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铺与巡检、都巡检治安体系的建立,适应了宋代开放式城市新形势的需要。 消防新制度坊市制的破坏,也使原先以坊或市为单位的消防体系失去作用,形成以治安系统专设的“探火军人”、厢巡检、都巡检负责,行政系统的开封府左、右军巡使及厢吏“所由”等协办的新体系。到北宋晚年,据《东京梦华录·防火》记载:“于高处砖砌望火楼上有人卓望,下有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及有救火家事,谓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叉、大索、铁猫儿之类。每遇有遗火去处,则有马军奔报。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级扑灭,不劳百姓。”这是世界城市史上最早的专业消防队。南宋前期,首都临安府没有专业的消防组织,而是由治安系统的巡铺,左右厢都巡检及行政系统的厢官、府官共同率军兵灭火,这大体上也是当时及此前各州、府城的消防措施。 南宋中叶,临安开始设置专业消防队“隅”,也称“火隅”。最初在城内设东、西、南、北四隅,随即增上、中、下三隅,这是嘉定四年(1211)时的七隅;十四年,又增府隅;绍定四年(1231)增新隅,淳佑四年(1244)增新南隅、新北隅;九年,又增新上隅,共十二隅,各隅都有兵士百人,相当于近代城市的消防中队,负责本地区的消防任务;又有“潜火”七队,“水军队”、“搭材队”、“亲兵队”,以及“帐前四队”,共近900人,由临安府直接掌握,相当于消防总队,负责全城的消防任务。城外也没有多处“火隅”,因辖区较大,每隅所辖隅兵300至500人,以后城内外又增设“火隅”多处。许多“火隅”设有“望楼”,日夜派人守望,发现火情,白天以旗、夜晚以灯的数量多少表示地区远近,并指示方向,火情在本隅辖区内要立即率隅兵扑救,邻隅发生火情则聚集隅兵等待临安府调遣②。南宋中期以后临安的消防组织与措施,是当时世界上所有城市中最完善的,已与近代城市的消防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