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得怎么看
1、有没有明文规定 这个类型的广场能不能进行商业活动
2、既然要收费,就说明摆摊是允许的,那么是谁允许的,行政部门?还是立法部门?还是执法部门?都没有明文规定,不能以某一个单位的红头文件来简单粗暴的处理,如果这样的话,岂不是哪个单位都可以发个文件来分一杯羹了
3、收费以什么名义。行政处罚?还是服务管理?还是占地?还是清洁?不能以收费为目的的处罚,服务管理到位吗?占地有规划吗,就算有,占地收费的收益属于谁?是全县公民还是政府?清洁费不是都缴了吗,为什么还要重复收?
4、广场?全民的还是商业的?如果广场成为了市场,那么规划部门是不是该考虑建商业广场了,出来摆摊的都是生活困难的,政府有没有替他们考虑就业谋生的政策帮助和实际需要。
5、我相信中央倡导的政府转型不仅仅是句口号,更多的是理念上的进步和实际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