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吧 关注:16贴子:451
  • 0回复贴,共1

大姐远嫁法国失联致遗产分割受阻,冠领律师几经周折助成功立案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陈锋有两个姐姐,他的父母均已去世,留下遗嘱将上海宝山的一处房子留给他和二姐陈珊。原本立遗嘱是减少子女日后产生纠纷最直接的方式,而老人当时却没有料到,事情并未因此变得简单。
  冠领律师:陈粒是什么情况,还能联系到吗?
  陈珊:自打她嫁到法国之后,就再没和我们联系,我们也一直联系不上她。
  陈锋:就因为这个问题,法院那边说缺少一个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不给我们立案。
  陈珊:律师,这个案子还能推进吗,几年来我和弟弟都没有信心了。
  冠领律师:这样,我们先向法院申请诉前调查令,对陈粒的身份信息进行确认。
  律师所说的陈粒正是陈锋的大姐,1998年8月,因与法国籍华人结婚,她就将户籍注销迁往法国。陈锋与父母及二姐陈珊名下共有涉案房屋,现陈锋父母去世,姐弟二人便向法院起诉对涉案房屋进行析产、继承,却因大姐陈粒失联收到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继承事宜悬而未决,听说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业务专业,姐弟俩决定来冠领上海分所碰碰运气。
  冠领律所了解事情原委,委派在继承纠纷领域诉讼经验丰富的刘稷森律师办理此案。冠领律师通过进一步了解,当下给出申请诉前调查的建议。冠领律师一刻也不敢耽搁,拿到法院的调查令,在正月初七单位一上班便前往委托人老家四川当地派出所,调取陈粒注销国籍时向公安部门提交的申请表及法国护照或永久居留证明资料。
  不幸的是,当地派出所没有保管好档案,相关申请注销户籍内档材料全部丢失,只有一个户籍表格列明陈粒注销了户籍。因此,目前没有办法通过调查取证取得陈粒身份信息证明文件了。但冠领律师并未因此放弃,想到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立案问题曾有过答复意见:只要原告提供的被告信息能够证明被告确实存在,且这个被告和其他人可以区分开即属于有明确的被告,符合立案条件。而本案现有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委托人有一个姐姐嫁到法国后注销了中国户籍,而且这个姐姐的出生年月日、个人经历等信息足以将她和别人区分开,案件已经符合立案条件。
  据此,冠领律师向宝山法院申请立案,起初,法院既不同意立案也不同意出不予立案裁定。冠领律师据理力争,经多次反映沟通,宝山区法院最终同意出不予立案裁定。有了这份裁定,就意味着这起案件可以进行上诉。随后,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上诉状中,冠领律师亮明观点:
  一、案件现有材料足以确定明确的被告。上诉人已经提供了被上诉人的中文姓名、出生年月日、注销中国国籍的记录、配偶信息等,最重要的是,上诉人还提供了其护照号和离开中国的出境卡号。这些信息足以证明被告的真实存在。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9月答复社会公众的回信,原告起诉时只要提供被告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即使没有被告身份证号码,也应依法登记立案。
  三、陈锋与陈珊已就此案穷尽调查措施,如果宝山区法院不予立案,将严重损害两人的诉权。
  最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并作出终审裁定,撤销宝山区法院民事裁定,并指令宝山区法院立案受理本案。
  案件现在虽然没有审结,但是遗嘱继承案件在法院立案后,已经必然能够解决委托人的问题。委托人很满意现在的情况,由衷地钦佩冠领律师的办案能力。宝山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在和冠领律师的沟通过程中也表示,因为本案,立案庭调整了对被告身份材料的审查标准,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诉权。


IP属地:北京1楼2023-02-15 10:1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