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论吧 关注:14,679贴子:85,120
  • 2回复贴,共1

算术基本定理(唯一分解定理)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算术基本定理,又称为正整数的唯一分解定理,即:每个大于1的自然数均可写为质数的积,而且这些素因子按大小排列之后,写法仅有一种方式。例如:

算术基本定理的内容由两部分构成:
分解的存在性;
分解的唯一性,即若不考虑排列的顺序,正整数分解为素数乘积的方式是唯一的。



IP属地:浙江1楼2012-06-23 13:52回复
    算术基本定理是初等数论中一个基本的定理,也是许多其他定理的逻辑支撑点和出发点。
    证明:
    算术基本定理的最早证明是由欧几里得给出的。准确的说,欧几里得证明了在一般整环上看与算术基本定理等价的命题:若质数,则不是 ,就是。然而,在欧几里得的时代,并没有发展出幂运算和指数的写法,甚至连四个整数的乘积这种算式都被认为是没有意义的,所以欧几里得并没有给出算术基本定理的现代陈述。
    


    IP属地:浙江2楼2012-06-23 13:54
    回复
      2025-08-24 10:59:42
      广告
      不感兴趣
      开通SVIP免广告
      大于1的自然数必可写成素数之积
      用反证法:假设存在大于1的自然数不能写成质数的乘积,把最小的那个称为n。
      自然数可以根据其可除性(是否能表示成两个不是自身的自然数的乘积)分成3类:质数、合数和1。首先,按照定义,n 大于1。其次,n 不是质数,因为质数p可以写成质数乘积:p=p,这与假设不相符合。因此n只能是合数,但每个合数都可以分解成两个严格小于自身而大于1的自然数的积。设,其中a 和b 都是介于1和n 之间的自然数,因此,按照n 的定义,a 和b 都可以写成质数的乘积。从而 也可以写成质数的乘积。由此产生矛盾。因此大于1的自然数必可写成质数的乘积。
      


      IP属地:浙江3楼2012-06-23 13:54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