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自汉代传入中国,经过魏晋时期的快速传播,至南北朝达到高峰,这在当时的石刻文字中也留下了很深的烙印,尤其是当时的造像记,就是当时佛教文化盛行的直接体现。所以要整理这一时期的石刻文献,就不能不对佛教语言文化有相当的了解。《校注》作者对此似乎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因缺乏相关知识而导致缺释、误释、误点、误注的情况不在少数。以下分别举例说明。
一、缺释:
例七二:魏元悦修治古塔碑铭:“夫非善莫能崇洪业,匪恶无以坠苦津。要藉因兴以感杲,假修行而招缘。”(《校注》5/248)
按:“杲”拓本稍有残泐,据文意当是“果”讹俗字。“感果”为佛教语,指由所作的业因,必召感应得果报。“果”俗书或与“杲”相混,如魏崔混墓志“术穷炙輠”之“輠”作“
”(《校注》7/213),北齐静明等修塔造像碑“邑子垣果获”之“果”作“
”(《北图》7/66),北齐宋买等造像记“托菓於娑罗”之“菓”作“
”(《北图》7/183),敦煌俗字“果”或作“
”“
”(《敦典》143),“窠”或作“
”(《敦典》221),皆其比。《校注》照录原形而无说,不妥。
例七三:东魏廉富等造义井颂:“若舍卫之初开,似罗□演教於六度。”(《校注》8/134)
按:缺字拓本作“
”,乃是“阅”字。“罗阅”为“罗阅只伽罗”的省称,即王舍城,古印度摩揭陀国都城,为释迦牟尼传教中心之一。
例七四:北齐刘碑造像铭:“六□解罗,三有晖光。”(《校注》9/11)
按:缺字拓本稍有残泐,但仍可看出乃是“类”字。“六类”当指佛教所谓“六类死”,即寿尽死、福尽死、不避不平等死、善心死、不善心死、无记心死。“六类解罗”,也就是从六类死中解脱出来。“三有”指三界,“六类解罗”与“三有晖光”文意正相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