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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对于此前大家热议的“李佳琦声音商标再被驳回”案,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多次注册最后都被驳回呢? 李佳琦作为网络知名主播,正是因为其极富特色的声音,以及强大的带货能力被广大消费者所熟知。 经常观看他直播的消费者都知晓,他经常会在直播间使用“oh my god 买它”这样的词汇来表示产品的好用性。 经过长期在直播间频繁的使用此类词语,消费者一听到“oh my god 买它”就知道这是来到了李佳琦的直播间。 如此一来,李佳琦公司认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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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数值特征全面披露的操作优势 化学领域的发明专利申请常常会涉及各种各样的数值特征,比如化学产品的组分含量、物化参数,以及化学方法的工艺条件等。 为了寻求较大的保护范围,权利要求一般会采用数值范围的形式来限定这类特征。而在实质审查过程中,专利申请可能会因新颖性、创造性以及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等问题,对上述数值范围特征进行限缩性的修改。 有经验的专利代理师在撰写说明书时,会对数值特征进行全面的披露,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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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专利法》第九条规定: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上述条款规定了不能重复授予专利权的原则。 对于发明或实用新型,“同样的发明创造”是指两件或两件以上申请(或专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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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022年2月5日,中国政府交存了《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1999年)的加入书,中国成为1999年文本的第8个缔约方和海牙联盟的第77个成员国。《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1999年)将于2022年5月5日在中国生效。 自此,中国加入海牙体系,为中国申请人获得外观设计国际保护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 1 什么是海牙体系? 《海牙协定》的全称是《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The Hague Agreement Concerning the International Registration of Industrial Designs),其为由世界100以下文章来源于康瑞律师 ,作者佟燕燕 1、什么是商标共存同意书? 商标共存同意书,是注册商标权利人为他人出具的,同意他人商标与己方商标共存的声明文件。实践中,商标共存同意书是作为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中,申请人提交官方用于克服在先商标权利障碍的重要证据。 2、商标共存同意书官方一定会接受吗? 在商标驳回复审案件中,商标申请人与引证商标权利人达成一致意见,引证商标权利人为商标申请人出具了同意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共存000近年来,优先审查政策逐渐被申请人熟知,越来越多的申请人选择在专利提交后进行优先审查请求,希望通过优先审查的途径缩短审查周期,但申请人往往在申请过程中遇到许多问题,不被第一申请人所在的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或者收到专利局下发的《专利申请不予以优先审查通知书》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本文就优先审查请求被驳回的几大原因进行解析。 01提交申请之后变更申请人的专利申请 优先审查需要通过第一申请人所在省知识产权局或保护中心1随着科技发展,国内很多公司开展跨国合作进行科技研发,因此,申请专利时会涉及到不同国家的申请主体,例如,中国、美国、新加坡等等。而且,对于不同国家的申请主体,专利申请会涉及到不同的申请方式,例如,PCT国际申请、巴黎公约等。 众所周知,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专利局进行保密审查。对于其他国家的申请主体,根据不同国家的专利法规定,也需要获得1100011企业A和企业B互为竞争对手,二者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争斗硝烟四起。最近,企业A拿着自己的专利授权文本,对照着企业B的产品在沉思:诶~,企业B的产品和我的专利产品好像,是不是侵犯了我的专利权呢?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在判定企业B的产品到底有没有侵犯企业A的专利权的过程中,应当将企1112021年9月28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正式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马德里议定书,宣布成为马德里体系第109个缔约方,该协议将于2021年12月28日生效。至此,马德里成员已涵盖125个国家。 同时,作为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简称“GCC”)的第三个马德里成员国(其余两个分别为巴林和阿曼),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势必会为其余委员加入马德里体系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加入马德里体系后将会给商标申请人带来哪些好处呢? 申请手续简10102021年8月29日,我司代理的“锐控朗盛”商标异议案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不予注册的决定。 案情是这样的,2020年10月14日,我司在收到朗盛德国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锐控朗盛”商标提交异议申请的时候,代理人对这个案子的成功率并没有太好的预估。 原因是: 第一,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被异议商标指定的第5类商品中只有2两项商品与异议人在先注册的“朗盛”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其它并不类似。 第二, 虽然异议人的111111111基于市场竞争等原因,在专利产生侵权纠纷时,可对相关专利向复审委员会提请无效宣告请求。 而进行提请无效宣告之前,无效请求方要进行的工作就是检索对比文件,并根据对比文件确定无效的突破点,找到一个适当的突破点能够大大提高无效的成功率。 以专利号为ZL201610534695.0的无效宣告请求为例,该无效请求人主要的争议点在于说明书是否公开充分,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具体为: ① “说明书中未记载实现权利要求1中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