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海外夜郎?
宋孝宗淳熙七年(1180年)三月,“海上剧寇”沈师“啸聚甚众,犯南澳,岭东震动三月”,广东常平提举杨万里集合了数郡兵力,平定了这一事件。从此,南澳开始在史书记载上作为“贼穴”出现,之前它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荒岛而已。
从此海盗的势力越来越大,顾炎武说南澳:“洪武间,居民负险作乱,遂为贼巢”;《南澳志》载:“终明之世,漳潮无安堵,寇乱较唐宋元为尤烈”,到了明朝后期,南澳一带的海盗势力已大到了动不动就“战舰数百,聚众万余”,横行海上,向过往船只征税,俨然一海上王国。
明嘉隆年间(1521年-1572年)是中国海盗的全盛时期,吴平则是这一期间活跃在南澳岛的众多海盗首领之一,此外,还有林国显、许栋、许朝光、林凤、林道乾、曾一本等海盗集团把南澳“先后据为窟宅”或活跃在附近海域。这些海盗之间有错综复杂的关系,比如,林凤是林国显的族孙,吴平是林国显的侄婿,林道乾的船队里有林凤的船只,曾一本承接了吴平的部众……
官府眼中的海贼,在民间却被称为“王”、“公”,曾参加辛亥革命的陈梅湖在其编撰的民国版《南澳县志》里写道,他对于南澳人将吴平、许朝光“曰王曰公”很有感触,“可以想见当日平势之盛,及朝光之无残虐于澳民”。作为一个曾经的秀才和革命党人,陈梅湖亲身经历了清末的吏治败坏和民国的社会混乱。民国时期的南澳岛上也出了三个海盗,但这三人除了蛮横、粗暴和擅长杀人越货外就没有其他特点了,比起他们的海盗祖先不知道“退化”了多少,对此,陈梅湖痛斥他们为“匪”。
查《元史》、永乐大典本《潮州府志》录载的《元平潮州始末》,以及吴颖《潮州府志》得知:海阳县人陈懿,兄弟五人,原为潮之大盗,被称为“陈五虎”,旗下拥有大量海船和部属,以大牙为据点。
陈祖义是广东潮汕人,这些沿海地区应该很好搞对外贸易,但是明朝禁止民间进行海上贸易,于是沿海地区的人民纷纷开始走私,陈祖义则不仅仅如此,他不仅搞走私,还建立的自己的武装团队,最后甚至带着自己全家落草到南洋成为海盗。
史载“鸥汀贝恃其土城险固,聚众剽掠,海上商船多被擒截,抽肠刳腹,惨酷非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