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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关于薛家是贾府之外的独立宅院,再补充一个地理方位方面的实证 关于薛家早在第18回就已经搬离贾府,此后一直居住于贾府之外的独立宅院,再补充一个地理方位上的原文实证: 原文之一:先令匠人拆宁府会芳园墙垣楼阁,直接入荣府东大院中。荣府东边所有下人一带群房尽已拆去。当日宁荣二宅,虽有一小巷界断不通,【甲戌侧批:补明,使观者如身临足到。】然这小巷亦系私地,并非官道,故可以连属。会芳园本是从北拐角墙下引来一股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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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薛家早在第18回就搬离了贾府,真正一直到死都赖在贾府不走的恰恰是林黛玉! 《红楼梦》中根本就不存在所谓“薛宝钗赖在贾家七八年”这种滑稽可笑的鬼话。事实上,薛姨妈一家早在第18回就已经搬离了贾府。而第23回以后宝钗入住大观园,又是因为元春下了口谕,专门点名要宝钗住进去。可到了第78回抄检大观园以后,宝钗也搬离了贾府。真正一直到死都赖在贾府不走的恰恰是林黛玉!而且,林黛玉能够入住大观园,她本来也是沾宝钗的光。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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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宝钗是《红楼梦》作者按照完美女性标准所塑造的理想形象!(继续批驳拥林派“缥缈路上2008”的深度制杖诬钗谬论)1 笑死了!这拥林派“缥缈路上2008”完全愚不可及,深度制杖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居然也好意思跑到我们钗学研究的地盘上来绝望哀嚎? 笑死了!什么叫“红楼梦书中第一渣女——薛宝钗”?薛宝钗乃是《红楼梦》作者按照自己心目中完美女性、完美妻子的标准所塑造出来的理想形象,曹雪芹盛赞宝钗是全书“艳冠群芳”的“群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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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驳拥林派“缥缈路上2008”造谣诋毁薛家“吞并夏家资产”之谎言谬论1 笑死了!这拥林派“缥缈路上2008”完全愚不可及,深度制杖到无可救药的地步,居然也好意思跑到我们钗学研究的地盘上来绝望哀嚎? 笑死了!哪里来的这深度制杖拥林派所谓的“薛家要吞并夏家的绝户资产”这种滑稽透顶的蒻智谎话?且看夏金桂自己是怎么抱怨的。原文: 金桂意谓一不作,二不休,越发发泼喊起来了,说:“我不怕人笑话!你的小老婆治我害我,我倒怕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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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脂评本原文讽刺和批判林黛玉的心机多端!拥林派妄图栽赃胡喷宝钗,当然只能被曹脂原文狠狠抽打鼠脸! 笑死了!关于小耗子精一段,不论是曹雪芹的正文,还是脂砚斋的批语,都清清楚楚写明是在讽刺和批判林黛玉的心机多端。这拥林派“缥缈路上2008”以为靠几句拙劣透顶的狡辩,就能把《红楼梦》对黛玉的讥讽栽赃胡喷到宝钗头上么?看一次,笑一次,像你这种制杖透顶的诬钗谎言,只要拿曹脂原文一对照,哪一次不是被《红楼梦》原文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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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曹雪芹盛赞宝钗是他心目中“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继续批驳拥林派“缥缈路上2008”的深度制杖诬钗谬论)1 曹雪芹将宝钗比喻成牡丹,更深一层的寓意在于暗示宝钗乃是牡丹一样的不畏权贵、高尚正直的风骨花、气节花。因为牡丹除了被称为“富贵花”之外,在古代文人笔下还另有一种坚守气节、不屈于权势的风骨。古人认为,这才是牡丹高居于花王地位的真正缘由。比如,清初李渔《闲情偶寄》中便有这样的论述: 牡丹得王于群花,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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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一章:“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 ——愤世嫉俗的薛宝钗 对于那些熟悉传统红学观点,却不曾自己认真阅读过原著原文的读者来说,他们看见本章的副标题一定会感到惊奇:薛宝钗这个人物形象竟然与“愤世嫉俗”四字相联系到了一起,这不是奇怪了么?不错,自清代晚期拥林派的观点在红学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以来,《红楼梦》中的薛宝钗就一直被描绘成一个所谓的“世故圆滑”、“精于逢迎”的“势利小人”。1949年以后,尤其是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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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曹雪芹盛赞宝钗是他心目中“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批驳拥林派“樱懿”) 曹雪芹盛赞宝钗是他心目中“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脂砚斋亦盛赞宝钗“只以品行为先”、“高诸人百倍”。《红楼梦》中设定“金陵十二钗”,让包括林黛玉在内的诸多女性都跟从宝钗的这个“钗”字,明摆着的是以宝钗来领袖群芳。书中可没有“金陵十二黛”、“金陵十二玉”之类的说法。不管你赞同不赞同,脂评本原著原文的尊钗抑黛立场都是一个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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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曹雪芹盛赞宝钗是他心目中“艳冠群芳”的“群芳之冠”!(批驳拥林派“辩论狗”) 笑死了!你是极端仇恨宝钗的拥林派,看看你这些滑稽可笑的发言就知道。你以为你不承认,别人就看不出吗?老老实实承认自己的立场,这本身不丢人。明明是高度粉圈化的思维,还要伪装“中立”、“客观”,这种拥林派我见得多了。你也不过是其中一员而已。说来好笑,越是极端的拥林派,就越是喜欢否认自己的立场。莫非你们自己都认为你们拥林派早已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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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哈!王阳明反对读书学习、反对闻见道理的话简直太多了。《传习录》中比比皆是:“圣人之道,吾性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