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度量衡(南朝西元420~589年)(北朝西元389~581年)
南朝数学家、科学家祖冲之(西元429年—西元500年)以密率(π=355/113)对新莽嘉量的设计数据进行校核,指出刘歆的「数术不精」。
北魏道士李关发明秤漏,漏水一升,秤重一斤,时经一刻。
史学家、经学家孔颖达『左传,正义』曰∶魏(北魏)齐斗秤,于古二而为一,周(北周)隋斗秤,于古三而为一。
北朝权
仍以铁权为主,器形分两类,一类似秦汉权为半球形,上有鼻钮,另一类更接近现代的秤砣,形态有瓜式、葫芦式等,体积小,重量无规律可循。
南朝梁武帝制定尺制,取法有三,一为古器,二为积毫,三为累黍。古器为周朝铜尺一支,古玉律八枚,所定之尺比新莽尺长半分。梁朝除定法尺外,另定影表尺,专用於测影用,非通用之尺。『隋志』曰∶萧吉曰∶出於司马法,梁朝刻其度於影表,以测影。此为祖 奉朝旨所算造铜影表尺。此尺较新莽尺制增二分。所增数非增讹所致,而其度数小至毫位也。
北朝后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诏改长尺大斗,『高祖本纪』曰∶太和廿九年六月戊午,诏改长尺大斗,依周礼制度,颁之天下。所谓长尺,即东后魏尺之度,大斗即二倍於古之莽量。后魏宣武帝景明四年,於并州获古铜权,诏付公孙崇,以为钟律之准。隋志曰∶其时大乐令公孙崇依汉志先修称尺,及见此权,以新称称之,重一百二十斤,新称与权合若符契。由此得知后魏权衡之制,实与新莽制相和。
北周用玉尺,实为北朝尺度重大改革,依『隋书,律历志』曰∶后周武帝保定元年,诏遣大宗伯卢崇宣,上党公长孙绍远,歧国公斛斯徵等,累黍造尺,纵横不定。后因修仓掘地得古玉斗,以为正器,校斗,造律度量衡,因用此尺,大赦,改元天和,百司行用,终於大众之未。又随书律历志曰∶诏改制铜律度,遂致中和,累黍积仑,同兹玉量,与衡度无差,准为铜升,用颁天下。由此可知北周因得古玉斗,更造铜质度量衡标准器,颁发天下以为定制。
北周统一北方各地之后,尺度又改制,改用铁尺,量衡则依旧制。『隋书,律历志』曰∶周建德六年平齐后,即以此同律度量衡,颁於天下。又曰∶后周玉斗,并副金错铜斗,及建德六年金错题铜斗,实同。此为北周第二次实施改制,并颁布施行。
北朝度量衡增之率,远甚於南朝其原因在多取於民,北朝贪政甚於南朝之故也。南朝尺度之增,较新莽不及寸,量衡亦不过倍。而北朝尺度增二寸至三寸以上,量衡增二倍至三倍之间,可知贪政之甚,即见之一般。
北朝权,以铁权为主,器形分两类,一类似秦汉权为半球形,上有鼻钮,另一类更接近现代的秤砣,形态有瓜式、葫芦式等,体积小,重量无规律可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