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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察布市检察院的围魏救赵之策,是不作为!
    林迷云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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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其“围魏救赵”之策是不作为!——百度贴吧】https://mbd.baidu.com/ma/s/SPkP49V8
    林迷云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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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对第十三个问题作岀解释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以及对调解书不服的救济渠道是“申请再审”!但是对张东民来说,为什么就可以无视这一规定呢? 2,伪造篡改庭审笔录不是犯法吗?但在我的经历中,审理一个伪造一个,一个都不拉。旗下营法庭哪来的这个特权? 3,(2014)卓民初字第53号调解协议,和(2014)卓民初字第588案,是同一个争议,旗下营法庭仅凭一张收条,就对其定性为《买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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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及审判员李林对第十二个问题作岀解释: 在我对(2012)卓民初字第55号案提起上诉时,你给了我一个格式的打印件!其缴纳上诉费的帐号却多个“1”,我用这个错误的帐号缴纳了四次,均被帐号不存在的原因退回!我不停地给你打电话,催要正确的帐号,但你最终也没有提供,为什么? 在我对(2014)卓民初字第588案提起上诉时,你给我的上诉通知书,仍然是那个一模一样的格式打印件,只是因为换了帐号,不得不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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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对第十个问题作岀解释: 在本人对(2012)卓民初字第55号判决提起诉讼时 1,你给我的《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起上诉及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等事项的通知》,是一个格式的打印件!但所提供的帐号却只多一个“1”,一个格式的打印件,那是需要经过多次反复审阅,确认无误后才可打印成文的。但为什么会出现只多一个“1”的错误? 2,收到你这个帐号只错一位的人,我绝对不是第一个人!也就是说,你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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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东民两个主张都不能成立的情况下,合议庭搬出合作开干选矿来说事: 1,根据《干选矿合作协议》第一条,“由甲方提供机器所需柴油款”的约定,甲方张东民是柴油款出资人,张东民提供柴油是他的义务,开干选矿与借林四娃的钱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2合议庭为什么要把仍属借贷纠纷的案子定性为买卖合同?还要作岀由林四娃承担,再和乙方另两合伙人索要的判决。乙方三位农民被张东民赖掉劳动工资已够倒霉了,凭什么还要为张东民承担柴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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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对第九个问题作岀解释: (2014)卓民初字第588案,原告张东民对被告林四娃的起诉状摘抄: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给付我柴油款壹万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4年1月27日被告以我曾经未还他壹万元现金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因我当时无法找到被告给我写下的收条,就认可了这笔借款,事实上被告在2011年5月1日收到我柴油1673公升,以每升6元的价格与我借他的壹万元相互抵销。现在我找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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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对第八个问题作岀解释。 一,(2014)卓民初字第588案庭审笔录第六页,倒数第四行,把被委林迷云的问话伪造成原告张东民。 二,该笔录第十四页最顶端,把原告对被委林迷云的问话,在原告胡搅蛮缠,前言不搭后语,不能自圆其说时,合议庭进行了四处伪造。 在我当面予以指责时,为什么不否定,不辨解? 因为,伪造篡改庭审笔录的事实铁证如山,所以,在上诉状中,我就“白纸黑字”写着:“身为法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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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对第七个问题作岀解释: 张东民起诉林四娃的诉状,事实和理由: “2014年1月27日被告以我曾经未还他壹万元现金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因我当时无法找到被告给我写下的收条,就认可了这笔借款,事实上被告在2011年5月1日收到我柴油1673公升,以每升6元的价格与我借他的现金壹万元相互抵销。现在我找到了被告给我写下的收条,就此事宜多次和被告协商未果,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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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对第六个问题作岀解释: 张东民的起诉状,其事实理由: “2014年1月27日被告以我曾经未还他壹万元现金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因我当时无法找到被告给我写下的收条,就认可了这笔借款。事实上被告在2011年5月1日收到我柴油1673公升,以每升6元的价格与我借他的现金壹万元相互抵销,现在我找到了被告给我写下的收条,就此事宜多次和被告协商未果,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判如所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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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对第五个问题作岀解释: (2014)卓民初字第588案,下午继续开庭时,李林问,原被告谁还有问题,我说我有,我是被告林四娃委托代理人。 原笔录为:被委:“原告你第一种说是把10000元钱给了于迷牢,让于迷牢给林四娃,第二种说法是拿柴油顶10000元钱,哪一种是事实”?张东民这两个主张,都是在作岀(2014)卓民初字第53号调解协议时提岀,并已被否定的主张。对这两个莫须有的主张,张东民是无法给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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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解释第三个问题: 在我发现(2014)卓民初字第288案庭审笔录第六页,第十四页被伪造,找你李林质对时,你为什么不否定,作辨解,而是找来书记员杜春霞问:“这是怎么回事”?而杜春霞同样不作否认,同样不辨解,而是质问我:“你想要什么样的结果”?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都不否认,不辨解呢?请解释一下!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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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等解释一下第二个问题: (2014)卓民初字第588号案笔录第六页倒数第四行,原笔录为:被委:“原告让你向林四娃抽借条,是不是”?被委即被告委托代理人林迷云,原告即张东民。现在的笔录把问话人“原委”二字划去,改成“原”,把问话中开头的“原告”两字划去,加了“走的时候”四个字。但我那枚指纹估计是变不成张东民的! 请解释一下,这一改,起到的作用是什么?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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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检察院给我解释一下,非高分子印油形成的指纹真的不能作鉴定吗?2016年,你们把鉴定地点选择在千里之外的通辽,并告诉我说:“咱们呼市没有鉴定机构,选择通辽这也是为了你好”。但据我了解呼市不仅有司法鉴定机构,而且还不止一家。我不明白你们真正的用意,能否善意地说一下当时的具体情况。谢谢了!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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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必须将检察长姚志伟亲口承认的,我控告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伪造篡改庭审笔录,在通辽已做出的鉴定拿出来。相关方面,可以查一下,2016年,卓资县检察院做鉴定的开支记录。分别做了几次?在哪里?尤其是在通辽做了几次,内容分别是什么? 司法领域的害群之马绝对不能逍遥法外!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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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26日,卓资县法院的赵玉宝,李振环对本人做了询问笔录,并提取了我的指纹笔迹样本,我的问题是: 1,既然提取了我的指纹笔迹样本,为什么不做鉴定? 2,既然没做鉴定,那么,作岀我举报不实的依据是什么? 3,我是实名举报,作岀我举报不实的裁定,为什么不给我本人一份? 以上3个问题,敬请赐教!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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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3.26.卓资县人民法院的赵玉宝,李振环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前不塔气村军悦酒店二楼,对我控告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全体工作人员,多年,多次伪造篡改庭审笔录的问题进行了首次询问,并作了笔录,提取了我的指纹笔迹样本。临别,赵,李各说了一句话。赵玉宝的话是:“如果我们调查不属实,你可是要负责的”!我说:“这话用不着叨啦哇,这点简单的道理不需要有人来提醒”。而李振环也有一句话:李说:“如果伪造了,但是伪造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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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东民起诉状中,事实和理由: “2014年1月27日被告以我曾经未还他壹万元现金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因我当时无法找到被告给我写下的收条,就认可了这笔借款。事实上被告在2011年5月1日收到我柴油1673升,以每升6元的价格与我借他的壹万元相互抵销。现在我找到了被告给我写下的收条,就此事宜多次和被告协商无果。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判如所请”。 一,张东民的诉状说得非常明白,本案的争议与已生效的(2014)卓民初
    林迷云 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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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举报材料,是针对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害群之马,伪造篡改庭审笔录的问题,而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却要求我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四个案件的法律文书”,并勒令:“希望你准备好上诉相应材料后,来乌兰察布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当面申请”!这不是挖了一个“上诉”的抗,让我往里跳吗?经过二审,或再审,或监督申请的案件,怎么能提起“上诉呢”?这就是要把举报人对伪造篡改庭审笔录的害
    林迷云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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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对第十三个问题作岀解释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以及对调解书不服的救济渠道是“申请再审”!但是对张东民来说,为什么就可以无视这一规定呢? 2,伪造篡改庭审笔录不是犯法吗?但在我的经历中,审理一个伪造一个,一个都不拉。旗下营法庭哪来的这个特权? 3,(2014)卓民初字第53号调解协议,和(2014)卓民初字第588案,是同一个争议,旗下营法庭仅凭一张收条,就对其定性为《买
    林迷云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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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及审判员李林对第十二个问题作岀解释: 在我对(2012)卓民初字第55号案提起上诉时,你给了我一个格式的打印件!其缴纳上诉费的帐号却多个“1”,我用这个错误的帐号缴纳了四次,均被帐号不存在的原因退回!我不停地给你打电话,催要正确的帐号,但你最终也没有提供,为什么? 在我对(2014)卓民初字第588案提起上诉时,你给我的上诉通知书,仍然是那个一模一样的格式打印件,只是因为换了帐号,不得不
    林迷云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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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对第十一个问题作岀解释,这个问题包括三个问题: 1,为什么要把(2014)卓民初字第588号案的庭审笔录第六页,倒数第四行,“被委”林迷云的问话篡改成“原”?把问话开头的“原告”两个字划去,加上“走的时候”四个字?能把林迷云那枚指纹变成张东民的吗? 2,对林迷云对张东民提岀的:“原告,你第一种说是把10000元钱给了于迷牢,让于迷牢给林四娃,第二种说法是拿柴油顶10000元钱,哪一种是事
    林迷云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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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对第十个问题作岀解释: 在本人对(2012)卓民初字第55号判决提起诉讼时 1,你给我的《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提起上诉及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等事项的通知》,是一个格式的打印件!但所提供的帐号却只多一个“1”,一个格式的打印件,那是需要经过多次反复审阅,确认无误后才可打印成文的。但为什么会出现只多一个“1”的错误? 2,收到你这个帐号只错一位的人,我绝对不是第一个人!也就是说,你
    林迷云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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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张东民两个主张都不能成立的情况下,合议庭搬出合作开干选矿来说事: 1,根据《干选矿合作协议》第一条,“由甲方提供机器所需柴油款”的约定,甲方张东民是柴油款出资人,张东民提供柴油是他的义务,开干选矿与借林四娃的钱有一毛钱的关系吗? 2合议庭为什么要把仍属借贷纠纷的案子定性为买卖合同?还要作岀由林四娃承担,再和乙方另两合伙人索要的判决。乙方三位农民被张东民赖掉劳动工资已够倒霉了,凭什么还要为张东民承担柴
    林迷云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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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对第九个问题作岀解释: (2014)卓民初字第588案,原告张东民对被告林四娃的起诉状摘抄: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给付我柴油款壹万元。 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4年1月27日被告以我曾经未还他壹万元现金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因我当时无法找到被告给我写下的收条,就认可了这笔借款,事实上被告在2011年5月1日收到我柴油1673公升,以每升6元的价格与我借他的壹万元相互抵销。现在我找
    林迷云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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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对第七个问题作岀解释: 张东民起诉林四娃的诉状,事实和理由: “2014年1月27日被告以我曾经未还他壹万元现金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因我当时无法找到被告给我写下的收条,就认可了这笔借款,事实上被告在2011年5月1日收到我柴油1673公升,以每升6元的价格与我借他的现金壹万元相互抵销。现在我找到了被告给我写下的收条,就此事宜多次和被告协商未果,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
    林迷云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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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对第五个问题作岀解释: (2014)卓民初字第588案,下午继续开庭时,李林问,原被告谁还有问题,我说我有,我是被告林四娃委托代理人。 原笔录为:被委:“原告你第一种说是把10000元钱给了于迷牢,让于迷牢给林四娃,第二种说法是拿柴油顶10000元钱,哪一种是事实”?张东民这两个主张,都是在作岀(2014)卓民初字第53号调解协议时提岀,并已被否定的主张。对这两个莫须有的主张,张东民是无法给
    林迷云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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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解释第四个问题, 由于,(2014)卓民初字第588案庭审笔录被伪造,铁证如山,所以,我在其上诉状上白纸黑字写着“身为法官,伪造篡改庭审笔录,其行为太卑鄙”。白纸黑字就搁在那,你们是首先接收到我上诉状的人,为什么就没有一个字的质疑呢?请解释一下!
    林迷云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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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解释第三个问题: 在我发现(2014)卓民初字第288案庭审笔录第六页,第十四页被伪造,找你李林质对时,你为什么不否定,作辨解,而是找来书记员杜春霞问:“这是怎么回事”?而杜春霞同样不作否认,同样不辨解,而是质问我:“你想要什么样的结果”?我就想不明白,为什么都不否认,不辨解呢?请解释一下!
    林迷云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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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李林,张建国等解释一下第二个问题: (2014)卓民初字第588号案笔录第六页倒数第四行,原笔录为:被委:“原告让你向林四娃抽借条,是不是”?被委即被告委托代理人林迷云,原告即张东民。现在的笔录把问话人“原委”二字划去,改成“原”,把问话中开头的“原告”两字划去,加了“走的时候”四个字。但我那枚指纹估计是变不成张东民的! 请解释一下,这一改,起到的作用是什么?
    林迷云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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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3.26.卓资县人民法院的赵玉宝,李振环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前不塔气村军悦酒店二楼,对我控告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全体工作人员,多年,多次伪造篡改庭审笔录的问题进行了首次询问,并作了笔录,提取了我的指纹笔迹样本。临别,赵,李各说了一句话。赵玉宝的话是:“如果我们调查不属实,你可是要负责的”!我说:“这话用不着叨啦哇,这点简单的道理不需要有人来提醒”。而李振环也有一句话:李说:“如果伪造了,但是伪造
    林迷云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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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26日,卓资县法院的赵玉宝,李振环对本人做了询问笔录,并提取了我的指纹笔迹样本,我的问题是: 1,既然提取了我的指纹笔迹样本,为什么不做鉴定? 2,既然没做鉴定,那么,作岀我举报不实的依据是什么? 3,我是实名举报,作岀我举报不实的裁定,为什么不给我本人一份? 以上3个问题,敬请赐教!
    林迷云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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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资县人民检察院,必须将检察长姚志伟亲口承认的,我控告卓资县人民法院旗下营法庭伪造篡改庭审笔录,在通辽已做出的鉴定拿出来。相关方面,可以查一下,2016年,卓资县检察院做鉴定的开支记录。分别做了几次?在哪里?尤其是在通辽做了几次,内容分别是什么? 司法领域的害群之马绝对不能逍遥法外!
    林迷云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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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兰察布市辖区内,发现有的地方,村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着外出农民的金牛卡,这一个条件,利用这些卡冒领退耕还林补贴的事实,这些信息一旦公开,用不到我们去做多少调查工作,贪污腐败分子就原形毕露了。所以,希望有关部门公开这些信息。
    林迷云 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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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卓资县人民检察院给我解释一下,非高分子印油形成的指纹真的不能作鉴定吗?2016年,你们把鉴定地点选择在千里之外的通辽,并告诉我说:“咱们呼市没有鉴定机构,选择通辽这也是为了你好”。但据我了解呼市不仅有司法鉴定机构,而且还不止一家。我不明白你们真正的用意,能否善意地说一下当时的具体情况。谢谢了!
    林迷云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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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3月26日,卓资县法院的赵玉宝,李振环对本人做了询问笔录,并提取了我的指纹笔迹样本,我的问题是: 1,既然提取了我的指纹笔迹样本,为什么不做鉴定? 2,既然没做鉴定,那么,作岀我举报不实的依据是什么? 3,我是实名举报,作岀我举报不实的裁定,为什么不给我本人一份? 以上3个问题,敬请赐教!
    林迷云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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