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的配偶也有多种称谓。除了上述的皇后、王后(王妃)之外,最多的就是“夫人”了。这些都很简单,可是女元首的丈夫叫什么呢?
先看看女皇吧。神圣罗马帝国因为实行萨里克法典,没有女皇。拜占庭帝国倒是有女皇,她们的丈夫直接成了皇帝。俄罗斯的女皇不是没有丈夫,就是丈夫已经死了,所以女皇的丈夫基本上没有什么特别的称谓。
女王的丈夫就要复杂得多了。第一种称呼是“jure uxoris king”。jure uxoris是拉丁语,意思是“因其妻而具有的权利”。这种“国王”是在妻子成为女王后得到加冕的,他们与女王共同统治这个国家,相当于是共治者。他们正式被称为“某某几世”,可以以君主的身份被正式载入史册。但一旦妻子去世,他们就会丧失权力,王位将由女王的继承人继承。最典型的例子是卡斯蒂利亚女王伊莎贝尔一世的丈夫费迪南二世。他因为妻子的缘故成为了jure uxoris king of Castile,卡斯蒂利亚的共治国王。但伊莎贝尔一世在1504年死后,胡安娜一世继承卡斯蒂利亚王位,他就只是阿拉贡国王了。
不过也有例外。波兰女王雅德薇嘉死后,她的丈夫亚盖洛二世就成了波兰国王,独自统治波兰。葡萄牙的情况更是搞笑。只有当女王生下孩子,她们的丈夫才能被加冕为jure uxoris king。玛丽亚一世即位时已经有了儿子,所以她的丈夫就成了佩德罗三世;玛丽亚二世登基时还没有孩子,所以直到孩子出生她的丈夫才变成了费迪南二世。
第二种情况是“king consort”,相对应于“queen consort”。这种“国王”没有统治国家的权力,也不能称“某某几世”,因此不算真正的国家元首。最著名的king consort是西班牙国王菲利普二世。他在1554年娶了英国女王玛丽一世后成为了英国的“king consort”,但是没有统治英国的权力。英国历史上虽有七位女王,但惟有玛丽一世的丈夫获得了“king consort”的头衔。
那么其他英国女王的丈夫的正式头衔是什么呢?第一位女王,“九日女王”简格雷,她只同意封丈夫吉尔福达德利为克拉伦斯公爵。不过她只统治了九天,所以不知道她是不是有时间兑现这一承诺。
第三位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终生未婚。第四位女王玛丽二世的丈夫是荷兰执政威廉三世。他们二人在光荣**后登上王位,威廉三世因此也就是英国国王威廉三世了。第五位女王安妮的丈夫是丹麦王子乔治。他在1689年大姨子玛丽二世登基的时候就被封为坎伯兰德公爵,此后一直没有晋封。
维多利亚的丈夫阿尔伯特被封为“prince consort”。发明这个称谓的原因是,传统上人们认为king比queen高一级,但女王的丈夫应该比女王低一级,所以选择了prince这个词。阿尔伯特因此被称为“亲王”。伊丽莎白二世效仿维多利亚,给丈夫菲利普一个“prince of the United Kingdom”的称号。
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的第二任丈夫亨利达恩利曾被封为“king consort”,但他希望自己能成为“Crown Matrimonial”(中文译作“并肩王”,不过中国却没有这个称谓)。Crown Matrimonial指的是女王的丈夫可以在女王去世且没有子嗣的情况下登上王位,他登基后可以再婚,再婚的孩子还可以继承王位。Crown Matrimonial曾授予过玛丽斯图亚特的第一任丈夫、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二世。如果玛丽早于弗朗索瓦而死且没有子嗣,弗朗索瓦将成为苏格兰国王,而且他再婚的孩子还将继承苏格兰王位——当然,这一切都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