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甘肃省公务员招考取消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
目前,部分用人单位将公务员五年最低服务年限作为限制人才流动的“利器”,组织人事部门将此作为招录人才的 “门槛”,不少基层公务员对此感到迷茫、不解和失望。在招考公告中规定“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报考”,这明显是对《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的错误理解和适用,在实践中利大于弊,强烈建议在招考时取消该规定。
首先,《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的立法本意是为了限制公务员辞职,并非限制其合理流动。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71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国家公务员三至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第81条规定“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2008年中组部、人社部颁布实施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6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其中“机关”一词应当是指所有国家机关,该规定仍然只是为了限制公务员离开机关,没有限制其在机关流动,因为历年中央国家机关公招考试均未要求“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但今年的甘肃省公务员招考中直接要求“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连须原单位同意报考的条件都没有加,直接把许多怀揣梦想、在基础服务的年轻公务员一棍子打死,极大地打击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对前途的渺茫,甚至引起了许多人极大的愤怒。
其次,组织人事部门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理解为限制公务员流动,不利于基层公务员健康成长和发展。“水往底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是千古不变的规律。基层公务员凭自身能力考取更好、更适合自身发展的部门和岗位,说明他们积极向上、进取心强,值得大力提倡和鼓励。因为无论是在什么单位、什么部门、什么岗位,都是为党、为人民、为国家服务和效力。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公招考试,很多职位都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这显然是鼓励基层的同志(包括公务员)往上级部门或单位考调。而现在的现实是把你牢牢拴在了现在的岗位上,等五年以后再报考,那时的年龄也差不多三十几了,谁又能说的清楚到那时的政策又是什么呢?可以说你这辈子就只能待在哪里了,破灭了许多背井离乡来为基础服务的人的梦想,还很可能就要舍弃你的亲人、舍弃你的爱情、舍弃你在城市生活的权利、舍弃...........想起来简直太可怕了!
第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在适用时非常混乱,违背立法本意。如今我省的公招考试都要求“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报考”,这意味着公务员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已成了强制性的规定。这种强制性的规定,明显违背设置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是为了限制其离开机关的立法本意。
综上,请有关部门能够重视,给那些有能力、有志向、怀揣梦想的青年才俊一个发展的机会, 也让公务员队伍能够健康、积极、充满活力的成长,为祖国的发展和强盛发出更大的力量!
目前,部分用人单位将公务员五年最低服务年限作为限制人才流动的“利器”,组织人事部门将此作为招录人才的 “门槛”,不少基层公务员对此感到迷茫、不解和失望。在招考公告中规定“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报考”,这明显是对《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的错误理解和适用,在实践中利大于弊,强烈建议在招考时取消该规定。
首先,《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的立法本意是为了限制公务员辞职,并非限制其合理流动。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71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国家公务员三至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职”。2006年实施的《公务员法》第81条规定“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2008年中组部、人社部颁布实施的《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6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其中“机关”一词应当是指所有国家机关,该规定仍然只是为了限制公务员离开机关,没有限制其在机关流动,因为历年中央国家机关公招考试均未要求“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但今年的甘肃省公务员招考中直接要求“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连须原单位同意报考的条件都没有加,直接把许多怀揣梦想、在基础服务的年轻公务员一棍子打死,极大地打击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对前途的渺茫,甚至引起了许多人极大的愤怒。
其次,组织人事部门将《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理解为限制公务员流动,不利于基层公务员健康成长和发展。“水往底处流,人往高处走”,这是千古不变的规律。基层公务员凭自身能力考取更好、更适合自身发展的部门和岗位,说明他们积极向上、进取心强,值得大力提倡和鼓励。因为无论是在什么单位、什么部门、什么岗位,都是为党、为人民、为国家服务和效力。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公招考试,很多职位都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这显然是鼓励基层的同志(包括公务员)往上级部门或单位考调。而现在的现实是把你牢牢拴在了现在的岗位上,等五年以后再报考,那时的年龄也差不多三十几了,谁又能说的清楚到那时的政策又是什么呢?可以说你这辈子就只能待在哪里了,破灭了许多背井离乡来为基础服务的人的梦想,还很可能就要舍弃你的亲人、舍弃你的爱情、舍弃你在城市生活的权利、舍弃...........想起来简直太可怕了!
第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在适用时非常混乱,违背立法本意。如今我省的公招考试都要求“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报考”,这意味着公务员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已成了强制性的规定。这种强制性的规定,明显违背设置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是为了限制其离开机关的立法本意。
综上,请有关部门能够重视,给那些有能力、有志向、怀揣梦想的青年才俊一个发展的机会, 也让公务员队伍能够健康、积极、充满活力的成长,为祖国的发展和强盛发出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