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数据,资料的局限,本研究还不能给出肯定和确切的结论,因此,用推论,以示区别.
(1) 空气质量保护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
无论是大城市,经济发达城市,工业城市等,空气质量普遍较差,并且,总体上有恶化的趋势.空气质量较好的城市或者是经济不发达,或者经济发达但以旅游等新型工业为主的特殊城市.经济发展是目标,空气质量达标也是目标,需同步.
(2) 环境信息公开较差
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公开严重不足,本评估许多城市的数据空白可以说明这点,见表4,5,6.
(3) 环境政策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更新完善
固定源缺乏规范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固定源没有实现连续达标排放.移动源排放控制政策严重不足.面源控制政策缺乏细化. 3.3 建议
(1) 建立国家城市空气质量评估制度
将国家城市空气质量评估制度化,周期性地对全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展开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促使城市政府其尽快采取行动,改善空气质量.评估的范围逐渐扩大到小城市和城镇.对连续几年空气质量排名逐渐下降的城市展开调查和问责.
(2) 开展基于问卷的城市公众空气质量满意度调查评估
居民是空气质量效果的直接"测量者",因此,通过问卷的方法了解城市居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对空气质量的真实感受,调查居民对空气质量管理的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了解公众参与意识,参与意愿及参与现状等,是客观,全面评价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绩效的重要工作之一.问卷调查是测量环境政策"回应性"基本工具.居民空气质量满意度评估不仅能够反映市民的感受,补充现有环境统计信息的不足,还能帮助政府改进环境管理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3) 完善城市空气质量管理信息制度
国家需要制定详细的空气质量管理信息公开规范,明确公开的信息名录及其公开水平.需要在现有的基础上,满足不同利益群体的信息需求.公布空气质量,污染源排放和政府环境管理等信息,并且保证数据的数量,质量和系统性.
(4) 建立城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制度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要达到的目标,所有不达标的城市必须提出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建议国家环保重点城市的规划由环保部审核批准,其它城市的规划由上一级环保部门审核批准.该规划必须科学,可行,分阶段滚动实施.规划内容全部公开,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和问责.
(5) 充分利用空气质量和排放数据,实现空气质量的"日"管理
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和污染源排放监测数据非常丰富,具有重要的管理意义.建议制定国家空气质量和污染源排放连续监测数据处理技术规范.对污染物小时值,日均值等的超标时段实施重点管理,实现空气质量的"日"管理.
[1]由于内江,漯河,白山,巴彦卓尔,思茅,乌兰察布的空气质量现状和趋势指标缺失,本报告中只包含281个数据比较完整的城市,不是287个.
[2]辽宁中部城市群数据缺失严重,暂不列出.
技术负责: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资金支持:美国能源基金会
数据支持:北京数汇通环境技术研究院
研究团队:
负责人
宋国君 马中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研究人员
张震 杜倩倩 肖翠翠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
陈勇 雷蕾 张冰 涂子亚 孙福丽 朱宁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
陈德良 何伟 刘蛟肖 杨晨光 北京数汇通环境技术研究院工程师
赵立建 才婧婧 能源基金会项目负责人
咨询专家:
别涛 环保部法规司副司长
柴发合 中国环科院研究员,副院长
贺克斌 清华大学教授
傅德黔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研究员,副站长
任洪岩 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
李培 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副主任
王新 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研究员
雷宇 环保部规划院副研究员
王承波 BSR China主任
李元实 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工程师
解洪兴 中国清洁空气联盟秘书处主任
联系人:宋国君
电话:010-62512045
邮箱:; songguojun@ruc.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