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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版春秋』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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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师推荐】

世上本没有历史,死的人多了,也就有了历史……

作者的好处在于:太史公没有说清楚的,他说清楚了

大家放松心情,去感受一下史上最Q的春秋吧


IP属地:上海1楼2006-09-02 14:34回复
    一直又捱了九千多万年,到了距今三百万年前,电影眼看就要"The End"的时候,人类作为世界的主宰,才罗锅着腰,弯着腿,蹒跚着出现在草野上


    IP属地:上海2楼2006-09-0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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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5 12: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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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顶洞人一共是八个人,在该山峰的顶端。他们八个像大学生那样合住一个寝室,但他们只有三个人头(另外五个人头不知道去哪玩了)


      IP属地:上海3楼2006-09-0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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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六亿年前的地球是个大火球,红彤彤的就像核战争爆发时的样子。随后它慢慢凉下来,变得死寂颓废,像一堆光秃秃的核废料。三十八亿年前,一些陆地慢慢耸出海面(比如中国的华北平原)。

         到了六亿年前,海洋里慢慢吞吞冒出一点儿生命,菌藻东一块西一块,五颜六色浮在海面上,像什么汤表面发了霉。

         三亿年前,陆地上冒出了森林。

         到了两亿年前,英姿飒爽的恐龙先生拖着长尾巴,统治起了这个星球。不料这些披鳞覆甲的大家伙却被臭氧层的空洞或者小行星撞击给坑苦了,它们在地球上混了一亿多年后绝迹了。
         恐龙死后出现了一段世无英雄的日子:动物们都是小个子,鸟儿开始在天上飞翔,轻描淡写的,世界不痛不痒,像没有情节的老无声电影。

         一直又捱了九千多万年,到了距今三百万年前,电影眼看就要"The End"的时候,人类作为世界的主宰,才罗锅着腰,弯着腿,蹒跚着出现在草野上。

          最早的人类,是一位叫露茜的女士,生活在三百万年前的非洲,具体是在埃塞俄比亚中部。她身高一米○○(是个酷女),长相很提神,宽鼻长吻,夜间会吓你一跳。露茜是考古学家给她起的名字。这位人类的祖奶奶并不是孤独的,五十万年后她有了一批邻居。这批邻居男女老幼都有,合计十三口子,游荡在隔壁的国家肯尼亚,死后变成好几百块散碎的骨头,如今被考古学者挖了出来。此外,还有一些落单的“前辈”们,独自游荡非洲,不知是野兽吃了他们,还是他们吃了野兽,总之他们的骨头都不全,有的只有脑袋,或者是零星的大腿,东一块,西一块,散丢在非洲大陆上。

         这些三百万年前出现的最早人类代表,浪迹江湖,埋骨非洲,开启了石器时代的曙光。人们有理由相信,非洲是地球人的故乡。

          但我们中国这里,尽管非常恼怒,却怎么挖也挖不出三百万年前的古人遗骸。就算是非常使劲儿地挖,也只挖到了两颗人牙,它们被使用在一百七十万年前(也有人认为是七十万年前),而且也不是现代中国人的始祖(因为他随后灭绝了),地点在云南元谋县。这两颗人牙的主人,不但会使用打制的石器,还会用火,附近有火烤过的骨头,说明他有正餐(不过不应该是人工火)。据专家从牙齿上判断,他已经能够直立行走。(不知道是怎么判断出的,Faint!)总之,这个相貌堂堂、牙齿发达、吃烤肉的家伙,火光曾经照亮了他的山洞,最终又被时间的风吹得无影无踪,如今只剩下了两颗门牙,愣愣地放在博物馆里瞪着空气。

          接着,陕西省南部的蓝田县,也找到了蓝田人。是一小块脑壳骨和三颗牙齿,存在于五六十万年前,跟三门马、大熊猫、东方剑齿象、剑齿虎、中国等可爱而古怪的动物生活在一起。

          随着年代逼近,骨头越来越多:五十万年前的北京周口店人则一共有四十多口子、上百块骨头。男的身高一米六二,女的一米五二。他们用火和棒子武装了自己,跟这山洞的原住民——一群激烈的鬣(念“猎”)狗,进行了长达数万年的争夺居住权的战斗。鬣狗反复多次占据了这个山洞。后来洪水淹没了这帮北京人的洞,住在他们楼上的山顶洞人则幸免于难。

          山顶洞人一共是八个人,在该山峰的顶端。他们八个像大学生那样合住一个寝室,但他们只有三个人头(另外五个人头不知道去哪玩了)。

          这八个人最大的特色是臭美,喜欢拿动物骨头做成的针缝制衣服,至于用的线,则是动物韧带和葛麻纤维,衣料是鹿、狐狸、野兔、羚羊的皮。他们脖子上还挂着海贝项链,耳朵上戴着黄绿石耳坠,脑袋上插着鸟骨头、鱼骨头、石珠子。海贝是从几百里外的海边弄来的,稀奇难得,穿成一串儿,挂在手腕上,跟手表一样金贵。并且他们还使用了坟墓,这也是一项创举,时间是在两万年前。他们的脑容量已经跟现代人一样了,难怪这样懂得臭美。但是平时很少唱歌,因为声带尚未进化好,声音嘶哑,唱声儿大了会招来狼。


        IP属地:上海4楼2006-09-0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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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人类的数量还是没有大野兽多。随处可以看见巨型野兽在漫游——剑齿象、犀牛、野猪、虎和狼陪伴着我们的祖先,而我们的祖先则和他们互相交换着肉吃。这些猛兽也住在山洞里。有时候,我们在它们的山洞里发现我们人的骨头,就像我们人的山洞里也会发现它们的骨头一样。当运气好的时候,祖先们获得胜利,对它们进行敲骨吸髓的处理和报复,并且把它们的骨头垫在石头上边拿另一块石头猛砸,砸出原始的针、吸管、鱼钩、勺子、笛子、梭子。

            在这两万多年前的山顶洞人时代,人类已相当进步,除了会砸击石器、缝制衣服,还发明了伟大绝伦的弓箭,这是当时的远程导弹。当时祖先们看见乌鸦歇在柘树上,把树枝深深地压弯,等乌鸦飞起,树枝猛烈反弹,打得乌鸦呱呱直叫,这个原理帮助人们发明了弓。最初的弓是用来发射石丸的,后来把削尖的木棒(矛)做小,安装上去发射,就是箭。最早的弓箭出土于山西朔县峙峪,距今两万八千年。

            所有上述这些可爱的古人,都是清一色的O型血,因为他们主要吃肉,使得血型单一。他们使用石斧、弓箭和削尖了的木棒,但是不会种粮食,逍遥于单纯而美好的石器时代。有三分之一的人高高兴兴地活过了二十出头才死,其余只活到十五。


          IP属地:上海5楼2006-09-02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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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一万年前,人们又掌握了取火技术。这是传说中燧人氏的拿手好戏:他在木头上打一个洞,用木棍插入洞内,双手拿住,来回旋转木棍,摩擦生热,火就出来了。木棍直径以一厘米为佳,太粗了不易起火,太细了易断,这是燧人氏反复试验得到的专利数据。钻木时候需要发挥连续作战精神,直到手搓得起泡。有些懒蛋于是拿弓弦缠在木棍上,一拉弓弦,木棍就转上好几圈,省劲儿且效率高——人类很多发明创造都是由懒汉的手实现的。除了钻木取火,有时候人们也“以珠取火”,就是用珠子(凸形冰块也行)对着阳光聚焦,火就在焦点处诞生了。

              一万年前的人工火苗,像一朵红色的小花,与柴草一起劈劈啪啪地闹腾起来了。火可以化掉食物腥臊,少闹肠胃病,有利健康,延长人寿。燧人氏因为用火有功,成为中国远古“三皇”之第一。但是钻火很麻烦,在饿急眼的时候,人还是直接拿生的吃。所以,即使在燧人氏时代人们仍然吃半生不熟的东西,譬如熏肉。熏肉就是把兽肉或鱼用文火烘干,加木渣、松叶于火上,使烟味带香,熏制而成,不容易放坏。这种东西现在还有,就是四川的牛肉干和金华的火腿,很有古代遗风。还有一种吃法叫“石板烧”,在火堆上架起石板,把野兽放在上边烧,类似现在的“铁板牛肉”。

              燧人氏吃饱喝足,又捏了泥巴在火上“烧”出陶器来。陶器是燧人氏时代又一大历史进步,当时的陶器甚至保存至今,在河北省出土了一万多年前的文明碎片。当时的人们信手就可以把陶罐灌上水,架在火上煮肉吃,这比石板烧方便多了。

              总之,倘使没有陶器,吃东西就极麻烦。有了陶器,做饭变得轻松如意,随要随得(像微波炉那么方便了)。而且陶罐第一次可以把水煮得沸腾,吃熟食才真正流行,可以给人增寿两年,对于人脑的发育也功莫大焉。

              脑子一发育,苦恼就来了,人们开始思索自身的来源:“最初的人是从哪里来的?”燧人氏时代的哲学家们吃饱喝足以后,咀嚼着羊肉,握着羊骨头望着天空自问。

              “人是从蛋里孵出来的。”——旁边吃了煮鸟蛋的伙伴回答。

              “人是从树上生出来的。”——掏鸟蛋的说,他抬头看见河岸边上不见天日的原始森林。

              “人是从月亮上掉下来的。”一位疯子说。

              “要我说啊,人是女娲姐姐抟土捏成的!”发出这个豪言壮语的人,手里正捧着一个湿乎乎的泥罐子准备去烧成陶器。这个高明的论断很快成为最权威的学说。


            IP属地:上海6楼2006-09-0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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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亚洲大陆另一侧的两河流域、欧洲的地中海沿岸以及非洲的埃及地区,也都有人不约而同地抱着泥罐子宣称:人类是用泥土粘成的,是普罗米修斯、耶和华用泥土塑造了人。时代真是不同了,一万年前燧人氏时代的先民从制陶捏泥的工艺上领会出了人类的起源,并且开始在陶器上刻刻画画,弄出好些文字的雏形。文明的曙光已探出了地平线。而这一时期距离今天,还有一万年。

                “到底女娲姐姐是怎么抟土造人的呢?”一万年前的哲学家们坐在洞前继续思考。他们回忆了早餐吃到的鸡蛋,于是黄的部分叫“阳”,清的部分叫“阴”,前者像黄地,后者像苍天。鸡蛋就像宇宙,混混沌沌。是谁使这个鸡蛋爆炸的呢?哲学家们从砸开鸡蛋壳的动作中领悟出了宇宙大爆炸理论。“应该是来了一位宇航员,”他们推测说,“他嘘风吐雨,吹雷放电,开目为昼,闭目为夜。”他就是我们开创天地之始祖——盘古先生。

                这位叫盘古的宇航员,拿着一把斧子对一个仿佛鸡蛋的球体施力。球体受力破裂,产生巨大的能量,诞生了无数的星云,扩张弥漫。鸡蛋清部分上浮,鸡蛋黄部分下降,天上有了太阳月亮,地上有了草木河流、山川鸟兽。这就是宇宙的诞生。

                盘古造完天地,就离开地球,乘着宇宙飞船跑开了。可是他留下的杰作却是豆腐渣工程,使用了一段时间,发现并非完美:首先是支撑着苍茫天穹的四座天柱山折断了,天上崩开一条巨大的裂口,地壳也发生堵塞,洪水从地底喷涌,充溢山岭。妖魔鬼怪趁机肆虐,世界陷于水深火热之中。

                另一位优秀的宇航员女娲同志闻讯赶到。女娲发下大心愿,救人于水火。她捉到一只大乌龟,断掉鳌足(四根),重建天柱——这也是“擎天柱”一词的来历。然后,女娲启动了伟大的补天工程。她找来很多与天一色的青石、白石、黄石、红石和黑石,放在燃烧的森林上。火焰蹿起,照亮了整个宇宙。慢慢地,石块熔化了,饴糖似的流淌着。女娲把它补在天的裂缝中,天空随即青碧一色,仿佛从未破损过一般。

                女娲累得汗水如瀑布般奔流,她的名声从此照耀千古。但是有一块补天剩下的石头,据说被弃在青埂峰下。此石自经锻炼,灵性已通,投胎到后来的贾府,就是名唤“贾宝玉”的那位哦。据贾宝玉先生回忆,人类之母女娲女士炼石补天以后,又拿泥巴开始造人,也就是贾宝玉所说的“男生是泥巴做的,女生是水做的”。

                女娲捏泥人是个麻烦的重复劳动,一个一个泥人捏得她汗流浃背,手无暇时。于是她采取了偷懒的办法:拿了根细绳在大泥块上割,像卖年糕的那样。女娲越割越快,割下去的泥巴变成小人儿,嘻哈跳跃,围着女娲喊“妈咪”。早期手捏的真品,就成了富贵的人,而绳割的泥巴,就成了贫贱之人、坏蛋和恐怖分子(比如贾宝玉的同伴薛蟠)。


              IP属地:上海7楼2006-09-0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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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伏羲、女娲的“结婚照”被汉朝人画成了这个样子:伏羲的鳞身与女娲的鳞身缠绕相交,上半部分是人,下半部分像蛇,互相盘绕,交尾合体。一人手里拿着圆规(规),一人拿着直角尺(矩),表示他们为我们制定了“规矩”。伏羲、女娲是人类历史上著名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所以叫做“人文始祖”。

                  中国有很多“人祖庙”,陕西潼关附近就有一座,不孕的妇女可以跑去求喜。事实上则是半夜露宿庙旁,等着有附近村里的后生,随便哪一个跑来找她睡觉。次日清晨,这些不孕妇女高高兴兴地低着头,带着求来的喜种回家了,说是人祖奶奶给她的。据说孔子的爸爸就是不育,是孔子妈妈上山祷告求神,才生下孔子的。具体细节,不好多说,总之有野合生孔子的说法。“人祖庙”的庙会还表演“艳舞”:跳舞人互相蹭身子,动作使人联想到伏羲、女娲的交尾像。

                  甘肃天水地区现在还有全国最大的伏羲庙,号称“羲皇故里”,是伏羲的老家。河南淮阳也在抢伏羲的诞生地,那里有一个大坟,据说是伏羲的,经历数千年漫长的风雨剥蚀,今天依然可观,每逢节假日便有很多人去看,只是没有人知道坟里埋的是谁。

                  伏羲和女娲还生了一个女儿宓妃(念“迷妃”)。宓妃非常美丽,可惜在洛阳附近的洛河淹死了(可能是涉水的时候没有掌握好她爸爸发明的筏子渡水技术)。宓妃死后做了洛神,在河上施展“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的仙技,后被失意落魄的曹子建(曹植)先生撞见了,招惹了后者的爱情。曹植作诗道:“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不光曹子建喜欢宓妃,屈原也追求过宓妃,作诗歌颂她,表达衷情,在遭到拒绝以后,便在诗尾改口骂道:“虽信美而无礼。”——虽然长得够正点,但是太疯,没贤惠劲儿,不适合我们知识分子!


                IP属地:上海9楼2006-09-0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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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5 12: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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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女娲、伏羲生活的甘肃天水地区(渭水的源头)沿着渭水东去三百里,就进入陕西宝鸡地区,这是神农氏的老家。(从中可以看出,华夏族的文明,起自西部,就是我们现在正在大开发的地方)

                    神农氏的诞生同样神奇。他的妈妈叫女登,在无事可做的某一天,鬼使神差般去了陕西渭水旁溜达。当时一轮春日当空而照,柳梢的小风使山根水畔踯躅着的女登显得分外年轻漂亮。突然,一道红光笼罩山脚,一只龙头浮现雾中,双目发出两道神光。女登猛一抬头,正与龙的眼波lock在一起。刹那间,女登心灵悸动,不知所措。等定睛再望,却已是豁然雾解,天空河水光闪闪的,龙头先生已经坐宇宙飞船飞去了。

                    女登跌跌撞撞逃回家。谁成想十个月后,一串看不见的脚步撵上了她,一个“牛首人身”的小孩作为礼物,在她怀里呱呱诞生了,这就是长着牛头的神农氏先生(继承了他爸爸英俊的龙首,而成了牛魔王的样子)。

                    “牛头”神农氏长大以后,看上去并不像牛魔王那样粗暴。事实上他极具仁慈爱心。这位优秀青年,最大的爱好就是拎着根棍子,在西部的黄土高坡上考察野生植物,是个十足内向的家伙。他到处收集植物样本,亲尝百草,以身试验。神农氏胆子很大,第一个敢吃螃蟹的就是他,逮什么就往嘴里塞什么。要知道,那些味道好的,往往是能毒死人的,以至于我们的神农氏一天之中创下中毒七十次的记录。终于,他因为食物中毒而休克,不省人事。别人给他吃了茶叶进行抢救,才活了过来(不过当时有没有茶叶,还是个问号)。

                    好在神农氏很快弄到了一根“赭鞭”(念“者鞭”),用鞭子一抽打,草们无论有毒无毒,或寒或热,各种性质都会呈露出来。于是神农氏成了医药神,被后人供奉为药王大帝。

                    也有人说他的这条鞭子其实是结绳记事用的:事情按性质分类,都打结记录在鞭子上,成为我国最古老的可移动的书。植物们也都按照“门纲目科属种”编在他的书上啦。


                  IP属地:上海10楼2006-09-02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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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天又来了,收获的季节。神农氏跑回他的田野,带领男女老少手持石镰,向大地母亲索要回报。他们割下田野里滚动着的谷穗,而秸秆就与荆棘杂草一起放火烧掉,作为下一年的草木灰。

                      收获来的粟,脱了壳才是金黄的小米,才能吃。怎么脱壳呢?石磨盘是当时流行的碾米器具,样子像现代酷仔玩的滑板,长度在半米左右,带有三四个矮足(好似滑板的轱辘),板子表面磨得平滑细致,把粟子放上去,拿磨棒(古代的擀面杖)使劲儿地擀就是了。直到粟壳脱落,露出金灿灿的小米。这个活儿一般由妇女干,汗水沾湿了她们垂下去的头发,这是古代妇女最有趣的减肥运动,经过这种消遣,妇女和小米都变得光鲜可爱。神农时代女性用过的石磨盘,现在还有一些出土,中部往往凹了下去(这是磨的结果),上边留着远古妇女汗水的余温。

                      石磨盘虽然好,但容易把米擀跑了,掉出磨盘。所以神农氏又为大家发明了杵臼(念“楚舅”)——就像药店捣药用的那个东西,下边是盆状的,不会把米碾出来。

                      除此之外,女人们还从事采集工作,跟现在一些非洲部落差不多。神农氏时代是母系氏族社会,她们每天背起筐子出门采集野菜,比如蕨菜和野葱,这是比粮食、兽肉更可依赖的活命的东西,从而也给了女人更高的社会地位。女人们拎着削尖的木棒到处乱走,就像拣垃圾的那样。

                      当时,树枝上有很多财宝,大自然慷慨提供了李子、山丁、野樱桃、桃子,举起棒子就能把它们打下来。用棒子在河边草丛里翻动,也是一件乐事,鸟儿被惊跑了,一下子出现几十枚光灿灿的鸟蛋。还可以去掘土垒(蚂蚁的巢),蚂蚁蛋是高蛋白啊。

                      遇上马蜂窝的时候,就在棒子上拴上火把,举着烧死窝里的马蜂,再敲蜂窝下来,拿回家里吃。马蜂窝如果在树洞里,就用烟熏,熏死它们以后,再拿木棍挑它出来。蜂蜜,是非常好的煮肉调料,也是古代的婴儿奶粉。另一种奶粉是植物块根(比如古代白薯——芋类),女孩们用杵臼把它捣成粉末,积累好几十斤,饿的时候,冲水泡着吃。

                      野菜,也可以用棒子挖。但是很多野菜立即吃是有毒的,要带回家去,挤去叶汁或者晒干。在煮的时候不断换水,使苦味淡下去,最后裹在小米饭里吃。

                      看上去,女人干的活儿似乎多了点儿,事实上当时的女人包揽了采集、纺织、制陶等主要工作。在种植庄稼过程中担任敲碎土块、育种、播种、除草、收割等几乎所有角色,而男人只负责挖土。此外,男的只干干打猎的事,没什么利润,虽然很努力,却往往空手而归(有时候干脆反被动物猎了去)。所以,确保家族衣食无忧的是女人,女人顶了四分之三的天,于是成为七千年前社会的主导。女人跟男人发生性关系,当然也不认为是自己吃亏。在她们看来,男人只是她的一个“玩物”而已,帮她生产下一代的。用完了以后,就把男人甩开,等想的时候,再找回来。当时人们都是单住,自己独有坑屋,女性常把男朋友泡来,带到坑屋里过夜,因而没有固定夫妻。等生了孩子,孩子跟着妈妈在坑屋里过。当然,妈妈还会不断再泡来情人。总之,当时的女生都“花心”,手上把着一串男伴侣,并且经常胡乱抛弃,经常更换男伴侣。男人担任这种“玩物”的苦恼角色有三百万年,直到未来的黄帝时代才发生逆转。男人掌权的历史,比女人要短得多。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神农氏本人都有可能是女性。


                    IP属地:上海14楼2006-09-02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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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女孩的坑屋,你和她一起剥掉衣服——对不起,应该是剥掉大麻或者葛藤的皮,一起劳动,在劳动中建立友谊。麻皮在水里泡上几天之后,就会松散,用棍子槌击几下,麻丝就出来了。她再放进一些矿物质,使其脱胶,麻丝变得更麻利。接着,女孩把丝挑了出来。这些长长的麻线挂在她的脖子上,再利用陶制纺轮捻成线。纺轮只有铜钱两倍大小,样子也像铜钱。中间的小眼插着竹签,签子顶上系上她的麻丝。用手转动纺轮,利用纺轮在悬坠状态下的重力和旋转扭力,把几绺麻线拧成结实的一根长线——纺轮质量越大,坠力就越大,旋转拧出的线就越细;纺轮质量越轻,纺出的线越粗——古人已经知道如何利用地球引力为人民服务了。这个纺轮是当时的高科技产品,女孩的最爱,将来死后是要放在她坟里的。男孩坟里则放石斧,显示出男耕女织的分工。

                        接下来的工作是织布——这只需你旁观。织布,说白了就是把前面拧好的麻线,分成经线、纬线,相互垂直地排列起来。具体操作是,把一些经线一端固定在木架上,另一端系在她的腰际。纬线借助梭子(系在梭子尾巴上),女孩拿着梭子,在经线上穿梭编织,一上一下,布就织出来了。布比较稀疏,每平方厘米中约有经线10根,纬线26~28根,比现代农家布还稀疏,但是没关系,这毕竟是你们劳动的成果。如果你的这个野蛮女友天资聪颖,她还可以在穿梭编织的时候,织出种种回纹、斜纹的暗花来。有些植物的块根捣烂可以流出各类颜色的汁,把布染成美丽颜色——矿物颜料也可以。


                      IP属地:上海16楼2006-09-02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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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人们一天才只吃两顿饭。大约在早上七点到九点,吃一顿早餐,叫大食,比较丰盛。下午三点至五点吃简单的午餐,叫小食。此后,太阳下山就睡觉了,跟现在的农村一样(当然,现在的农村也不这样了)。

                          七千年前,吃饭少一顿倒没关系,但不能炒菜,这就比较苦恼。因为炒菜需要传热比较快的铁锅,而当时没有铁,陶瓮传热又慢,所以神农氏的肉只能煮,菜则是泡和腌。泡是把蔬菜置于瓮中密封浸泡,内加盐和作料,类似泡菜。腌和泡的区别是,腌不加水。有时候神农氏也吃煮菜,就是小米与菜、肉混在一个罐子里,架在火上煮,煮出来的糊糊,像猪吃的东西(不好意思)。

                          总吃菜粥,嘴里要淡出鸟来(李逵语)。想吃点儿干的吗?在陶罐底挖几个孔,坐在沸腾的另一个水罐上,用下边的蒸气去加热上边陶罐里的米,这也就是蒸了。蒸出的小米干饭比较香,顶饱。这种设备叫做“甑”(念“赠”),可以蒸饭、蒸鱼,蒸植物块茎也可以。我们可以视此为饮食界的蒸气革命,但神农氏没有悟出瓦特的“蒸汽机”并制造古代火车!只怪当时没有金属。这是七千年前最郁闷的事。

                          冶炼金属需要1000℃的高温,当时的陶窑也就弄到800℃,烧陶器还可以,烧金属就没戏了。

                          没有金属就有很多不方便,比如神农氏的手指甲长了,没有指甲刀,他只能用牙咬,或者到岩石上磨(跟老虎一样)。如果神农氏想做一条独木舟,他很难用石器把一根大树干掏空,而必须先在树干上烧火,烧掉一层,用石器刮掉一层木炭,再烧一层,再刮。烧大发了,就把整条“船”烧了。砍树也是这样。用石斧砍倒一棵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还得边砍边用火烧,而我们用铁斧砍伐,只需一小时。由于砍树太麻烦,当时的人死了就没有棺材住,只用席子和树枝覆盖,放进方坑里。最了不起,方坑上加一个木头盖子,这个盖子往往是原木拼成的,没有刨平,上边也不起坟头。还是小孩子好,小孩子体积小,死了就放在陶器的瓮里住着,瓮底还有个小孔,便于他灵魂冒出来再生。


                        IP属地:上海20楼2006-09-02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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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一个喜欢喝茶或喜欢吃辣椒、喝酒、抽烟的人,跑到七千年前的先王时代去,那就等于自寻死路。不过他也许能喝到酒,因为酒是起源于放馊了的饭,当时放馊了的饭倒是蛮多的——因为没有冰箱。米酒之外,还有果酒,是猩猩酿造的。猩猩、猿猴这些家伙专爱采山果,吃不完的就堆在什么地方,遇到适合的自然条件就发酵,成了酒,从前曾有人观察并记录到这种趣事。既然猩猩能做到,想来智商更高一点儿的先民们也不难发现酿果酒的诀窍。

                            原始的酒很浑浊,里边掺着饭和果,怎么喝呢?考古出土的滤酒器给了我们答案。它就像一个茶壶,从一头把“馊饭”倒进去,壶中间竖个筛子,酒水就在另一头涌现汇聚了(在荒岛上可以学以用之)。

                            喝酒要用陶制的碗,神农氏和他的哥们儿坐在地上抱着它,沉甸甸的,喝起来很不优美,所以大家使用轻便的木碗。然而木头容易糟烂,神农氏就给它涂上天然植物漆,成为最原始的漆器。


                          IP属地:上海21楼2006-09-02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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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夜色降临,天空暗蓝一片,大地无限寂静,只有一两声蛙鸣和远处的兽语。一位神农氏、有巢氏时代的先民,蹲在南方木巢上,样子有点儿像看瓜的老头儿,或者卧在北方坑屋里,好像地雷。当星光投向大地,只是无言闪烁,一切归于遗忘,你简直分不出这是古是今


                            IP属地:上海23楼2006-09-0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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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15 12: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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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农氏在西部黄土高原上培育出的粟,现在也还能找到一些:陕西西安半坡村出土了七千年前的一罐子小米粒和一罐子白菜籽;同期,河北省的武安县还发现窖藏谷物两三米深,十余万斤之多,还有两架白花花的猪骨头,还有鸡和狗的骨头——这都是七千年前的小米和猪狗啊!

                                随着植物进了餐桌,人们出现了A型血和B型血。
                               
                                与此同时,七千年前的南方人则普遍吃上了大米,杭州湾的河姆渡地区挖出了上百吨稻子壳、稻米粒以及陶罐里煮饭剩下的锅巴,还有橡子、菱角、酸枣、桃子、薏仁米、菌葫芦,都是七千年前的。河姆渡人还喜欢敲开猴子脑袋吃猴脑,还把小孩子和鱼一起煮了吃。不过这种吃人的事只是偶然为之,大约为了方便夭亡的孩子灵魂转世。

                                这些吃稻子的先民,他们的房子也星星点点地点缀在长江两岸,像一个个的鸟窝。以木桩做基础,上架板台,板台悬空于地面。板台上立柱、搭墙、盖顶,成为茅屋,就是“构木为巢”了。栖息在上面,可以躲避禽兽,这就是有巢氏的时代了。不要小看这个巢,它最令人惊叹之处,是木桩之间通过榫卯结构连接(就像现在的椅子那样,以方孔和方栓把两根木杠咬合一起)。在金属工具出现以前的石器时代,作出这种榫卯结构的巢无疑是空前奇迹。

                                巢上面住人,下面堆放杂物,通风好,防潮,蚊虫飞上去的也少,是南方先民的理想居所,也是“吊脚楼”的祖先。

                                当夜色降临,天空暗蓝一片,大地无限寂静,只有一两声蛙鸣和远处的兽语。一位神农氏、有巢氏时代的先民,蹲在南方木巢上,样子有点儿像看瓜的老头儿,或者卧在北方坑屋里,好像地雷。当星光投向大地,只是无言闪烁,一切归于遗忘,你简直分不出这是古是今。


                              IP属地:上海24楼2006-09-02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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