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山沟里呆的时间长了,脑袋都生锈了,思维落后了。你提的这些问题是实际问题,但是也都不是什么问题。
我离开江河厂二十多年了,不牵扯我的任何利益,但是我还是以一个老同事的和局外人的身份给各位一点建议。
对任何事情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次江河厂盖房是棚户区改造,与南阳军工城是同工异曲。虽然时隔多年,我估计棚户区改造的房价要比南阳军工新城低。棚户区改造国家有政策,享受国家政策是最大优惠。
江河人不能总在山里住一辈子,为子孙后代着想要走出来。在鲁山有一套住房,我估计这个房产会逐年升值,人民币在逐年贬值,比存钱到银行要划得来。即使是没有钱购买,能借、贷款买房也值得,这也是给后人留点遗产。
至于这个房子的产权交易问题,很好处理。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现在许多城市卖房也有许多限制交易的规定,不管如何规定限制转让、买卖,只要有房产证这个房子就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财产。处置自己的私有财产是个人的自由,尽管有一些政策限制,但是这些限制是有期限的。在限制期间买卖转让房产,可以双方签订协议确认转让买卖条件,只要限制期限到期就可以履行相关买卖手续。
我仅仅是在这里看到一些信息,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规定,说的不一定正确,仅供各位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