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的一个晚上,别人把车乱停堵住路口去吃饭,影响了我家附近的交通通行,对方是两男一女,我父亲说了几句,对方一个女的就骂了我父亲,我当时很气愤就拦着不让他们开车,让他们道歉,结果那个女的就下车打我,揪着我衣服把我摔地上,我也下意识挥舞还了下手,我妈妈见我被打赶紧上来拉人,混乱中那个女的把我妈的手咬破了,与此同时那个男的也来动手,我父亲就还击那个男的,挥拳打了他的脸部,在这期间我看见我家附近的邻居,他是混社会的,看见这边有事还乘乱上来打了那男的几拳就走了。就这几乎一瞬间发生的事,大家停手后,我打110报了警,说这里有人乱停车还打人,两辆警车来了后,将留在原地的我们带去了户籍地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把我和我爸妈带进一个办公室,打架的对方在另一个办公室。我们把事发经过告诉了警察,感觉民警不在乎我怎么说,他只是程序性的在电脑前操作着什么东西,因为我的眼镜掉在地上坏了一个镜片所以没看清,一边敲键盘一边问了我的身份证号码,好像也问了我爸的,然后问了事发地点(这是在做询问笔录啊还是报案笔录还是在做受理行政治安案件登记?印象中在警察办公室期间没有签过任何字没有看过任何文件)。过了一会儿,民警叫我和爸爸把随身的金属物品,皮带,钥匙,手机拿出来,把我和我爸妈以及打架的那对男女关到了一个带大笼子的房间让自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