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期间涉虚假陈述 红酒款待ICAC查唐英年
2012年04月27日
【本报讯】特首选举虽已结束,但廉政公署针对唐英年的调查却未有停止。据了解廉署怀疑唐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在选举期间作出虚假陈述,并且与选委聚会时提供红酒款待,廉署早前更主动接触多名挺唐选委,要求他们提供相关资料,但暂时仍未正式立案进行全面调查。记者:罗伟光、莫剑弦
据知廉署调查主要涉及两个方向,包括唐英年在选举论坛中曾指梁振英出任行会召集人期间,曾於2003年提出缩短商业电台续牌年期,打击言龘论自由、以及指梁振英曾在03年7.1游龘行后在行会上说,会以防暴队对付反23条示龘威者。 据悉廉署收到投诉,指上述指控涉及虚假陈述,疑违反选举条例,而梁振英也曾公开否认讲过有关说话,更表明不排除循法律途径处理,而梁振英竞选办主任罗范椒芬,亦曾主动到廉署提供资料。廉署接触挺唐选委此外,廉署也收到举报,指唐英年在选举期间,曾经私下与选委聚会,席间更有人向出席的选委提供红酒、饮宴款待,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中,禁止候选人向选民提供食物、饮料或娱乐,以诱使选民投票的条款。 据知廉署对上述投诉十分重视,早前更主动接触多名挺唐选委,要求他们提供资料。知情人士指廉署主要就行政会议日常运作及会议内容,与及唐英年与选委聚会的具体资料作调查。唐营疑有内鬼「爆料」据悉,有获廉署邀请提供资料的选委,对廉署掌握唐英年私下与选委见面的资料感到震惊,因为这些会面纯属「围内人」聚会,非唐营坚定支持者,不会获邀出席,令他们怀疑有「自己人」向廉署「爆料」。有关消息已在唐营支持者中广泛流传,令人人自危,担心被廉署邀请「饮咖啡」。 消息人士指出,现时廉署调查仍在搜集资料阶段,仍未正式立案进行全面调查,因为廉署有需要搞清楚相关投诉是否成立,以及是否涉及舞弊行为,相信廉署会陆续邀请更多选委提供资料。假如廉署认为有足够证据检控,法庭又判罪名成立的话,最高刑罚可以判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七年。 唐英年除了遭廉署调查有否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外,据知廉署也在调查唐英年九龙塘约道7号的大宅非法僭建事件。有消息指执法人员曾到唐英年大宅的室内设计师陈乐文位於观塘的BTR Workshop Ltd搜查,并且带走了三部电脑,当中两部电脑属於陈乐文及另一公司负责人,一部电脑属於一设计师,而该设计师亦被廉署职员带走,但廉署暂时未有拘捕任何人。屋宇署曾邀唐太作供此外屋宇署也正调查唐僭建地库有否触犯建筑物条例,以及事件是否涉有人向屋宇署提供虚假图则,早前邀请业主唐太郭妤浅、大宅建筑师、工程师及地盘监工等人作供,一旦证实有人犯法,违例者可被控以串谋诈骗罪,最高可被判监14年。话你知:舞弊最高囚七年行政长官选举受《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监管,第20条规定,候选人在提交的选举申报书作出明知,或理应知道属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陈述,即属舞弊行为。 第12条禁止任何人亲自或透过他人向选民提供食物、饮料或娱乐,或支付用於提供该等食物、饮料或娱乐的全部或部份费用,以影响选民的投票决定。但在选举聚会中提供不含酒精的饮料招待,不会被视为舞弊行为。任何人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七年。
唐英年被指涉嫌在选举期间作出舞弊行为,恐怕将会被廉署「请饮咖啡」。资料图片
罗范椒芬(中)上月11日曾主动接触廉署提供资料。旁为邓淑德(左)及刘炳章。
2012年04月27日
【本报讯】特首选举虽已结束,但廉政公署针对唐英年的调查却未有停止。据了解廉署怀疑唐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在选举期间作出虚假陈述,并且与选委聚会时提供红酒款待,廉署早前更主动接触多名挺唐选委,要求他们提供相关资料,但暂时仍未正式立案进行全面调查。记者:罗伟光、莫剑弦
据知廉署调查主要涉及两个方向,包括唐英年在选举论坛中曾指梁振英出任行会召集人期间,曾於2003年提出缩短商业电台续牌年期,打击言龘论自由、以及指梁振英曾在03年7.1游龘行后在行会上说,会以防暴队对付反23条示龘威者。 据悉廉署收到投诉,指上述指控涉及虚假陈述,疑违反选举条例,而梁振英也曾公开否认讲过有关说话,更表明不排除循法律途径处理,而梁振英竞选办主任罗范椒芬,亦曾主动到廉署提供资料。廉署接触挺唐选委此外,廉署也收到举报,指唐英年在选举期间,曾经私下与选委聚会,席间更有人向出席的选委提供红酒、饮宴款待,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中,禁止候选人向选民提供食物、饮料或娱乐,以诱使选民投票的条款。 据知廉署对上述投诉十分重视,早前更主动接触多名挺唐选委,要求他们提供资料。知情人士指廉署主要就行政会议日常运作及会议内容,与及唐英年与选委聚会的具体资料作调查。唐营疑有内鬼「爆料」据悉,有获廉署邀请提供资料的选委,对廉署掌握唐英年私下与选委见面的资料感到震惊,因为这些会面纯属「围内人」聚会,非唐营坚定支持者,不会获邀出席,令他们怀疑有「自己人」向廉署「爆料」。有关消息已在唐营支持者中广泛流传,令人人自危,担心被廉署邀请「饮咖啡」。 消息人士指出,现时廉署调查仍在搜集资料阶段,仍未正式立案进行全面调查,因为廉署有需要搞清楚相关投诉是否成立,以及是否涉及舞弊行为,相信廉署会陆续邀请更多选委提供资料。假如廉署认为有足够证据检控,法庭又判罪名成立的话,最高刑罚可以判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七年。 唐英年除了遭廉署调查有否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外,据知廉署也在调查唐英年九龙塘约道7号的大宅非法僭建事件。有消息指执法人员曾到唐英年大宅的室内设计师陈乐文位於观塘的BTR Workshop Ltd搜查,并且带走了三部电脑,当中两部电脑属於陈乐文及另一公司负责人,一部电脑属於一设计师,而该设计师亦被廉署职员带走,但廉署暂时未有拘捕任何人。屋宇署曾邀唐太作供此外屋宇署也正调查唐僭建地库有否触犯建筑物条例,以及事件是否涉有人向屋宇署提供虚假图则,早前邀请业主唐太郭妤浅、大宅建筑师、工程师及地盘监工等人作供,一旦证实有人犯法,违例者可被控以串谋诈骗罪,最高可被判监14年。话你知:舞弊最高囚七年行政长官选举受《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监管,第20条规定,候选人在提交的选举申报书作出明知,或理应知道属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陈述,即属舞弊行为。 第12条禁止任何人亲自或透过他人向选民提供食物、饮料或娱乐,或支付用於提供该等食物、饮料或娱乐的全部或部份费用,以影响选民的投票决定。但在选举聚会中提供不含酒精的饮料招待,不会被视为舞弊行为。任何人在选举中作出舞弊行为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七年。
唐英年被指涉嫌在选举期间作出舞弊行为,恐怕将会被廉署「请饮咖啡」。资料图片
罗范椒芬(中)上月11日曾主动接触廉署提供资料。旁为邓淑德(左)及刘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