人丁数额。这些地区一般受明末清初战争的影响较大,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人丁损失严重,经过数十年的恢复,康熙五十年的在册人丁仍未达到明万历朝的数额。清政府责令七补足“原额”之后,再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措施。这方面,广东省的情况比较典型。 广东清初实行过严厉的“海禁”,“沿海民人田地多有迁徙逃缺”自康熙元年至五十年各届编审。共报逃缺丁口73,417丁口4分8厘。[14]户部以逃缺过多,令将“未复丁口,嗣后有递年垦复丁口及遇编审增溢人丁,俱照例编征,以符原额,俟原额补足之日,应遵恩诏免其派征。”所以,广东以一开始就没有实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措施,新增人丁继续派征丁银。后来,只是由于广东人民和士绅的强烈反对及地方官吏的抵触,编审补丁难以进行下去,清政府才于乾隆元年,将广东“逃缺未复丁口共71,627丁口零,免其将新增复人丁编征补额,所有察出增溢人丁,悉行造入盛世滋生册内具题。”[15]浙江常山县顶补“原额”人丁的做法与广东略有不同。该县有“原额”人丁7,388丁口,市丁1,184丁口,乡丁6,204丁口,康熙五十年,全县共有,796丁口,缺额1,592丁口。该县每届编审,以新增乡丁抵补缺额,新增市丁作为“滋生人丁”上报。康熙五十五年,“增乡丁二十有三,补从前缺额,新增市丁十八丁,入滋生册内。”[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