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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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一起了。
我边伯贤,跟他朴灿烈。
没有什麼难忘的经历、没有什麼浪漫告白、没有什麼生活改变,一切都自然而然的发生。
他是我进入这公司里第一个认识的人。至今我还记得当时的我面对陌生的环境和深藏不露的假想敌是有多麼无助与不安,即使平常的我是多有自信、多麼活泼、多会为别人带来欢乐,在那个时候,所有的正能量都被匆促不安所侵蚀。每个人的眼睛都像装上了X光,以一种打量性的目光扫视著我。那一刻的感觉,像被人脱光了衣服上下仔细的注视,那是一种蚀骨的厌恶感和恐惧感。
所以,当他不顾其他人的侧目,主动向我伸出手的时候,我不假思索的紧握著他的手,像溺水的人拼命抱紧那丢下来的救生圈一样。我记得,他的手很暖很暖,像他的笑容,也像他的人,炽热得让人引不住想要靠近,即使下场可能是引火自焚。
於是,他成了我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有他在,接下来的日子似乎都变得比较好过,即使还是有人在我的背后指指点点,但那种不友善的态度已经收歛了许多。因为他,认识的人开始愈来愈多,我也愈来愈习惯练习生的生活。
我习惯了他在我身边的感觉,我知道他也如是。
所以每天的练习结束后,他会放弃坐那只要二十分钟就可以回到家的公车陪我坐铁路,而我则放弃那换乘两次但回家较快的铁路陪他坐那条只需要换乘一次但时间较长的铁路。
我们都没有去追究这样做的原因,只是顺著心、想这样做,就这样做了。
想做就做,是属於青春的疯狂。只有在这年少的时候,才可以不顾一切、不追根究底的去做自己喜欢、想做的事,而不须理会它成功的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