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河南大学加强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暂行办法》(校行字〔2000〕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河南大学素质教育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现将专项学分的认定工作做如下认定办法:
一、 专项学分的组织领导与认定办法
1.各学院要成立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务员组成的专项学分领导组,负责专项学分的具体认定工作。
2.辅导员负责学生专项学分的材料收集工作,分类整理后报送学院专项学分领导组。
3.学院专项学分领导组负责核定学生专项学分材料,确定所获学分,填写《河南大学学生专项学分登记表》和《河南大学学生专项学分统计表》。《河南大学学生专项学分登记表》附专项学分原始材料由学院保存,《河南大学学生专项学分统计表》一式二份,一份学院保存,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一、 专项学分的组织领导与认定办法
1.各学院要成立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教务员组成的专项学分领导组,负责专项学分的具体认定工作。
2.辅导员负责学生专项学分的材料收集工作,分类整理后报送学院专项学分领导组。
3.学院专项学分领导组负责核定学生专项学分材料,确定所获学分,填写《河南大学学生专项学分登记表》和《河南大学学生专项学分统计表》。《河南大学学生专项学分登记表》附专项学分原始材料由学院保存,《河南大学学生专项学分统计表》一式二份,一份学院保存,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