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安发布警情通报:“汽车拖猫”意外事件中造谣传谣者被刑拘 5月19日,海口“汽车拖猫”意外事件(警方已发布通报)发生后,史某某(男,30岁)看到网上相关视频、图片,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造谣他人“虐猫”,在社交平台上编造传播大量虚假信息并散布当事人个人信息。 冉某某(女,25岁)以虚假信息带领他人在公安机关门前呼喊口号声讨当事人并进行网络直播,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陈某(女,31岁)为了制造社会舆论,在网络上随意散布公民个人信息,严重侵害公民隐私。上述三人的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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