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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落选 孙皓晖如是说(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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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落选 孙皓晖如是说(组图)
来源:西安日报
孙皓晖
记者李晶
记者:自作品问世以来,外界一直争议很大,您自己如何看待以16年之功打磨出的长篇巨著《大秦帝国》,它到底想表达什么?
孙皓晖:《大秦帝国》是一部精神本位的作品,是在以文学艺术的形式重新解读中国文明史。所以,《大秦帝国》的全部内容,都在叙述春秋战国秦帝国三大时代的强势生存故事,在展现那个时代人的生命状态,在发掘那个时代的文明发展的历史经验。基于两千余年对秦帝国时代的严重误读与扭曲,对于《大秦帝国》这样一部作品发生争议,是非常正常的。争议的指向也表明,反对者所秉持的思想立场,一个是传统史观,一个是西方价值观。所以,对这些反对与批评意见,我完全不感到意外。一个国家的文明理念要达成基本的共识,需要长时期的百家争鸣。我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到对我们民族文明的反思与讨论中来。
记者:众多读者热捧小说《大秦帝国》,其拍成电视剧也获广泛认可。但是,在第8届茅奖评选中其甚至未能入围42强,对此您是否有思想准备,如何看待这个窘况?
孙皓晖:《大秦帝国》落选茅盾文学奖,是完全正常的,不是什么窘况。我对自己的文明理念与历史观,对《大秦帝国》这部作品,有着无比充分的自信,从来不以获得任何奖项为目标。从另一方面说,我既然参选,就必须坦然接受这一奖项机构做出的任何评判结果。这一点精神境界,我还是有的。再说一遍,没有什么窘况,在旧史观与西方价值观还严重弥漫于我们社会的情况下,《大秦帝国》的落选再正常不过了。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我不会去触及秦文明这个历史话题。
记者: 陕籍著名诗人王久辛站出来力挺您的《大秦帝国》,认为其未获茅奖是茅奖本身的损失,你觉得呢?
孙皓晖:首先,感谢久辛先生对我和我的作品的认同。但是,我还是要说,任何一部作品没有获奖(当然包括我自己),都是正常的。一个奖项有一个奖项的价值观,茅奖机构也有茅奖机构的价值观;对于基于价值观不同而做出的不同评价。
记者: 以后是否还会参评茅奖或其他文学奖项,甚至诺奖?
孙皓晖:我对任何奖项都不会在意愿意接受社会与历史的考验。50年以后,甚至100年以后,如果《大秦帝国》还广泛传播于社会,那将是对我和《大秦帝国》的最高奖励。那样的奖励,来自人民,来自历史,也是我终生的追求。而任何一个现实奖项的认定,都不能代表人民与历史。所以,我不会在意任何奖项。
作者:李晶


IP属地:广东1楼2011-08-23 19:22回复
    孙叔V5~大秦V5~相信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一部真正意义上具有精神内涵的作品只有时间才配成为它的奖项。不管其他人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11-08-23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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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04 09: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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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微博上看到茅盾文学奖获奖者大多是干部。


      IP属地:北京3楼2011-08-23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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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好书,经得起时间的沉淀。


        5楼2011-08-25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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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什么羊羔体,得的是鲁迅奖?


          6楼2011-08-2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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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很文学化的东西现在都商业化了,唉。。。


            7楼2011-08-2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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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都黑~


              8楼2011-08-29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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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都为政治服务了~~


                IP属地:江苏9楼2011-08-30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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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04 09: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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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公平


                  12楼2011-09-09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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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楼2011-09-09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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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1楼:
                      《金瓯缺》没看过。。。那不是清朝的小说嘛?@多智近妖张翼德 


                      来自掌上百度14楼2011-09-1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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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法的概念我之前有说过,法最初为天地万物生存之法则,也就是道家所说的道。而法家把天地万物生存之法则带到人类社会中,也就是说,人也是自然的一体,也要接受天地万物生存之法则,所以才会有法家的诞生、法制的诞生、法律的诞生,而儒,也有法,但是相对于法家的法,作用范围不是一样,儒家的法是指个人上的修身养性,而法家的法,则在于提供比较合适的社会生活法则,所以并不能存在儒生法这一说法,而说开去点,儒能生道?


                        IP属地:湖南16楼2011-09-10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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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用现代视角研读商君书,随便,反正商君书很晦涩,不是一般人就能读懂的,何况用现代视角衡量古代的法学体系?靠这个来说事,只能说是无知者无畏
                          法制,又称为以法而治 (英语:rule by law),即法律是政府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工具。法制和法治 (英语:rule of law) 不是同一个概念。与法治相比,法制侧重在法律的使用上,是法律工具主义。但如果仅就法律的目的而言,法治的目的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寻求公正的平台和框架,但法制的实质仍然不能摆脱政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信念。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上。
                          法治 (英语:rule of law),是指一个法律信念,在某一社会中,法律具有凌驾一切的地位。所谓“凌驾一切”,指的是不单止任何人都必需遵守、甚至是管治机构的包括制订者和执行者本身亦需要,而法律本身亦被赋与一个非常崇高的地位,不能被轻慢。政府(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而这些法律本身是经过某一特定程序产生的。即,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凌驾法律。
                          这是现代的解释,而古代的法治理念解释,就是商君书开篇所说“法以爱民”,这就是法治目的


                          IP属地:湖南19楼2011-09-10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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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是怎么讲的


                            IP属地:湖南20楼2011-09-10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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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04 09: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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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君书》着重论述商鞅一派在当时秦国施行的变法理论和具体措施。
                              《更法》篇第一 详细记述了商鞅与甘龙、杜挚在秦孝公面前争论变法的问题。
                              《去强》篇第四 论削除民不听从政令带来的弊端,并需要籍以刑罚,专心农战,少事商贾做为解决之方。
                              “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商君书·去强》。国家用所谓善良的人来治理严恶之民,国家就一定会以生动乱直至被削弱;国家用改革严法的人来治理善民,国家就会治理好直到强大。
                              《开塞》篇第七 提出了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这种历史变化的观点在哲学史上有重要的进步意义。在具体措施上,此书主张加强君权,建立赏罚严明的法治制度,取消贵族的世袭特权,奖励军功,提倡耕战,同时反对用诗书礼乐和道德教化的手段治理国家。
                              《弱民》篇第二十 旨在阐述‘弱民’与‘强国’之间的相对关系。
                              “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商君书·弱民》。在强述法的刚强等同国强,人民不敢违抗法律,国家就强,人民敢于触犯法律,国家力量就弱,所以法家认为治理得法的国家一定要使人民不敢抗拒法令。
                              出自维基


                              IP属地:湖南21楼2011-09-10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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