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女性无异家中的奴仆,很少机会受教育,也难以独立谋生。
终其一生,她都是某个男子的女儿,妻子,母亲或祖母,没有自己的身份。在传统的印度家庭,丈夫对妻子的称谓通常是:「儿子的娘。」
正因为这种男尊女卑的传统价值观,形成杀害女婴的习俗,女婴被闷死,淹死,毒死或饿死时有所闻。在印度北部靠近沙漠的Rajasthan,有个叫作女娃岗的小山丘,是当地人掩埋女婴的地点。这种习俗也在南部的Madurai发现。
德蕾莎修女成立的仁爱修道会,在加尔各达开办育幼院,门口摆设摇篮,供人留置弃婴,其中90%是女婴。农村盛行的弃养女婴风俗,到城市演变为堕胎,妇女验孕发现怀的是女胎,常在家人的驱使下流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