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不是税收。是对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企业单位的一项惩罚条例。企业教的残疾人保障金计入“管理费用----残保金”科目,不能抵税,可以税前扣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年在职职工人数和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