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天堂,笔者是本着“正视、维护洛阳历史,坚决反对篡改洛阳历史”的心态去写的。
5月7日,在洛阳网看到了一则报道,标题为:“聚焦:揭开隋唐洛阳城国家遗址公园天堂的秘密”,由于百度的关系就不贴网址了,大家可以直接搜标题。
对于文中郭黛姮提出的“天堂盖到60米左右比较合理,带上顶部88米”看法,笔者持反驳和质疑的态度,当然这也不止笔者一个人质疑,许多洛阳网友以及一些历史爱好者也提出了质疑,当然这个质疑也并不是没有证据的,下面就和大家详细的讲一讲。
关于记载中的天堂,我想大家并不陌生,《资治通鉴》以及《旧唐书》等史料都曾指出:“天堂高五层,且第三层可俯视明堂。”而明堂又有确切记载高度为86米,所以以此推断天堂高度保守估计为150米以上。
而这则新闻中提到:“郭黛姮说,由于天堂存在的时间很短,史书对它的记载并不清晰,目前可查的资料主要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在天堂的第三层可以俯瞰明堂,另一个是天堂的高度和宽度都小于明堂。”
首先对于“另一个是天堂的高度和宽度都小于明堂。”这一说,笔者以及许多历史爱好者从未听过哪则史料曾有记载。再者,之前看到过一个关于天堂88.88米的论证,观点指出:“若将《资治通鉴》记载的俯视理解为平视。”

关于这点笔者想说的是,记载就是记载,历史是不能凭着个人想象去妄加修改的。
每个记载都加个如果和臆断的话,中国历史早就乱套了。
不过既然郭黛姮这样提出了,我们就来假设一下。如若天堂主体60米的话,天堂的第三层则为36米,笔者不明白站在36米的高度是如何“俯瞰”86米的明堂呢?难道我站在公安大楼第二十层,也能俯瞰中原明珠塔么?显然这是不可能的。而且如果天堂低于明堂的话,古人又怎么会说“天堂高五层,且第三层可俯视明堂。”这样的话呢,我想这句话只能是建立在天堂高出明堂很多的基础上才能说出来的吧,若非如此,这句话就是不合逻辑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反驳的论点。《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一》记载: “堂始构,为风所摧,更构之。日役万人,采木江岭,数年之间,所费以万亿计,府库为之耗竭。”通过遗址基坑发现,天堂的基坑是比明堂要小的,也就是天堂的体量更小,但是天堂的投用资金、建设人数、建设周期要比明堂长的多。明堂体量那么大,86米的高度,建成也只是用了一年时间,如果天堂高度不比明堂的话,估计不到一年就建成了,怎么会用数年呢?又怎么会投资更多、工人更多呢?
还有对于“质疑古代每层木柱不可能那么高,根据现代眼光断定木柱最高为6米的。” 笔者认为这个论点用扯淡形容一点都不为过。首先是天堂旁边的明堂,明堂明确记载了高度为86米,而明堂只有三层,层高远远超过了估计的“6米”;再看洛阳的北魏永宁寺木塔,147米9层,每层也15米多了。综上所述,根据现代眼光断定层高也是错误的。
另外文中也特意提了一下天堂的电梯设计,笔者认为这个“梁思成弟子”实在是很一般,去过天堂的朋友应该见过那个玻璃外观的电梯,简直可以用不伦不类去形容了。一个隋唐风格的建筑,你弄个玻璃的电梯,难道就不会设计一个外观是仿唐风格的电梯么?这样即便相对整个建筑还是很突兀,也至少不会不伦不类。

笔者认为,天堂,属于“世界奇迹”级别的建筑,也是中华建筑的艺术瑰宝,更是值得洛阳人民骄傲和自豪的建筑!要知道,世界七大奇迹中的胡夫金字塔也不过146米,亚历山大灯塔也不过135米,天堂的保守估计是在150米之上。如果金字塔现今不存在的话,估计也会有学者这样说:“金字塔260万块、每块十吨的石块,没有吊车根本不可能移动的”;如果胡夫金字塔没有保存到至今,很可能也会冠上“80米”的名号。
正如这些所谓的“建筑家”质疑天堂的高度一样,试想,大唐作为中国最强盛的国家之一,外国有的奇迹中国为何不可能有呢?笔者认为中国古代人民的智慧并不比哪国人差,中国也有自己的奇迹工程,也有自己的奇迹建筑,这些工程更是容不得任何人通过任何手段去篡改的!
文:为你舞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