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cos吧 关注:67,544贴子:2,114,682

【新人招募】■■■■〓〓G.Ocosplay社新成员招募〓〓■■■■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1楼2011-11-13 16:17回复
    社团简介:
    本社团成立已将近三年
    银魂起家 注定了是热血向社团
    社团的中心理念是家 所以不懂得与家人和谐相处的请绕行
    并且我们一致认为
    你可以什么都不会 但你必须要有一颗好学向上为家里着想的心
    目前团内成员以学生党为主 固定成员有53人
    社团内分工有以下几种 请各位对号入座
    COSER 摄影 文案 化妆 后期
    社团目前走外景和舞台全面发展的路线
    会不定时的进行外景计划 每年至少会有两次舞台计划
    现长期招募各种COSPLAY相关爱好者


    2楼2011-11-13 16:18
    收起回复
      社团比赛历程
      2009 10月2日
      第六届易蓝杯COSPLAY大赛 【银魂】
      2010 4月3日
      第七届易蓝杯COSPLAY大赛 【初音家族】 最佳视觉奖、总排名4
      2010 10月4日
      第八届易蓝杯COSPLAY大赛 【三年Z组银八老师】 总排名2
      2011 暂无(由于比赛各种推迟等原因)
      2012 【计划】
      【XXXX】
      【XXXX】
      【XXXXXX】
      计划中
      【【XXXXX】】


      3楼2011-11-13 16:19
      回复
        招募范围
        1 广大有团体意识的COS爱好者
        2 有时间 精力 金钱和责任心玩的朋友
        3 有经验者优先
        4 郑州本地


        4楼2011-11-13 16:19
        回复

          1 本社团少腐 特别是舞台
          2 本社团主偏热血、现代风 资深古装爱好者请考虑再三
          3 本社团并非介绍所 为勾搭妹子或少年的朋友请绕行
          4 本社团坚持无外援


          5楼2011-11-13 16:20
          回复
            有意者请加审核群 并在审核信息里注明自己的CN以及有意愿的职务
            G.Ocosplay审核群:151507816


            6楼2011-11-13 16:20
            回复
              更多请戳相关链接
              相关链接:
              社团贴吧http://tieba.baidu.com/f?kw=G_O#
              社团发展历程 有兴趣请戳:http://tieba.baidu.com/p/1029608398
              


              7楼2011-11-13 16:20
              回复



                8楼2011-11-13 16:21
                回复
                  顶起阿


                  IP属地:浙江9楼2011-11-13 16:22
                  回复
                    1VSUN顶


                    来自手机贴吧10楼2011-11-13 16:23
                    回复
                      欢迎各种有次的信任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1-11-13 16:23
                      回复
                        顶起~≥▽≤)/~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1-11-13 16:23
                        回复
                          - -魂淡们。。。抢我沙发


                          13楼2011-11-13 16:23
                          回复
                            欢迎各种有爱的新人呦~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1-11-13 16: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