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制定的交易规则合理与否,不仅会影响到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同样也涉及电商利益的保障。近日,记者获悉,由商务部发布的《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将于4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制定或修改交易规则须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在交易规则实施的7日内须自行登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进行相关备案。
据了解,《交易规则》中明确规定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在交易规则实施7日内自行登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提交本规定所列交易规则、征求的公众意见及意见答复处理情况;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以合理方式对交易规则做出说明;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制定或修改的交易规则,应当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交易规则的利益相关方及时、充分知晓并表达意见,通过合理方式公开收到的意见及答复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7日。
同时,《交易规则》还指出,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当主动采取合理的方式保障利益相关方全面、方便地了解所实施的交易规则的内容,并提请其注意有关免除或限制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或者利益相关方责任的内容。
据了解,《交易规则》中明确规定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在交易规则实施7日内自行登录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提交本规定所列交易规则、征求的公众意见及意见答复处理情况;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以合理方式对交易规则做出说明;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制定或修改的交易规则,应当在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征求意见,并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交易规则的利益相关方及时、充分知晓并表达意见,通过合理方式公开收到的意见及答复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得少于7日。
同时,《交易规则》还指出,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当主动采取合理的方式保障利益相关方全面、方便地了解所实施的交易规则的内容,并提请其注意有关免除或限制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或者利益相关方责任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