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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因“保送生作弊事件”被《中国青年报》、《文汇报》曝光的湖南隆回一中举国闻名。几年过去了,这里依然是片黑暗和腐败的土壤。 2003年本科毕业后,我经隆回县教育局公开招考,以优异的成绩进入隆回一中。但隆回一中拒不承认隆回县教育局的招考结果,坚持要自己从下面中学进老师(为什么要从下面进老师大家心知肚明)。后来,隆回县教育局按照法定程序,安排我进入隆回一中工作。工作一年以后,隆回一中校长借机会安排我去下面中学支教。这样我成了一名农村教师。2005年,隆回县教育局就支教专门下发了[2005]34号文件,文件规定,“支教人员劳动人事关系不变,由原单位优先聘用,享受原单位在职职工一切待遇”,“支教人员享受原单位中层副职一切待遇(经济待遇和非经济待遇)”。但隆回一中两年以来停发了我的效益工资、课时工资,更没有落实文件所讲的中层副职的待遇。我每月的工资不到800元!我多次找该校长,要求按文件发放我的工资。但每次不但会遭到隆回一中校长的粗暴拒绝,而且每次还对我进行谩骂!我将情况反映给县教育局。教育局多次出面协调,并在我的报告上批示“请隆回一中按支教文件办理”。但该校长对教育局的指示置之不理!今年,我考上了湖南师大的硕士研究生。八月,我再次找到隆回一中的校长,要求他按照文件规定发放所拖欠的工资,并要求他在《调档函》上签字。但隆回一中校长再次拒绝发放所拖欠的工资,并对我进行谩骂和诋毁,还扬言,“一分钱也别想得到”,“就不签字,要你研究生读不成”,“就要整死你”!我受教育十八年,工作三年。但对几个问题仍然无法理解。第一,隆回县教育局作为隆回一中的行政主管部门,为什么它的决定和文件在隆回一中却起不了作用呢。第二,作为学校行政一把手的校长和学校教师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校长是不是可以在学校为所欲为呢。第三,这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事件,为什么我在向县里面各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却始终得不到落实和解决呢,为什么一个普通教师的基本权利就这么难以得到保障呢。 隆回一中“保送生事件”过去六年了。“时光依然流逝,街市仍旧太平”。“保送生事件”中受处分的一些人仍然在隆回一中的权力中心发号施令。两千多万的楼房在校园拔地而起,但学校的一些地方却依然黑暗和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