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文超:汉初爵制结构的演变与官、民爵的形成
汉简专辑 本文作者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凌文超 内容提要:汉初二十等爵制的公、卿、大夫、士分层大体上承续了秦军功爵制的分层。秦汉之际因功拜爵和普遍赐爵的频繁导致大夫爵层与卿、士爵层间的界限日趋模糊,并演化出二十等爵制高、低爵之新剖分。随着“爵-秩体制”的发展,变动中的高、低爵与相对稳定的以六百石为界标的上、下秩级相结合促使了官、民爵的形成。官、民爵之分对汉晋官僚贵族化和吏民一体化有影响。 关键词:二年律
贴吧:戚夫人作者: 吕粉的挚爱 2025-01-14 19:12
【科普】 170430秦时的爵位制度
卫鞅同志在老板秦孝公同志的支持下,决定推陈出新,用新法来代替秦国先君世代相传的旧法。 在新法还没实施时,他怕老百姓不相信。先是放了一根大木头在首都咸阳城的南门,下令说,只人从南门把它搬到北门,就奖励黄金十金(二十两为一金,当然,那时的品位并不高3,要不然,国家还亏死了。)老百姓很惊异,都不敢动。后来又升级到五十金,有一个人动心了。奖励当场兑现。人们这才相信国家的信用是很高的3。 卫鞅变法的主要内容:首
贴吧:那年那兔那些事儿作者:生如夏花心似水 2017-04-30 19:19
对秦汉二十等爵制的一些看法
史记秦本纪集解引汉书曰 商君为法於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其爵名:一为公士,二上造,三簪褭,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似二十等爵制为商鞅所创 现在的人大多也是这个看法 查今本汉书 仅以下记载 爵:一级曰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
贴吧:眼镜哥作者:成·刚 2014-05-01 03:54
西汉的爵位等级
西汉爵位承袭秦制,分二十等: 1公士 2上造 3簪褭 4不更 5大夫 6官大夫 7公大夫 8公乘 9五大夫 10左庶长 11右庶长 12左更 13中更 14右更 15少上造 16
贴吧:汉雄作者:刻刀123 2014-07-22 19:46
略说走马楼吴简中的“老”
走马楼吴简之户籍文书(《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文物出版社2003年版。下同),把所登记的人口按年龄区分为三个年龄段,分别称之为“小”、“
贴吧:孙权作者:孫權吧管理組 2011-05-06 14:15
关于等级名称偶有一个建议。。。。。
一级公士、二级上造、三级簪褭、四级不更、五级大夫、六级官大夫、七级公大夫、八级公乘、九级五大夫、十级左庶长、十一级右庶长、十二级左更、十三级中更、十四有右更、十五级少上造、十六级大上造、十七级驷车庶长、十八级大庶长 至于关内侯和彻侯自然是小吧,大吧了
贴吧:历史作者:马克西米连1 2011-11-23 12:07
很好奇簪袅是什么意思?
搜狗输入法还会自动联想。和簪褭又是什么关系?求大神解答!
贴吧:方言作者:飛鳥左です 2014-05-30 23:29
回复:曹丕:文豪天子的清平调
意思是说,分割了魏郡周边相邻 4 个郡,即河内郡、东郡、钜鹿郡、赵郡的下属 14 个县,全都划归魏郡来管辖,因此就大大增加了魏郡的管辖范围。
以上两项措施的目的只是一个,就是为曹操晋升爵位为魏公预作准备。因为此前曹操一直经营的势力根据地邺县,正是当时魏郡的治所。
古人常有“加官晋爵”之说。官是指官职,爵则指爵位,二者并非是一回事。此时的曹操,就其官职而言是丞相兼冀州牧,就其爵位而言只是一个武平县侯。这武平(今河南省柘城县南)是豫州陈郡下属的一个县,虽有上万家民户,但是万户侯终归也只是侯爵一等,并无特殊之处。如今的曹操,在官职上已经是位极人臣,而在爵位上却大有上升的空间。按照东汉的封爵制度,同姓的皇室宗亲,可以封王封公,而异姓之臣民,其爵位的名号,由低到高,分为公士、上造、簪褭、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列侯二十级。作为最高一级的“列侯”,按其封地的大小,又可分为县侯、乡侯和亭侯三种。曹操的武平县侯,在异姓封爵中已经属于最高一等。如果他要想在爵位上“更上一层楼”,那也很简单,只消打破同姓才能封王封公的规定即可。而王、公的封地,通常是一个郡,所以想当魏公的曹操,一下子把相邻 4 个郡的 14 县划入魏郡的版图,也就不足为奇了。
曹操若要当魏公,其公爵封国的首都,自然而然是设在魏郡的郡治邺城,所以对于邺城和邺城之中的丞相府邸,必须大力营建一番。事实上,自从建安九年(204年)八月,曹操攻破邺城兼任冀州牧起,他就把邺城作为自己的政治活动中心,陆续进行了城市的规划与营建。他在南郊建立五座大营以安顿陆军,又在北郊开挖玄武陂以训练水军。至于城内,他把西北方向四分之一的地域,也就是北大街以西、西大街以北,全部划为府邸区,用以建造自己的私宅和各级办公机构。同时,又在西郊十里处修筑漳渠堰,从城西北引漳河水入城,先润府邸,后灌里巷,以解决生活用水之需。迄至建安十七年(212年)春天为止,在已完工的各项建设之中,最令时人和后人注目者,乃是新近落成的宏伟建筑铜雀台。
贴吧:南北朝作者:光禄少卿沈纯甫 2025-02-11 13:48
回复:凌文超:汉初爵制结构的演变与官、民爵的形成
注释:
[1]官、民爵是基于汉代爵制研究而形成的分类说法,此分类大致体现了汉代爵制结构的基本情况。参见[清]钱大昭《汉书辨疑》卷九《百官公卿表上》“爵”条,《丛书集成初编》第162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25页。〔日〕西嶋定生著,武尚清译:《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结构——二十等爵制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84-89页。
[2]西嶋定生认为,后汉初年王充《论衡·谢短篇》“赐民爵八级,何法?”显示出何以八级为限,其理由并不明了。〔日〕西嶋定生:《中国古代帝国的形成与结构——二十等爵制研究》,第85页。高敏、朱绍侯先生指出了汉初高爵级别由公大夫不断上提至五大夫,并论述了汉代分赐民爵、吏爵的情况,然囿于当时材料的欠缺,未能对官、民爵的形成过程详加论述。参见高敏《论两汉赐爵制度的历史演变》,载《秦汉史论集》,郑州,中州书画社,1982年,第38-49页;朱绍侯:《军功爵制考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第116-117,322-330页。
[3]“古者圣王制为列等,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阎振益、钟夏校注:《新书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80页;“公、卿、大夫者,何谓也?内爵称也”,[清]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16页。
[4]参见李均明《张家山汉简所反映的二十等爵制》,《中国史研究》2002年第2期,第37-41页;朱绍侯:《西汉初年军功爵制的等级划分——〈二年律令〉与军功爵制研究之一》,《河南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收入《军功爵制考论》,第233-241页;邢义田:《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读记》,《燕京学报》新15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收入氏著《地不爱宝:汉代的简牍》,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76-192页。
[5]《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引刘劭《爵制》,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631-3632页。
[6]杨振红先生认为“公卿大夫士系统”是秦汉官僚体系的核心和基准,且二十等爵系统和禄秩系统都是由这一系统衍生发展演变而来。杨振红:《秦汉官僚体系中的公卿大夫士爵位系统及其意义——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社会结构研究之一》,《文史哲》2008年第5期。
[7]守屋美都雄根据《商君书·境内》的记载,认为秦军功爵有士、大夫、卿三个层次。〔日〕守屋美都雄著,钱杭、杨晓芬译:《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国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29页。而高敏先生则认为,此时秦爵制似乎以上造、大夫、五大夫与大庶长为界限划为几个大等。高敏:《秦的赐爵制度试探》,载《秦汉史论集》,郑州,中州书画社,1982年,第21页。
[8]王时润曰:“爵”当依崇文本作“甲”,“得人”当作“得入”,蒋礼鸿案:“一除”当作“级役”。蒋礼鸿撰:《商君书锥指》,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19页。
[9][清]王先慎撰,钟哲点校:《韩非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399页。
[10]参见阎步克《从爵本位到官本位——秦汉官僚品位结构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09年,第75-79页。
[11]蒋礼鸿认为:“不得”当为“不退”;俞樾曰:“封”字衍文;孙诒让曰:“吏”当为“事”;王时润曰:崇文本作“轻短兵”,孙诒让曰:“轻”当为“刭”;王时润曰:崇文本“谕”作“论”。蒋礼鸿撰:《商君书锥指》,第115-116页。
[12]孙诒让曰:“客”下疑当有“卿”字。蒋礼鸿撰:《商君书锥指》,第117-118页。
[13]请参阅守屋美都雄《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国家》,第12-26页。
[14]守屋美都雄指出:由于当时秦本身还是诸侯,秦公的大臣们即便已可入卿大夫士之列,也不可能升至与秦公同等地位的“侯”一级。因此,从最初制定爵制开始,商鞅就没有考虑过设立“列侯”的爵位。《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国家》,第27-28页。
[15]守屋美都雄认为,通过“斩一首爵一级”能获至第五级大夫。守屋美都雄:《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国家》,第30页;杜正胜则认为:一级公士不必有军功,是秦王的恩赐;二级上造、三级簪褭和四级不更全凭个人战功而晋升;然而,升至第四级,除非担任屯长或百将,而所率领的部队在一次战役中能获得三十三首,才算满数,才可以晋爵。可见四级至五级之间是一大门槛,不是轻易可以跨过的。杜正胜:《编户齐民——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0年,第335-339页。
[16]守屋美都雄指出,位于第九级五大夫以上者,大致上是能够成为大将的。《汉旧仪》所载“五大夫九爵,赐爵九级为五大夫,以上次年德为官长将率”,也能适应于秦制。《中国古代的家族与国家》,第33-34页。
[17]对于那些立有军功,却未达到“盈论”标准者,该如何奖励其功劳呢?按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捕律》“其斩一人若爵过大夫及不当拜爵者,皆购之如律”,《爵律》“诸当赐受爵,而不当拜爵者,级予万钱”(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北京,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29、62页),可能是给予金钱之类的物质奖赏。
[18]《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引刘劭《爵制》:“大夫以上至五大夫五等,比大夫也”,朱绍侯先生根据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的记载,认为刘劭之说可信。朱绍侯:《西汉初年军功爵制的等级划分——〈二年律令〉与军功爵制研究之一》,第236-237页。李均明先生则根据名田宅的数量落差,认为仅五大夫和公乘属“大夫”类。并注意到五大夫在二十等爵制等级划分中的临界状态,容易上下浮动,或归入官爵,或纳入编户民范围,当为民爵。李均明:《张家山汉简所反映的二十等爵制》,第38-39页。本文认为,自秦军功爵制以来,五大夫、大夫是大夫爵层的上、下爵级并未改变。不过,随着秦汉之际爵制的发展演变,四爵层界限模糊,其重要性有所降低。随着大夫爵层的实际起始爵位不断上移,促使了二十等爵制出现高、低爵之新剖分,并作为新的重要的限止。
[19]释文录自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彭浩、陈伟、〔日〕工藤元男主编:《二年律令与奏谳书——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出土法律文献释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20]高敏先生据《商君书·境内》“其狱法:高爵訾下爵级。高爵能[罢],无给有爵人隶仆”(蒋礼鸿撰:《商君书锥指》,第120页)认为,秦此时已明确有高、低爵的界限划分,并推测《境内篇》所排列的第五级爵“大夫”就是高、低爵划分的界限。(高敏:《秦的赐爵制度试探》,第21页)笔者以为,《商君书·境内》所载之“高爵”与“下爵”似乎是因爵层高低而形成的相对概念。“大夫”爵作为秦军功爵士、大夫爵层之间的限止爵级,获取较难,相对于“士”爵层,其权益自然比较突出。据此,很难认为此时就存在高、低爵之分。本文高、低爵则是指伴随着二十等爵制四爵层界限日益模糊而出现新的界限划分。
[21]参见拙文《汉晋赋役制度识小》之一《小未傅》,《简帛》第6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475-477页。
[22]参见朱绍侯《刘邦施行过楚爵制已有实证》,《南都学坛》1994年第2期,收入《军功爵制考论》,第210-215页。
[23]《史记》卷五四《曹参世家》,第2021页;卷九五《夏侯婴列传》,第2664页;卷九五《灌婴列传》,第2667页。
[24]此句读参见刘敏《重释“高帝五年诏”中的爵制问题》,《史学月刊》2005年第11期,第116页。
[25]《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54-55页。
[26]《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师古曰:“七大夫,公大夫也,爵第七,故谓之七大夫。”第55页。
[27]参见田余庆:《说张楚——关于“亡秦必楚”问题的探讨》,《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1-29页;卜宪群:《秦制、楚制与汉制》,《中国史研究》1995年第1期,收入《秦汉官僚制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67-83页。
[28]参见朱绍侯《〈奏谳书〉新郪信案例爵制释疑》,《史学月刊》2003年第12期,收入《军功爵制考论》,第228-232页。
[29]汉高祖对无罪、无爵以及不满大夫的军吏都赐爵为大夫,可能与秦汉之际大量军吏都拥有大夫爵,致使大夫爵的限止作用业已消退有关。大量军功爵的拜赐,对于四爵层而言,首当其冲的无疑是大夫爵的限止作用。其实,大夫爵限止作用的消退在秦军功爵制设立后不久当已开始,《商君书·境内》云:“小失[夫]死,以上至大夫,其官爵一等,其墓树级一树”(蒋礼鸿撰:《商君书锥指》,第120页),大夫爵统领以下爵及小夫等。伴随着军功爵的频繁拜授,加速了大夫爵限止作用的消退。
[30]《汉书》卷一上《高帝纪上》,第33页。
[31]《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第78页。
[32]《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第61页。
[33]《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第65页。
[34]《汉书》卷二《惠帝纪》,第85页。
贴吧:戚夫人作者: 吕粉的挚爱 2025-01-14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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