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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九条规定,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税务律师,税务筹划,盐城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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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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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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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申请退税: 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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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税务总局在成功推行财产行为税各税种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一是优化办税流程。附加税费是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加征收的,附加税费单独申报易产生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不同步等问题,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按照“一表申报、同征同管”的思路,将附加税费申报信息作为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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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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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目前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会议室给外单位使用,只收租金,理应按“不动产租赁”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二是认为此种情况应按照“会议展览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对此,本人的观点是: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上明确会议室按天或按时收取租赁费,出租方不再提供其他服务,则应按“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上没有按天或按时收取租赁费内容,而是为商品流通、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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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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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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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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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五条规定,关于文物、艺术品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企业购买的文物、艺术品用于收藏、展示、保值增值的,作为投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文物、艺术品资产在持有期间,计提的折旧、摊销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税务律师,税务筹划,盐城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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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按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除上述情形外,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属于工资薪金,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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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小规模纳税人是相对增值税来讲的,小微企业是相对企业所得税来讲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根据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从业人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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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不能抵扣。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二条第一项第3款,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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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国税发[2010]54号文件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似乎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根据个人所得税原理,股东此时并未取得收益,因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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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财政部公告2019年98号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就业保障金。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税务律师,税务筹划,盐城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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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财税〔2018〕50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税务律师,税务筹划,盐城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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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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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第一条规定,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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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九条规定,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税务律师,税务筹划,盐城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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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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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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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申请退税: 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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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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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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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申请退税: 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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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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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经开区1000亩工业用地可分割,基准地价65万每亩现政府补贴后50万每亩,交通便捷,多种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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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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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目前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会议室给外单位使用,只收租金,理应按“不动产租赁”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二是认为此种情况应按照“会议展览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对此,本人的观点是: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上明确会议室按天或按时收取租赁费,出租方不再提供其他服务,则应按“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上没有按天或按时收取租赁费内容,而是为商品流通、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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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办税体验,税务总局在成功推行财产行为税各税种合并申报的基础上,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一是优化办税流程。附加税费是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加征收的,附加税费单独申报易产生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不同步等问题,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按照“一表申报、同征同管”的思路,将附加税费申报信息作为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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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预支工资,用不用算在总工资里一起缴税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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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4号》第一条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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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缴纳契税后发生下列情形可申请退税: 1、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裁决导致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且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至原权利人的; 2、在出让土地使用权交付时,因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需退还土地出让价款的; 3、在新建商品房交付时,因实际交付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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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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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2022年努力做好三个事,一,美国恩维达试管婴儿专家,医院在美国,是我工大校友的项目 二,互联网灵活用工平台,国企背景,大熊集团 三,智能配电监控系统,主要是智慧绿色园区,用电安全,智能汽车充电站项目等 咨询微信13917918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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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第一条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第一条规定,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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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第九条规定,在股权(股份)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公司股权(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税务律师,税务筹划,盐城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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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到乐千业的广告挺多的,手里有些业务想了解一下,不知道大家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成立的,做多久了吗,靠不靠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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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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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财政部公告2019年98号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就业保障金。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税务律师,税务筹划,盐城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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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法律上按租赁合同对待,但税收上按买卖行为纳税。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税务律师,税务筹划,盐城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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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国税发[2010]54号文件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似乎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根据个人所得税原理,股东此时并未取得收益,因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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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上述费用未纳入公益性捐赠票据记载的数额中的,作为企业相关费用按照规定在税前扣除。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税务律师,税务筹划,盐城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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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国税发[2010]54号文件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似乎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根据个人所得税原理,股东此时并未取得收益,因此,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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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小规模纳税人是相对增值税来讲的,小微企业是相对企业所得税来讲的;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根据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从业人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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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根据财税〔2018〕50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本文采摘与“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网址:http://www.shuiwulawer.com,关键词:税务咨询,税务律师,税务筹划,盐城税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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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律之税”税务律师团队 电话:15021750398 答:不能抵扣。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二条第一项第3款,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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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招商引资,1000亩工业用地可分割,交通便利,园区多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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