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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那个女人,她热血沸腾,有着光鲜的外表和一个热情的心,有被别人羡慕的地方却又被有的人鄙视嘲笑着。因为她的疯狂、真实、偶尔做作却不虚假、计较却不勾心斗角,敢于表达自己的爱恨之情。
初中的时候在电视上就看过了SOS这个组合,感觉这两个女生很自然,却一直不知道她们是谁?就这样到了高中毕业时,《流星花园》的热播,让我真正的认识她,喜欢上她,一个敢爱敢恨的真性情的女人。7年过去了,她成熟了,更漂亮了,事业也成功了。可是她依旧没有改变最真实的自己。
喜欢徐熙媛,喜欢她乌黑的长发,喜欢看似文静的她有一颗野蛮而骄傲的心。她永远是老大,永远是个人们严重怪异的公主,但是大家喜欢她,喜欢她的执著,一头黑发,不让别人触碰,爱护的近乎痴狂,看得出来她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人。
《美容大王》的出版更是暴露了这个女人为了完美为了事业,而到达了痴狂的地步。喜欢这个女人上的综艺节目,那么直接那么坦然那么率直。
爱上蓝正龙,最后与他分手,后者在我预料之中。因为她爱他是因为自己喜欢,因为喜欢所以愿意放弃自己的本色;和他分手也是自己的想法,是因为这样一个真性情的女人,不会委屈自己最真实的东西,那就是爱。爱的彻底,爱的实在。不管付出还是放弃,这只是一线之差,也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而已。这就是真实的女人,真爱的女人对爱的解决办法。
现在她爱上了那个曾经是她干弟弟的仔仔,我也预料到了,因为他懂她,在他面前的她,最真实!!
这让我想起最近看的一篇文章《沉沦》,是她的专访。
“当我发现我在乎的时侯,我已沉沦在爱里。当我发现我痛的时候,我已沉沦在失去里。当我发现我遗忘的时候,我已沉沦在麻木里。当我发现我呆滞的时候,我已沉沦在回忆里。当我发现我众所瞩目的时候,我已沉沦在蜚短流长里。当我发现我沉沦的时候,我已沉沦在五光十色里。”
“沉沦於家庭—爱到不要命……黑人:爱是她的生活重心,她爷爷过世後,她一肩担起照顾爷爷生前一位救命恩人的责任,别人都以为她很冷酷,有距离感,但其实她只是为善不欲人知。”
——和她一样,我爱我的家人,爱的疯狂,讨厌别人伤害她们,情愿用生命来保护!不允许别人恶意的攻击和闲言闲语,情愿用某些威胁来警告别人,如果你们在这样口无遮拦,我会和你们一样,让你们的丑事也公之于众。尽管我知道这样也不对,但是说我不要紧,我被唾骂也不要紧,就是不能伤害我的家人。
“沉沦於泡泡龙—填补我生命的空白……”
——我也喜欢玩这个,废寝忘食,好像最先开始玩的游戏就是这个……
“沉沦於书中—不读不快……”
——我喜欢买书,可是不喜欢看自己买的书;
我喜欢借书看,可是看完了又想买书;
我喜欢去图书城,喜欢泡在里面看一天,坐在地上,拿着我喜欢的书……
喜欢摘抄,喜欢想书中的内容,去想主人公要表达的真实的情感,去体验主人公的那份经历,尽管很难。
“沉沦於时尚—200双高跟鞋……范晓萱:她对鞋子的沉沦让人无法怪罪,因为它们真的很美,也适合她拥有。”
——不沉沦于时尚,但是沉沦于shopping,购物狂应该是我吧!喜欢那种快感,难以替代!!
“沉沦於保养—美丽是一种道德……范晓萱:她对美丽的要求太极致了,也难怪她的品味都是准确且具指标性。”
——如果这算是一种道德,我想我应该是不及格的。记得朋友说:“真不知道你是女的还是男的?那么喜欢买衣服,可是就是不喜欢化妆,不喜欢首饰……”我想我应该是个十足的懒女人吧,不是所有的方面都懒,而是对自己某些方面比较懒。
喜欢美美的衣服,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而是我自己的爱好,随着心情,天气,地点不断的变化,它们也是我表达心情的一种方式和语言。
不喜欢化妆,不喜欢首饰,是感觉身上多了一些负累,尽管它们会让我看起来更漂亮,不过我觉得无所谓。
我喜欢的那个女人,她热血沸腾,有着光鲜的外表和一个热情的心,有被别人羡慕的地方却又被有的人鄙视嘲笑着。因为她的疯狂、真实、偶尔做作却不虚假、计较却不勾心斗角,敢于表达自己的爱恨之情。
初中的时候在电视上就看过了SOS这个组合,感觉这两个女生很自然,却一直不知道她们是谁?就这样到了高中毕业时,《流星花园》的热播,让我真正的认识她,喜欢上她,一个敢爱敢恨的真性情的女人。7年过去了,她成熟了,更漂亮了,事业也成功了。可是她依旧没有改变最真实的自己。
喜欢徐熙媛,喜欢她乌黑的长发,喜欢看似文静的她有一颗野蛮而骄傲的心。她永远是老大,永远是个人们严重怪异的公主,但是大家喜欢她,喜欢她的执著,一头黑发,不让别人触碰,爱护的近乎痴狂,看得出来她是一个追求完美的女人。
《美容大王》的出版更是暴露了这个女人为了完美为了事业,而到达了痴狂的地步。喜欢这个女人上的综艺节目,那么直接那么坦然那么率直。
爱上蓝正龙,最后与他分手,后者在我预料之中。因为她爱他是因为自己喜欢,因为喜欢所以愿意放弃自己的本色;和他分手也是自己的想法,是因为这样一个真性情的女人,不会委屈自己最真实的东西,那就是爱。爱的彻底,爱的实在。不管付出还是放弃,这只是一线之差,也只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而已。这就是真实的女人,真爱的女人对爱的解决办法。
现在她爱上了那个曾经是她干弟弟的仔仔,我也预料到了,因为他懂她,在他面前的她,最真实!!
这让我想起最近看的一篇文章《沉沦》,是她的专访。
“当我发现我在乎的时侯,我已沉沦在爱里。当我发现我痛的时候,我已沉沦在失去里。当我发现我遗忘的时候,我已沉沦在麻木里。当我发现我呆滞的时候,我已沉沦在回忆里。当我发现我众所瞩目的时候,我已沉沦在蜚短流长里。当我发现我沉沦的时候,我已沉沦在五光十色里。”
“沉沦於家庭—爱到不要命……黑人:爱是她的生活重心,她爷爷过世後,她一肩担起照顾爷爷生前一位救命恩人的责任,别人都以为她很冷酷,有距离感,但其实她只是为善不欲人知。”
——和她一样,我爱我的家人,爱的疯狂,讨厌别人伤害她们,情愿用生命来保护!不允许别人恶意的攻击和闲言闲语,情愿用某些威胁来警告别人,如果你们在这样口无遮拦,我会和你们一样,让你们的丑事也公之于众。尽管我知道这样也不对,但是说我不要紧,我被唾骂也不要紧,就是不能伤害我的家人。
“沉沦於泡泡龙—填补我生命的空白……”
——我也喜欢玩这个,废寝忘食,好像最先开始玩的游戏就是这个……
“沉沦於书中—不读不快……”
——我喜欢买书,可是不喜欢看自己买的书;
我喜欢借书看,可是看完了又想买书;
我喜欢去图书城,喜欢泡在里面看一天,坐在地上,拿着我喜欢的书……
喜欢摘抄,喜欢想书中的内容,去想主人公要表达的真实的情感,去体验主人公的那份经历,尽管很难。
“沉沦於时尚—200双高跟鞋……范晓萱:她对鞋子的沉沦让人无法怪罪,因为它们真的很美,也适合她拥有。”
——不沉沦于时尚,但是沉沦于shopping,购物狂应该是我吧!喜欢那种快感,难以替代!!
“沉沦於保养—美丽是一种道德……范晓萱:她对美丽的要求太极致了,也难怪她的品味都是准确且具指标性。”
——如果这算是一种道德,我想我应该是不及格的。记得朋友说:“真不知道你是女的还是男的?那么喜欢买衣服,可是就是不喜欢化妆,不喜欢首饰……”我想我应该是个十足的懒女人吧,不是所有的方面都懒,而是对自己某些方面比较懒。
喜欢美美的衣服,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而是我自己的爱好,随着心情,天气,地点不断的变化,它们也是我表达心情的一种方式和语言。
不喜欢化妆,不喜欢首饰,是感觉身上多了一些负累,尽管它们会让我看起来更漂亮,不过我觉得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