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观、对客体以及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是知性的成果。感官只是一提高了的感觉力和身体的一部分的场所,其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其它躯体的影响,事实上,每个感官都易遭致一种特殊类型的影响,其余的感官要么只有一点感受性要么完全没有感受性。然而,五种感官里每一种感官的这种具体差异,并不以神经系统自身为基础,而只是以该系统受到影响的方式为基础。因此,任何感觉都可被看作是对触觉的改型,或者说是延伸到整个身体的感觉之能力。盖因神经的实质(除交感神经系统外)(人体自主神经系统由交感神经通路和副交感神经通路构成,它们分别形成交感神经系统和副交感神经系统,译者注)在整个身体中是一样的,没有丝毫的差别。现在,如果它通过眼睛受到光的影响,或通过耳朵受到声音的影响,以便使它接受到具体不同的感觉,那么这种差异不能在于物质本身,而只能在于它受到影响的方式。但这部分取决于它所受影响的外在媒介(光、声、气味),部分取决于它通过何种组织——即通过感觉器官接触到这种媒介的印象。事实上,在耳朵里,漂浮在听觉液体中的内耳迷路和耳蜗的神经,通过这种液体接受到空气的振动,但视觉神经通过房水和晶状体使光线在眼睛里折射来接受光的影响,这是两种感觉的具体差异之原因——而不是神经本身。因此,只要各自的外在器官互相交换位置,听觉神经可以看到,视觉神经也可以听到。——但是,感官所接受到的改动从来都不是直观,而是知性将其转化为直观的原始材料。在所有的感觉中,视觉能够获得最精细和最多样的外在印象;然而,它本身只能提供感觉,而感觉首先通过知性对感觉的应用而成为直观。如果一个站在美丽、宽广的景色前的人可以在一瞬间被剥夺走所有的知性,那么对他来说整个景色什么都不会留下,除了他的视网膜上高度变化的(活动的)影响的感觉,这类似于艺术家调色板上许多的色块——类似于他的知性在刚才创造这种直观的原始材料。
……如果像人们假设的那样,直观的对象是一视网膜上的实际图像,然后由位于后面的、在大脑中的类似灵魂的东西来完成,那么我们就会看到对象是倒置的,就像在任何通过小孔接收外部物体的光线的黑暗房间中所实际发生的那样;然而,在这里不是这样,而是直观的产生乃由于知性即刻将视网膜接受到的印象指向其原因,在这个过程中,它现在呈现为空间中的一个对象,这伴随着它的直观的形式而发生。现在,通过从结果追溯到原因,知性遵循着光线的感觉所带来的方向,通过这种方式,一切又回到了它的正确位置,盖因此刻物体被呈现到了上方,而其在感觉中则是在下方。
……直观,即对填充在其三维空间中的客观物质世界的理解,正如上面泛泛地指出的,但在已经引述过的《论充足根据律的四重根》论文的第21节中已经更详细地讨论过的那样,是经由知性以及为了知性而产生的,并且对于知性来说,就像构成空间和时间表现形式的基础那样,是大脑的功能。感官、感觉仅仅是对世界进行直观之起点。由于这个原因,它们的变化是在一切直观之前产生的,盖因作为单纯的感觉,它们是来自在知性中出现的认识到的直观的数据。在这些数据中,最重要的是眼睛对光的感觉(印象),其次是作为这种感觉(印象)的变化的色彩。因此,这些数据是眼睛的刺激,是效果本身,其存在甚至无须关联到原因。”(《论视觉与色彩》§1)
“只有凭借这种与意志有关的这些器官所特有的无动于衷,眼睛里的感觉才适合为知性提供如此多的、微妙的数据,从这些数据中,通过应用因果律,在作为纯粹直观的空间和时间的基础上,知性构建了我们头脑中奇妙的客观世界。正是由于色彩感觉对意志缺乏效力,当它们的能量因透明度,如日落的红色、彩色的窗户等等而增强时,就能使我们非常容易地进入一种纯客观的、无意志的直观状态,正如我在第三篇中所证明的那样,这构成了审美印象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正是这种对意志的无动于衷,使声音适合于为选定无尽的多种多样的理性概念提供材料。
……相比之下,视神经从它的丘脑向前延伸得更远(尽管它的主要来源可能在丘脑后面),在它前行过程中,一直被大脑的前叶所覆盖,尽管总是与它们分开,直到它完全离开大脑,延伸到视网膜,在光的刺激下,感觉首先在这里产生,而且感觉实际上在这里有它的位置,正如我关于视觉和颜色的论文中(即《论视觉与色彩》,译者注)所证明的那样。”(《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二卷第3章)
“叔本华认为,知性从感觉中获取原材料,并将其转化为构成外部世界的表象,而这表象与认识主体不同。叔本华反对伊曼努尔·康德的观点,即知性是一种判断能力,它将概念或范畴应用于感性直观,以便获得对外在客体(对象)的知觉。叔本华认为,直观已经是一种对事物的认识。”(戴维·卡特赖特《叔本华哲学史词典》知性词条)
(江雪晴译)