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人名称:
安国市鸿文快餐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韩小文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1月9日接到投诉,投诉内容:安国市明官店乡东固村鸿文快餐店煮方便面售价8元,认为售价过高。当日我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饭店的菜单与售价不符,我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事由:安国市鸿文快餐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没收非法所得3元
实施机关:安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河北公示
安国市鸿文快餐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韩小文
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1月9日接到投诉,投诉内容:安国市明官店乡东固村鸿文快餐店煮方便面售价8元,认为售价过高。当日我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饭店的菜单与售价不符,我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事由:安国市鸿文快餐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案做出处罚的法律依据条款: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第四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没收非法所得3元
实施机关:安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河北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