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日凌晨02:33分,当时从外地回来路过此处正是狂风暴雨,这里的垃圾站摆放的垃圾桶和很多垃圾被大风吹到了路中间和路口,挡住了同向车道,下意识就打了方向紧急避让,然后被摄像头拍了下来。5月6日晚上七点钟收到短信罚单后非常不服,然后想着去交管12123上面申请消除所谓的违法行为,打开行车记录仪去找视频证据,发现视频早已被新视频覆盖了(因为记录仪是32G的内存卡,只能录制3~4天的视频),然后只能把事发经过纸笔描述出来了,提交申请后被退了回来说“违法证据图片”充分证明了所谓的违法事实。真的太黑暗了,而且摄像头拍下来的所谓违法行为照片感觉就是有意截取车辆一部分“违法行为”的特写,为什么我避让的垃圾堆不一起发上来?为什么不让看到全面的照片?而是一张“违法行为”特写?再问,在此处安装拍摄违法行为的意义何在? #行政复议##交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