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17世纪,家具工匠就有了分工,为了保证工匠师傅的技术水平,行会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在当时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宫廷保留了雇佣工匠的特权,他们并不是行会的成员,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宫廷的家具是低劣的产品。1730年通过的一项法规,并在1751年得到国会的批准,使它成为强制性的命令,即家具上要盖上师傅的印章,以表明家具是出自专门的工匠之手。所以,在路易十五时期,工艺技术水平达到空前完美的程度。
在制作家具中,工匠分为两类,一类是细木工匠(法文为menuisier,英文为jointer),另一类是镶嵌木工(法文为ebeniste,英文为specialist in veneering)。虽然他们的专长不同,但是他们在同一个行会工作,而且结成独立的团体。在家具装饰上,分工更细化了,根据技艺的不同,分为雕刻、绘画、镀金、软包、油漆这些工种。装饰用的仿金铜箔的制作和覆贴需要两种工匠,一种称之为fondeur-ciseleur,他们是从事熔化金属并在底面上镂刻的;另一种称之为ciseleur-doreur,他们是从事表面镶嵌和镀金工艺的。在工匠以外,还有一种掮客角色的人,称之为marchand- merciers,实际上,他们是家具零售商的原型,从顾客那儿接到定单,然后交给工匠们去做。对流行的时尚款式,这种家具零售商为顾客和工匠做沟通和协调的工作。
一件家具常常需要几个工匠来制作,以路易十五的一件带抽屉的衣橱为例,有几种专业的工艺:(1)先要根据保存下来的图纸来确定是否是原型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