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如何保障列车安全
在技术成熟的日本、德国和法国,高速列车发生故障也并不罕见,特别是在它们的运营初期。对于我们而言,除了学习其他国家成熟的安全保障技术外,还需要学习它们处理故障以及安抚乘客的态度和经验。
●日本
绝不允许犯相同错误
2004年新澙地震导致行驶中的上越新干线一趟列车有8节车厢脱轨,但幸好没有人员伤亡。就此,日本铁道部门进行了深入的安全调查和责任反省。据说,这是日本的铁路安全文化:一旦发生事故,就必须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绝对不允许同样的事故再次发生。
新干线自1964年10月1日开始运行以来,47年来从未发生过一起人员死亡事故。为了新干线的安全运行,日本在方方面面下了很多工夫。如新干线铁道全部不设置道口,避免了与汽车发生撞车。新干线全线没有红绿灯,这样就保持了畅通无阻。
日本新干线还有多项安全保障措施,“防止脱轨装置”就是其中的一项。这种防止脱轨装置安装在新干线路基的两条铁轨之间,一旦发生地震或其他灾害时,易脱的车轮将会被这种装置控制住,防止列车脱轨和颠覆。现在新干线已经采用新的管理系统,实现了完全电脑系统自动化管理方式,操作要点、信号控制,车站自动广播及车辆的管理整备等,全部实现了自动化管理。
●德国
铁路安全支柱是法律
去年7月10日,3辆从柏林开往科隆的高速列车空调失灵,乘客被困在温度高达50摄氏度的车厢内,列车分别在汉诺威和比勒费尔德等地停运。德国铁路公司后来对这批型号的机车空调系统进行了改造,并对旅客进行了赔付。
德国铁路安全的支柱,是德国《通用铁路法》的相关规定,即铁路公司有安全运营、安全建设基础设施、车辆和配套设施的义务,并负责维护使其在安全的状态下运转。铁路公司要满足其法定的安全义务,就必须实施安全管理,特别是保留有资格、高水平的企业安全主管。
德国有关的铁路企业安全经理法规规定,安全主管负责安全管理,他与公司经理层职责不同,安全主管享有特别的法定权利,维护安全利益,而不是经济利益。安全主管的上岗资格需要通过国家的专门考试才能获得,铁路公司聘用的安全主管还需要得到铁路监管当局的正式确认。
●法国
多重技术保障
事故发生时可以启动应急预案,然而更重要的是平时的多重技术保障,在高铁的长期运营中防范事故发生。法国TGV高速列车至今已经运营30年,尽管法国国营铁路公司最新研发的高速列车的测试时速接近575公里,但是实际运行中的高速列车平均时速约260公里左右。
法国TGV高速列车30年来在其自身的铁路线上未出现过一起人员死亡事故,其安全性与铁路系统完善的监测报警系统分不开。比如,巴黎至中部工业城市里昂的高速铁路线全线无平交道口和隧道,铁路沿线不设置任何单独的行车信号,而是采用自动安全信号系统,司机可通过轨道传导的低频电流探测前方道路状况。驾驶室和控制中心之间有一套不间断的无线电通信系统,保障列车的高速和安全。此外,车内还设有旅客报警系统、防范司机打瞌睡的监视器、火灾报警系统、道路灾情报警系统等。
(转自新闻中心
http://news.china.com.cn/rollnews/2011-07/26/content_91469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