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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MONSTER的真实事件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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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8.106.86.*
[转载]《另外一个怪物》——刑天几日来的读书笔记 
作者:akumatao刑天 

之前,一直被不明所以的我称之为《怪物解析书》的,原名《另外一个怪物》。 
这几天,我把原书略略翻了一遍,有了一点粗略的了解。首先,我要告诉每一个看过《MONSTER》的人,漫画里的绝大部分,都是真实的。没有虚构,没有夸大。约翰的事件让整个德国从1986年开始陷入恐慌达10年以上,这点也并不夸张。至今,德国、奥地利、捷克三国警察携手,还在致力於对以约翰事件为首的几大连续杀人案件的调查中…… 

这部漫画到底有多少是完全真实的?我随便举几个例子吧。 

天马贤三,1958年1月2日生於神奈川县横滨市。自幼成绩优秀,喜欢音乐和绘画。…… 


伦克警官(现在已经不是警官了),生性正直,为BKA鞠躬尽瘁,像这样杰出的人现在已经很少了。书中只提到了因为重要证人自杀,以及来自高层的压力,迫使他辞职。约翰事件之後事隔三年,他得以复职,恢复名誉的同时再次成为BKA的中坚力量。而这之後,在一次调查高层官员选举黑幕事件之後,伦克再次辞职。之後,和漫画的最後交代的一样,现在在一所州立大学担任教授。…… 


《另外一个怪物》的作者通过电话采访艾娃·海尼曼,在最後这样问:「你曾对天马说过,人的性命本来就是不等价的,现在你依然这麽认为麽?」艾娃:「嗯,现在我也是那样看的。」说完,便挂了电话。 


511幼儿之家位於柏林东部地区。随着历史的推移,事件之後,某公司为了在那片土地上盖一个大型超市而买下了那里,後来公司倒闭了,那里就以一片荒废空地的面貌留存至今。照片里残破低矮的围墙,和枝繁叶茂的树木,无不述说着历史的沧桑。…… 

……根据葛利马的笔记,摘抄其部分对犯罪的分析: 

「西侧、快乐杀人者增加-发现快乐杀人者-洗脑-使其有目的杀人,并混迹於快乐杀人者之中-最高伪装-完全犯罪成立。」 

「方法。甄选有才能的少年=杀人本能-隔绝-剥夺姓名-反覆朗读-反覆提问-传说-由恐怖导致自我崩溃-绝对孤独-由破坏行为导致对『无』的信奉-反覆反覆反覆反覆-神的境地=超人。」相信这就是当年,德国进行的儿童人体实验的目的吧。 

可以看出,葛利马的逻辑相当清晰,而思维跳跃性又相当的大。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也是一个智商相当高的天才呢…… 


更多的,我还没有细看。不过,我看到了终章,现在我提前把最後几段先翻译出来让大家看看——原作者之一浦泽直树应该还安全吧,在书的最後提到,那时他为了调查事件真相还准备去波黑米亚。另一个作者该怎麽说呢?——威纳·韦伯(Werner Weber),他接触了太多的东西吧。目前,按照警方的说法,威纳·韦伯失踪了。是怎麽失踪的呢? 

作者(威纳·韦伯,下面对话中简称W)和伦克通过一次电话,但他当时并不知道,这是他和伦克通的最後一个电话。也许,这也是他生命中的最後一个电话。刚放下电话,铃声又再次响了起来。 

(以下为书中原文) 

我拿起话筒,还以为是伦克先生。可我听到的,是一个很低很沉的男性的声音。「是在找我麽?」 

W:「你是赫尔曼·修阿?」 
他回答:「是的。」 

W:「佛利兹·巴因德拉也是你?」 
他回答:「是的。」 

W:「你是『红玫瑰大屋』的法兰兹·波纳帕达的学生!?」 
「非常遗憾,我就是『他最优秀的学生』。」 

W:「从朗读会毕业後,你就在这个国家……在捷克的旧体制下工作麽?」 
「正是如此。」 

W:「你为了隐藏自己的过去,而隐姓埋名,把作品也改了对麽?」 
「为了逃走。」 

W:「从什麽地方?」 
「从怪物……」他短暂的稍一停顿,变换了一下用词後继续说:「从那个人身边逃走。」 

W:「波纳帕达来到西侧是在81年,这件事情你知道麽?」 
「我注意到了。因为我开始不喜欢自己的工作,於是就从组织里消失了。所以我想,他也追过来了。」 



1楼2007-03-16 23:22回复
    。。。。只有时间。。。只有时间是公平的,怪物是精神上的,他的肉体是有时限的,他将与被他所杀的人一样面对死亡,殊途同归。。


    IP属地:上海禁言 |3楼2007-03-17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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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7 16: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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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疑这贴的真实度.


      禁言 |4楼2007-03-18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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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LS


        禁言 |5楼2007-03-29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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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8.205.237.*
          0


          6楼2007-03-29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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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36.124.*
            中国就有一个最大的怪物。JOHN比他算个屁!


            8楼2007-12-07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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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作参考


              禁言 |10楼2007-12-08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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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贴可谓真相贴


                禁言 |12楼2010-06-22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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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5-17 16: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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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看到07年的帖子被挖坟 还是连续挖坟 哥就蛋疼不已


                  禁言 |14楼2011-10-23 13:49
                  收起回复


                    禁言 |15楼2011-10-23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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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你搞错了,《另一个怪物》也是浦泽直树的作品,是他的小说来的,用来补完漫画剧情的,作者以一个记者的角色去访问记录回忆约翰事件


                      IP属地:广东禁言 |16楼2013-11-2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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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克


                        IP属地:广东禁言 |17楼2015-12-27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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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屌←_←


                          IP属地:海南来自手机贴吧禁言 |18楼2016-07-28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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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比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禁言 |19楼2018-03-28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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