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见,你有英气的眉峰,和明朗的发际线。再细看的时候,又发现了你黑白分明的眼和硬挺的下颌。举手投足,都是邻家大男孩的阳光、率性和洒脱。
我忍不住想,如果在白天遇见你,那就一定是光风霁月,明明朗朗如水落石出;如果在夜晚遇见你,那就应该是鸟歇蝉退,清风过水搅乱一池荷影。
反正不管怎么,都应该是最清爽、最美好的一件事。像这样淡淡的喜欢一个人,感觉其实很好。如果他好,你就会忍不住浅浅的微笑;如果他陷入困境,你也会默默的心焦。
这种喜欢淡淡的就好。淡淡的,却有一份无比的诚意,希望他顺风顺水,一生静好。这样就不必追究如何喜欢上,这个也许模糊却美丽的初衷。
感觉对了,就会喜欢;喜欢,也只是因为这个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