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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城里,我随便找了一个地方停了下来,打算找个旅馆过一夜,回过头看了看后座,发现张起灵还是闭着眼睛,我伸手拍了拍他的脸,
“睡着了?”
他睁开了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睛,看了看我。
“我是个居无定所的,打算随便找个旅馆,你要去哪里?”我扬扬手里的钱,这是之前从司机身上搜刮来的。
他低头发了一会儿呆,我很有耐心的等着,最后听他说了句,
“我也没地方去,随便。”
原来是个流浪的小猫啊,我笑了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行,今晚就委屈一下跟我了。”
说着我开车到最近的也夜市,街上摆着许多小摊,买衣服的,张起灵睁眼看了一会儿外面嘈杂混乱的场景,窝在车里一动不动,似乎不喜欢这么热闹的地方。
“下车。”我拉开车门,懒得管他喜不喜欢。
他看了我半晌,我猜他是在问我原因。
“难不成你想穿着这身破衣服到明天?今天晚上咱俩得挤一个房间,你受得了的话我也无所谓。”我耸耸肩,终于看到他磨磨蹭蹭的下了车,乖乖的跟在我后面走。
我一路走着,看了看身后矮矮小小的小哑巴,忍不住从街边摊上拿起一个粉红色的外套放他身上比了一下,
“我说小张,你觉得这件怎么样?多爷们儿啊!”
他低头看了看衣服,我本来以为他会给我一个脸色,没想到这家伙沉默了半晌,最后吐出一个字,
“……恩。”
我瞬间不可抑制的笑出了声,这小子是真傻还是假傻?如果是真傻的话那也太可爱了!还是说他真的是生活九级残疾者,基本审美观念都没有?
“我说小张,”我一边笑得喘不过气一边拍拍他的肩膀,“你的审美可真他娘绝!我想问问,你知道什么叫好看么?”
他好像这才明白我在耍他,眼睛冷冷的看了我一会儿,一句话也不说。我也终于明白了,他是真的不会买衣服,而且傻到有什么就穿什么。这货生活残疾程度真不是一般的厉害。
最后,我给他随便捞了几件衬衫,T恤和牛仔裤,到了附近一家很破的旅馆。这旅馆很隐蔽,里面亮着暗暗的灯光,不是什么正当的地方,我看了看旁边一副没睡醒样的张起灵,想他也不会在乎住什么旅馆。我把钱往柜台上一扔,竖了一根手指,老板娘扔出来一把钥匙。我高兴的扬起嘴角,真好,身龘份证都不需要了。
张起灵背着一个不大不小的包,在他洗澡的时候我稍微翻了一下,除了几件古物和一张照片之外什么都没有,我有些怀疑,要不是因为我这次出了点意外,一般正常人身上都会带着一些证件或者手机之类的吧?看这个人似乎是与世隔绝的一样。
照片正面是十个人,似乎是在一个码头拍的,第二排中有一个就是张起灵。这种黑白照片应该是几十年前的傻瓜机拍的,拜托,坑人的吧!最少是多年啊,难道这张起灵和他的朋友到现在还喜欢拍黑白照片?
正想着,张起灵从浴室走了出来,换上了刚买的牛仔裤和T恤,这么一打扮看起来像个高中生一样稚嫩,
“哟,身段不错啊。”
张起灵面无表情的看了看我和我手上的照片,也没有生气,只是一声不吭的坐到了床上。
“这是你和你朋友?”我举起照片问他,他靠着枕头,看了天花板半晌后回答了句,
“不记得了。”
不记得还带在身上?我耸耸肩,人家不愿意说,勉强也没意思。我把照片放回他的包里,坐倒旁边一张床上去。顺手关掉了灯,但是透过窗子的月光,我发现他和我一样都还是坐在床上,没有躺下,正静静地看着窗外。
“你在道上混多久了?”他突然开口问我,让我有些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